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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时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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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时忠(?—1645年),伯昭直隶常州府无锡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胡时忠本名胡时亨崇祯九年(1636年)中举人,次年(1637年)联捷进士[2],获授南昌推官,释放艾南英张普薇作乱,他制定策略斩杀乱事者百多人,流寇解散。悍宗五阎王横蛮不法,他参奏朝廷令地方安宁,又平定因饥荒而起的万年金谿民变。崇祯十六年(1643年),土寇李肃七、李肃十假造符谶僭号,他以监军跟随巡抚林一柱征讨,用计歼灭对方首领,不用数个月就成事;又发放粮食安抚民众,清还子女,收葬枯骨,三县人民都为他立生祠[1]

弘光年间,胡时忠改任福建道监察御史,上疏指出武臣掣肘文臣,视察浦原屯田,首先请求清言路;说:“章奏不应芜杂交错,铨除难治镇将勋臣。”又请求正纲常、收得人心;以及上陈军功、清屯、清折,都关于时政得失,号称“冲锋”。泰兴、靖江水退沙涨,人民争论不已,他出巡立碑指定分界,人民为此歌颂他。南京失陷后,他跟随金声军队;隆武帝同时召用他和邢大忠、贺登选,任命他为浙江道御史,加太仆少卿,再晋户部右侍郎,不久去世[3]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九》:时忠,字伯昭,无锡人。崇祯十年进士。授南昌推官,释艾南英于系。张普薇乱,定策禽斩首从百余人,寇遂解散。悍宗五阎王等肆横,揭院题参,地方以安。时岁饥盗起,数用方略,定万年、金谿民变。十六年,土寇李肃七、肃十造谶僭号,时忠以监军从巡抚林一柱讨之,计歼其渠,布谋用间,以抚为剿,不数月而事平。安民发粟,清还子女,收埋枯骨,三县生为立祠。
  2. ^ 四库全书本《江南通志·卷一百三十》:举人 六……崇祯九年丙子科……胡时亨 无锡人,更名时忠。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九》:绍宗即位,(邢大忠)与胡时忠、贺登选同召……弘光时,迁福建道御史,疏言武臣掣文臣之肘。视浦原屯田,首请清言路。曰:“章奏不应旁午杂出,铨除难听镇将勋臣。”又请正纲尝、收人心,曰:“纲尝万古为昭,畔逆一时难混。黄国琦、施凤仪蒙恩拟用,羞朝廷而辱班序,莫此为甚。”又陈军功、清屯、清折,皆关时政得失,号曰冲锋。泰兴、靖江沙涨,民争杀不已,出巡立碑,分界乃定,民歌思之。南京亡,时忠、登选从金声军。绍宗召时忠浙江道,加太仆少卿;登选河南道,己皆晋户部右侍郎,卒。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九
  • 四库全书本《江南通志》·卷一百三十
官衔
前任:
李嗣京
明朝南昌府推官
崇祯年间
继任:
史夏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