張鳳翔 (萬曆辛丑進士)
張鳳翔(1577年6月24日—1657年),字稚羽、毓德[1],號元蓬,山東東昌府堂邑縣(今山東省聊城縣),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編輯]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山東鄉試第十四名舉人,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登辛丑科進士,授直隸廣平府推官,升吏部稽勛司主事,萬曆三十五年,任文選司主事[2]。萬曆四十年,升任驗封司員外[2]、文選司郎中[3]。泰昌元年,改任南京太常寺少卿[3]。天啟元年,任北太常寺少卿[4]。天啟二年三月,任右僉都御史[5]、巡撫保定等地[5],此後敘平妖靖亂功,加升右副都御史[6]。天啟三年十月,加升兵部左侍郎[7],孫翕之蔭錦衣衛百戶,十一月刑部左侍郎喬允升升任尚書,張鳳翔被命回部管事。丁憂歸。天啟五年正月起補原官,尋署部事,六月引疾求去,允之,尋為御史田景新、陳朝輔疏參為門戶傳頭,東林幫手,被令冠帶閒住並削蔭子[8]。崇禎元年,起為吏部左侍郎[9],次年升工部尚書[10],時清軍入關,京師戒嚴,以都城懸簾狹薄,崇禎帝大怒,二年十一月與兵部尚書王洽同被入獄,謫戍陝西。四年四月,上念旱,釋前工部尚書張鳳翔、左副都御史易應昌、御史李長春、給事中杜齊芳、都督李如楨。
明亡後歸順清朝,順治三年,起用為戶部右侍郎[11],請減山東加餉八十三萬。順治五年,改吏部左侍郎[9],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請設三省總督,用張存仁平諸土寇。順治八年,升任工部尚書[10],同年加太子太保[10]。十年正月以年老致仕。順治十四年卒,年八十一。十五年三月賜祭葬如例。
家族
[編輯]父張道情,字和夫,孝弟力田,好行其德,歲祲捐粟賑貸,立義塾,施棺構,聞義塚,凡力所任,無不周舉。鄰人受誣坐大辟,賣宅營救。道情初受其券,事解復還之,不責直。里有鬪訟,片言立散,人呼為張父云云。以子鳳翔封文林郎廣平府推官,累贈資政大夫工部尚書。
弟張鳳翼,字異羽,天啓五年進士,官延綏巡撫。
孫張希之,字靜者,蔭生。曾孫張琰圭,字公琬,以曾祖鳳翔蔭官山西絳州知州,歷官至兵部職方司郎中。曾孫張洗易,字六虛,壬子副榜貢生,以蔭官廣東乳源知縣。
參考文獻
[編輯]-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登科錄》:張鳳翔 貫山東東昌府堂邑縣民籍,縣學附學生,治《春秋》,字毓德,行一,年二十五,六月初九日生。曾祖達,祖瑾,父道情 儒官,嫡母馮氏,繼母吳氏,生母趙氏,具慶下,兄棟、材,弟鳳翼,娶丘氏。山東鄉試第十四名,會試第七十名。
- ^ 2.0 2.1 神宗實錄 ,491卷
- ^ 3.0 3.1 光宗實錄 ,6卷
- ^ 熹宗實錄 ,9卷
- ^ 5.0 5.1 熹宗實錄 ,20卷
- ^ 熹宗實錄 ,29卷
- ^ 熹宗實錄 ,40卷
- ^ 熹宗實錄 ,60卷
- ^ 9.0 9.1 崇禎長編 ,8卷
- ^ 10.0 10.1 10.2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118180號
- ^ 世祖章皇帝實錄 ,26卷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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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洽 署 |
明朝工部尚書 1629年 |
繼任: 南居益 |
前任: 謝啓光 |
清朝工部尚書 1651年-1653年 |
繼任: 劉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