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言论自由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香港言论自由,指的是香港地区的言论自由程度,其历程可以分为港英时期和特区时期。言论自由在一定程度上和新闻自由有较大的联系,因此本条目亦包含部分新闻自由内容。参见香港新闻自由条目。

港英时期[编辑]

香港商业电台播音员林彬于电台节目《欲罢不能》及《时事评论》中抨击香港亲中共左派在“六七暴动”中的暴行,指他们扰乱香港秩序,对左派的行为及目的更是诸多嘲讽。例如1967年8月20日下午,暴徒在北角清华街摆放炸弹,八岁女童黄绮文及其两岁弟弟黄兆勋出来游玩,触摸炸弹即时被炸得肚破肠流、死状至惨。林彬痛骂此野兽行为,指斥左派人士丧尽天良。由于清华街惨案深入人心,加上林彬利用广播对市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力,林彬因此遭受左派忌恨,曾接到过无数的恐吓信,而左派报纸《文汇报》更把林彬的名字改为“临殡”,甚至公开声明要置之于死地。最终,8月24日,林彬在九龙何文田窝打老道山嘉鸣阁对开马路上被暴徒伏击,遭纵火烧至重伤,翌日不治。林彬之死被认为使香港的言论自由受到影响。[1][2][3][4][5][6]

特区时期[编辑]

1997年香港回归后的主要依据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3章〈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27条。另外,《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条文也已经并入香港法例第383章《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十六条〈意见和发表的自由〉。

至2002年,政府打算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并设立与叛国相关罪行。然而,该草案被指与香港的言论自由有冲突。最后,港府在23条问题上愿意让步。

2004年,多名著名电台主持,如李鹏飞黄毓民等人因为他们的言论,而惹来反对者的恐吓或压力,先后自行暂停主持节目。

2005年,警察当局打算禁止在示威中出现“煽动性”标语,但有关“煽动性”的定义尚未有共识,遭到香港民众批评。[7]

除了作为公共广播香港电台外,香港的广播媒体全由大型商业机构经营,同时香港法例禁止市民在未经当局批准下开办电台或电视台。因此,一般市民只能透过网络电台方式经营广播业务,著名的网络电台包括香港人民广播电台开台

2007年5月10日,有香港网民在Uwants刊登色情照片被捕。同日,中大学生报刊登有情色成分内容被列为不雅明光社更高调批判中大学生报,最后香港中文大学校方宣布会惩罚中大学生报内阁,引来社会人士质疑言论自由受到宗教势力影响,怀疑香港的言论自由正在以道德为名被削弱。

2007年5月底,地铁公司打算立例将在地铁讲粗口的刑罚加重至监禁,也令人质疑言论自由有没有受到影响。[8]

香港主权移交中国后,言论自由受到中国大陆政府的干涉,而且越来越受到限制。如2011年一名身穿“平反六四”T恤的港大三年级学生于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到访期间表达诉求,但被香港警方暴力对待。[9]

自2010年代起,香港的新闻自由度在许多国际评比中,已经沦落到中度自由地区,不再是昔日完全自由的地区。[10]而随着2020年《港区国安法》生效,香港的言论自由受到更大冲击。

2020年5月,香港电台旗下的节目头条新闻因政治压力暂停制作。

2021年6月,苹果日报因政治迫压而停止运作。

2021年12月,立场新闻因政治迫压而停止运作。

参见条目[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