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重大灾害应变机制暨跟进改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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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重大灾害应变机制暨跟进改善委员会
Comissão para a Revisão do Mecanismo de Resposta a Grandes Catástrofes e o seu Acompanhamento e Aperfeiçoamento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标志
主席行政长官贺一诚
部门资讯
成立年份2017年
撤销年份2023年
所属部门行政长官
总部 澳门南湾大马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


检讨重大灾害应变机制暨跟进改善委员会葡萄牙语Comissão para a Revisão do Mecanismo de Resposta a Grandes Catástrofes e o seu Acompanhamento e Aperfeiçoamento),是一个曾经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管辖及指导下运作的委员会。惟于2023年2月被撤销。[1][2]

职权[编辑]

  • 全面检讨重大灾害造成的影响与危害;
  • 整体评估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现行各级危机处理机制的功能,加强研究社会上对危机意识的关注度;
  • 制订改善方案,尤其包括统筹危机与安全意识的教育、协调日常预防机制、保障基础建设正常运作、提高气象预报的及时性和准确度、统筹信息发布,以及增强民防、治安、救援的能力;
  • 负责各项危机处理工作的总结、分析、检讨与改善,包括评估危机发生前的预防、危机发生过程中的处理、危机善后工作安排及未来改善规划;
  • 促使资源合理分配,协调政府与民间在危机处理上的人、物及财务安排;
  • 负责制定危机处理的总体规划,监督规划的落实和评估规划执行的成效;
  • 策划危机处理的分级机制并制定相关指引,规范相关执行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目标;
  • 统筹应对危机之基础设施的整体规划和建设。

组织法例[编辑]

  • 第275/2017号行政长官批示(2017年8月28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设立检讨重大灾害应变机制暨跟进改善委员会。[1]
  • 第21/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2023年2月13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撤销突发事件应对委员会及检讨重大灾害应变机制暨跟进改善委员会。[3]

成员和架构[编辑]

根据相关批示,委员会设有由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兼任的秘书长。委员会可根据需要邀请专家学者及社会人士列席会议。委员会可设立多个专责工作小组并邀请专业人士、专家学者,以及社会人士参加工作。[2]

主席[编辑]

成员[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行政长官办公室(GCE). 設立檢討重大災害應變機制暨跟進改善委員會 行政長官召開會議統一部署各司協作.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门户网站. 2017-08-28 [2023-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09) (中文(澳门)). 
  2. ^ 2.0 2.1 行政长官办公室. NEWS GOV-MO: 設立檢討重大災害應變機制暨跟進改善委員會 行政長官召開會議統一部署各司協作. 澳门新闻局. 2017-08-28 [2023-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09) (中文(澳门)). 
  3. ^ 印务局. 第2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印务局. 2023-02-13 [2023-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7) (中文(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