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格定弦
外观
变格定弦(意大利语:Scordatura,英语:cross-tuning)是一种运用于弦乐器的写作技术。作曲家要求弦乐演奏者将乐器定弦至与惯常不同的音高。从而拉奏出独奏的声调,尤其是在表演不协调和弦、泛音或以正常方式不能制造的和弦组合等。
变格定弦并非近代音乐才会采用的手法,早于巴洛克时代,巴哈、维瓦尔第、比贝尔等人已经运用。尤其是用于维奥尔琴上,因为它拥有多条弦线,为了方便演奏及令演奏者用较容易的指法去弹奏,便会将个别的弦线高音作出调整。后来便推至提琴类的乐器,包括小提琴和大提琴等。
记谱法
[编辑]为免令演奏者不适应变格定弦后,不同音高的新指法,作曲家都会在乐谱上以标示音来代替实音,原理就如单簧管手或圆号手一样,将已变格定弦的乐器当成移调乐器,乐手只需沿用惯性的指法,便能获得新的音高。而针对只有个别弦线被变格定弦,乐谱则会较多出现变化音记号。
不过,作曲家有时或只要求部分弦线作变格定弦,在这情况下,会有几种处理方式:
- 第二种方法,是在五线谱上采用混合模式,即同一行五线谱上,既有实音,也有转调音,然后靠每行开头的临时调号去标示,如比贝尔的《玫瑰经奏鸣曲》,调号便出现既有C#5、G#5,但亦出现C♮4、G♮4的奇怪表述。
- 这方法的好处正正是演奏者不用理会琴弦如何转变,他只需要沿用正常的指法便可以把所有音都拉对,但由于惯性,演奏者对于这种特殊的调号也不太习惯。
- 由第二种方法,可以再引伸出另外的记谱方法。例如记谱时使用正常的调号及标示音,但当涉及拉奏被变格定弦的弦线时,便在相应乐谱的上端标出实质要求的音;甚至是索性用双五线谱,一条只记录正常的音符,另一条则只记录经变格定弦的音符,然后利用符杆将两行五线谱串连起来,但这种方法对于习惯只看单五线谱的弦乐手来讲非常不便。
著名运用例子
[编辑]小提琴
[编辑]- 巴哈:《第1号勃兰登堡协奏曲》中的高音小提琴,现时皆以小尺码小提琴再将弦线调高。定弦为B♭3,F4,C5和G5[1]。
- 比贝尔:《玫瑰经奏鸣曲》,一套15首的小提琴与古键琴的奏鸣曲,除了第1和15首外,其余的都运用了变格定弦。第11首更要求演奏者将A弦和D弦的位置调换。
- 维瓦尔第:小提琴协奏曲,作品9-6,G3升高为A3。
- 海顿:《第60号交响曲》及《第67号交响曲》个别乐章要求小提琴将G3调低为F3。
- 圣桑:交响诗《骷髅之舞》,小提琴独奏中E5被降为E♭5。
- 马勒: 《第4号交响曲》,第2乐章中小提琴独奏需调高至A3,E4,B4和F#5[2]。
- 博古斯拉夫·舍费尔(Bogusław Schaeffer):《第4号小提琴协奏曲》,独奏者共需要三支小提琴,第一支为正常调音;第二支则为G3,A♭3,A4及B4;第三支则为D4,E♭4,E5及F5。
- 谭盾:水之受难曲—第2部分第6乐章,与大提琴于部分弦线上被调低。
中提琴
[编辑]大提琴
[编辑]- 巴哈:《第5号大提琴组曲》,第1弦由A3调低至G3。
- 克拉姆:《鲸之声》(Vox Balaenae),电子大提琴定弦为B1,F#2,D#3及A3。
- 谭盾:水之受难曲—第2部分第6乐章,与小提琴于部分弦线上被调低。
吉他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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