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 (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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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
Instituto de Habitação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位于澳门青洲沙梨头北巷102号北区临时房屋中心所改建的旧房屋局大楼(大楼已于2019年12月拆卸重建)
局长任利凌
副局长郭惠娴、杨锦华
部门资讯
部门性质行政、财政及财产自治的公务法人
成立年份1990年7月28日
所属部门运输工务司
总部 澳门鸭涌马路220号青葱大厦地下L
联络资讯
网站www.ihm.gov.mo

房屋局(葡萄牙语:Instituto de Habitação,葡文缩写:IH;英语:Housing Bureau)于1990年7月28日成立,隶属于运输工务司,在澳门是具有行政及财政自治权的实体,并在1997年曾经因应职能调配而重组。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诉求,于2006年再次重组,是次重组增加了协调及辅助私人楼宇的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房屋局共有员工173名。前身为澳门房屋司,该司最后一任司长为郑国明。

位于湖畔大厦的离岛办事处
前身为澳门房屋司

职责[编辑]

  • 协助制定及实施房屋政策;
  • 执行有关公共房屋范畴的措施、方案及工作;
  • 促进研究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住屋情况,以评估住屋的需要及寻求满足需要的方式;
  • 对兴建公共房屋楼宇应遵守的规定及技术标准作出研究及建议;
  • 促进公共房屋楼宇的建造;
  • 对制订或修订有关公共房屋、房地产中介及分层建筑物管理的法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作出研究及建议;
  • 管理属房屋局财产的楼宇、单位、设施以及其他公共部门拨作社会房屋用途的单位;
  • 进行属房屋局财产的楼宇的保养及重建工程;
  • 监察经济房屋楼宇共同部分的管理;
  • 对有利于分层建筑物管理的辅助措施作出研究及建议;
  • 对分层建筑物的管理作出技术协调及辅助;
  • 鼓励及协助履行适用于分层建筑物管理的法例及规章规定的义务;
  • 对有利于房地产中介业务发展的辅助措施作出研究及建议;
  • 监察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活动,以及依法发给有关准照;
  • 与其他公共机构或部门合作,促进举办房地产中介业务范畴的培训活动,以提升服务质素;
  • 建立及更新与房地产中介业务有关的数据库;
  • 对楼宇管理仲裁中心提供行政及技术支援;
  • 对属承批人有义务处理迁出事宜的土地,跟进有关土地批给的磋商,以及跟进并监察其后的重新安置工作;
  • 自行或与其他公共机构或部门合作,确保对木屋的监察﹑控制及清拆。

组织法例[编辑]

  • 第17/2013号行政法规(2013年6月24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房屋局的组织及运作。

架构[编辑]

行政管理委员会局长
副局长
楼宇维修基金
资讯及辅助厅研究厅公共房屋厅楼宇管理厅准照及监察厅
资讯处行政及财政处法律事务处工程事务处宣传及推广处社会房屋处经济房屋及援助处公共房屋监管处组织处楼宇管理事务处楼宇管理支援处准照处业务监察处

目标[编辑]

本局以照顾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要为首要工作目标,按实际需求及房屋资源适当调整以配合市民的需要;直至目前提供的公共房屋单位近三万个。然而面对社会环境迅速的变化,不但为公共房屋的需求带来新挑战,而提升楼宇管理质素的诉求亦殷切,为此本局会肩负协调私人楼宇管理的工作。放眼未来,我们会以积极进取的态度继续与时并进推行有关工作,为市民服务。


成员[编辑]

行政管理委员会[编辑]

主席:
房屋局局长
成员:
房屋局副局长(担任副局长职务时间较长的副局长担任)
资讯及辅助厅厅长
行政及财政处处长
财政局代表

图片集[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