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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懋 (嘉靖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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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懋(15世纪—1597年),德孺守原南直隶太平府芜湖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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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懋为人颖敏精练,精通庶务,诸生时已经发奋以天下为己任,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中举人万历十一年(1583年)拣选第一,授湖州通判有异政,曾平定武康民变,平均地方赋役,有民谣“三月化行,万民瞻仰”称颂他,不久被中伤降调陈州知州裁革裁当地捕盗却金,又奖励士子鼓励后进,荒年发米赈灾并设置医药,考绩治行第一。

万历十九年(1590年),王懋升任彰德同知,代理卫辉府事,因父母去世回乡,后起复补任卫辉同知,以卓异内转刑部员外郎北直隶处理刑事案件,上刑书十多件事,救活四百多人,二十五年(1597年)在任内去世,大学士焦竑、尚宝司卿潘士藻为他举丧,遗物只发现遗书数帙、布袍一袭,配祀阳明书院,陈州立祠祭祀他[1][2][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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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国《芜湖县志·卷十二·人物志》:王懋,字德孺,号守原,九岁能属文,弱冠中嘉靖甲子举人,万厯癸未简选第一,授浙江湖州府通判,迁陈州知州,升彰德同知,摄卫辉府事,丁艰起复补卫辉同知,卓异转刑部员外郎,恤刑北直隶,卒于官。懋为人颖敏而精练,通达庶务,为诸生时即以天下为己任,及莅官效绩彰著,初定武康民变,均徭薄赋,有“三月化行,万民瞻仰”之颂,裁陈州支应捕盗却金,办藩封事治行俱第一,以刑官奉差上刑书十余事,全活者四百余人,卒之日大学士焦竑、尚宝卿潘士藻为之含殓,发其笥遗书数帙,布袍一袭而已,公举配阳明书院,陈州立祠祀之。
  2. ^ 乾隆《(安徽)太平府志·卷二十五·人物志》:王懋,字德孺,号守原,九岁能文,登嘉靖贤书,授湖州府同知,调彰德,摄卫辉府事,丁艰起补卫辉同知,以卓异陞刑部员外恤刑北直,卒于官。懋为人敏捷精炼、通达庶务,为诸生时便以天下为己任,初定武康民变,均徭薄赋,有“三月化行,万民瞻仰”之颂,裁革陈州富民支应捕盗金,治行俱为第一,奉恤差上刑书十余事,一时全活者四百余人,卒之日太史焦竑、尚宝卿潘士藻为之含殓,发其笥遗书数帙、布袍一袭而已,公举配阳明书院,陈州立祠祀之。
  3. ^ 乾隆《陈州府志·卷十四·名宦》:王懋,字德孺,世家芜湖,甲子举应天乡试,屡上春官不第,以铨试第一授湖州郡丞有异政,寻为郡人居间不获者所中,谪知陈州,治先德化,奖进文学,示士子向往,士林翕然以为得师;岁祲斗米千钱,为发廪作糜,大疫为设医药,所全活甚众,巨豪某持吏短长所不快,立中以祸,懋寘于法,庚寅迁彰德丞,丁内艰再起补卫辉丞,晋副比部郎,寻虑囚北平,所平反活人四百有奇,丁酉卒于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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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国《芜湖县志》·卷十二·人物志
  • 乾隆《(安徽)太平府志》·卷二十五·人物志
  • 乾隆《陈州府志》·卷十四·名宦
官衔
前任:
李春和
明朝陈州知州
1588年—1589年
继任:
夏相虞
前任:
王钺
明朝彰德府同知
1589年—1591年
继任:
帅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