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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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锐

大明太仆寺卿
籍贯 浙江杭州府仁和县
字号 字思抑,号端峰
谥号 康僖
出生 成化十七年(1481年)十一月十七日
逝世 嘉靖十四年(1535年)六月
配偶 娶沈氏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举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出身

邵锐(1481年—1535年),字思抑,号端峰,浙江杭州府仁和县塘栖人,祖籍浙江余姚[1]明朝官员,诗人。

生平[编辑]

弘治十四年(1501年)浙江乡试第七十一名举人,正德三年(1508年)戊戌科会试第一名,二甲二名进士,改庶吉士,四年七月授编修[2]不依附刘瑾,以丁忧去职。正德五年(1510年),反被指为刘瑾同党,令待服阕调用。[3]八年四月改宁国府推官,历升南京吏部主事、南京礼部祠祭司员外郎,告病归。病愈,十四年十月升江西提学佥事,嘉靖元年(1522年)十月任福建按察司副使,提调学校,六年六月升湖广左参政,升河南按察使,八年二月升广东右布政使,转山东左布政使。十一年九月官至太仆寺卿嘉靖十三年(1534年)八月引疾乞休,[4]次年(1535年)卒于家。谥康僖[5][6][7]

著作[编辑]

著有《端峰存稿》二卷。

家族[编辑]

曾祖邵敬。祖邵荣,遇例冠带。父邵翊,遇例冠带。母戴氏。严侍下,兄鉴、鈜、钦、钢、锺、镗、钺、铠、锡。

参考书目[编辑]

  1. ^ 《余姚邵氏宗谱》十六卷,首一卷,贻编七卷,清光绪十三年木活字本,邵曰濂邵友濂主修,二十四册
  2.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五十二):正德四年秋七月……庚申升翰林院检讨焦黄中授庶吉士邵锐黄芳刘仁俱为编修孙绍先为检讨仍令吏部会内阁改定翰林院官额以闻旧例庶吉士读书及三年始授职黄中与仁席父势亟欲进取故仁及锐芳一年遂有是命黄中先已授检讨至是复附批改升编修绍先弘治十八年庶吉士服阕仍准读书故预焉
  3.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六》:正德五年八月辛丑 科道等官复自劾不职因劾内外官为瑾奸党者二十六人:大学士曹元,吏部尚书张彩,户部尚书刘玑,兵部右侍郎陈震,南京礼部尚书朱恩,都御史魏讷、杨武、刘聪、徐以贞,翰林院修撰康海,侍读焦黄中,编修刘仁,大理寺少卿董恬,南京太常寺少卿刘介,去任司务孙聪,都给事中李宪,捕盗御史薛凤鸣,员外郎改御史朱衮,河南佥事白思诚,参议王钦,掌真定府事参政杨仪,顺庆知府庄襗,徽州知府柯英,杭州知府杨孟英,吏部郎中王九思、王纳诲,请明正其罪,或赐罢黜。得旨:瑾引用憸邪,布列中外,或交通贿赂,或凭借权势,或阿意奉行盗窃名器图利害人,致伤国体,法当重治,但以连及者众姑分别等第处之。彩已逮问;元、刘聪、震、宪、海、恬、襗、讷、武、凤鸣、孙聪、仪、思诚、恩、英、钦、介、孟瑛、黄中、仁俱黜为民;以贞、衮、九思、纳诲降二级,调外任;玑已致仕,已之;新升佥都御史萧选,阿奉超迁,革其升职,并翰林院传奉检讨、庶吉士者,俱对品调外任。文武官为瑾挟私废黜者非一,吏部访其才可用者以闻。各科道官以言为职,乃不能预发瑾奸,既引咎,姑宥之。于是以贞降凤翔府同知;选,郿县知县;九思,寿州同知;纳诲,易州同知;衮,新昌县丞;其与黄中同传奉为检讨者为胡缵宗调嘉定州判官,与仁同传奉为庶吉士者为编修邵锐、黄芳,主事李志学、韩守愚亦俱调外,芳宁国府推官,志学真定府通判,守愚济南府通判,锐以丁忧令俟服阕调用。
  4.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六》载:“己未,太仆寺卿邵锐引疾乞休,从之。”
  5.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六》嘉靖十四年六月载:“甲寅,太仆寺卿邵锐卒,诏赐祭葬,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谥康僖。”
  6. ^ 邵锐[永久失效链接] 中国塘栖网
  7. ^ 《浙江通志》:邵锐嘉靖浙江通志字士抑,仁和人。正徳三年举礼部第一,改庶吉士,时逆瑾擅政,焦芳、刘宇深相结纳,其子皆为庶吉士,传㫖俱授编修,锐耻与为列,方具疏辞,伯兄邵钦以危言沮之。后改宁国推官,升南祠祭员外郎,以疾告归。起江西提学佥事,升福建提学副使,抑浮崇实,士习丕变。进太仆卿,引疾归。平生耻于近名,不立门户,而暗然日章,咸服其为真道学。没之日,笥无数金,田仅百亩,赠副都御史,谥康僖。理学见闻录,尝为文自铭曰:我生不求文,我死不求志,刻石与列爼,徒为泉下愧。平生为已之学,槩见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