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象棋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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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象棋总会
成立时间1952年
类型棋会
总部 香港九龙新填地街249─253号宏昌商业大厦4字楼E/F室
网站www.hkcca.org.hk

香港象棋总会于1952年成立,除个人会员外,会员亦包括荃湾元朗沙田等地方棋会及多个组织。

历史[编辑]

创立[编辑]

1950年始由沪籍人士徐季良、王志圣、陈志川、董文渊等组设“中国象棋会”,英文为The Hong Kong Chinese Chess Association,会址则在中环华人行某邮票社内。郑桂芬先生及黄彼得(秋士)先生之赞助,联名向香港政府申请注册,正式组织棋会,由于“中国象棋会”虽停止活动,但名义尚未撤销,因其注册在前,不能雷同重复,故中文定名为“港九国弈象棋研究会”,而英文则为The Kowloon Chinese Chess Association (H.K.),于1952年春获社团注册处批准备案,棋会宣告正式成立,最初之会址设在九龙红磡芜湖街65号2楼,该处乃上海棋友朱铭源之寓所。

初期发展[编辑]

棋会成立初期,会员亦仅二十余人而已,公推郑桂芬为会长,黄彼得为主席,李志海为总干事,吴文威为司库,朱铭源、霍竹生、陈国风、梁利成、李润成、胡焯荣、何本治、潘鸿为干事。棋会成立后,因朱铭源举家离港赴台,故会址迁移至香港中环租卑利街14号二楼“酒业商会”内,因郑会长为“酒业商会”当届理事长,故获得借用之便,每逢星期二、四晚开放,可供会员对弈之用。郑会长及黄主席协商,进行积极扩展棋会组织,并请求棋界前辈欧阳长、劳立、雷法耀、何鲁荫、朱剑钊、苏天雄、黎子健、劳勉之、简文孝、何镜波、林中暖、江敦彦等协助,延揽各界热心人士及棋界名宿参与会务,并采用理监事制,此项计划获得良好反应,改制后之理监事会遂于1954年4月1日宣告成立,会长郑桂芬、理事长欧阳长、副理事长吴晚成、劳立(兼财务主任)、监事长雷法耀(雷乃美国华侨,早已有“台山棋王”之称,为棋坛名宿陈松顺之开山师傅,经营出入口业务,对棋会热心支持,其后移居美国,在旧金山仍提倡象棋,教导美国人学弈,20世纪80年代初逝世),另理事6人,监事6人。 而会址亦迁至九龙弥敦道745号3楼,同时又附设游乐部,请朱剑钊先生(其后历任棋会副理事长、监事长、会长凡三十余年)及罗智笙先生主持游艺康乐节目。其后每年均举办全港单人棋赛、团体赛、名手赛等,成为香港推动棋运之主导力量。理监事会蝉联两届,至1958年改选,公推吴晚成为理事长,欧阳长转任监事长(其后改任会长,直至1994年始退休,担任棋会首长达40年),劳立、朱剑钊为副理事长,另理事8人,监事6人,职员会蝉联凡数届,除每年经常性主办公开赛之外,更举行“校际棋赛”及“学生个人赛”,倡导青少年参加此项正当康乐活动,亦协助各社区及团体主办象棋各项赛事,深受棋界推崇。又于1962年8月,与澳门国弈会(即今澳门象棋总会)协商签订每年举行一次埠际盛大象棋赛,在澳、港两地轮值举行,其间除1967至1972年一度终止外,至1978年共举行十届,两地棋友在棋艺交流中作出贡献,友谊更为密切。

创立规例[编辑]

另在1966年,棋会同人合力创制辑订“中国象棋比赛规例”,开棋界订例之先河,备受推誉为香港棋坛之集体创作,亦蒙各地棋界推许为最有建设性之尝试。

更名[编辑]

1968年7月改选,扩大理监事名额,理事会15人,监事会9人,1977年8月,棋会召开特别会员大会,通过修改会章以利扩大招收会员,并正中英文名称,由于徐季良、陈志川等创立之“中国象棋会”已停顿多年,故得社团注册处正式核准,棋会中文名为“香港国弈会”,英文为Hong Kong Chinese Chess Association。1981年,棋会派员访问中国各地回港后,鉴于棋会名称有“名不正则言不顺”之感,“香港国弈会”虽属文雅挺秀,但未能直接表达象棋之真意,遂召开会员特别大会,通过英文名仍为Hong Kong Chinese Chess Association,而中文则正名为“香港象棋总会”,并获得社团注册处批准确定。

更改地址[编辑]

该会于1976年9月迁入湾仔天乐里9号兆丰大厦4楼D座,欢迎会员及棋友前往弈棋研究,并聘澳门棋王梁兆光为职员,管理会所、招收会员及棋赛接受报名等工作。至1982年由于业主加租过高,难于负荷,又迁往湾仔轩尼诗道354号昌业大厦15楼,至1985年2月底,因租约期满又复迁出,一年前棋会已无力缴付房租,由吴晚成、曾振邦、林定波、李志海各借支一部分,梁利成则共垫付二万余元,所有借款,财务组仅记录在案,至今未有归还,故唯有不再租赁会址,仅设通讯地址于曾振邦律师楼,遇有棋赛进行时则租用市政局辖下的场地。由于租用会址屡受到租金昂贵、租约期限等问题困扰,故会内热心人士李时佑会长、蔡仲夔会长建议,组织筹集资金,购买楼宇租与棋会应用,既可一劳永逸,棋会又可减轻负担,此建议获得全体理监事一致赞同,并公推李时佑会长为筹委会主席,梁利成理事长亦亲往谒见霍英东名誉会长,陈述情况,霍会长立即表示愿意协助玉成,于是委托律师行办理,象征式收取每月$1,永久租与棋会使用,以推广中国象棋文化。1985年10月31日于海城酒楼召开第一次会议,决定集资数目及进行购买楼宇,决定永久租与棋会及租金(最低)等,并定租约。会址在九龙新填地街249─253号宏昌商业大厦4字楼E/F室。及后,李时佑会长与世长辞,临终前,向香港象棋总会承诺,自己所付出购买会址的资金,全数捐给香港象棋总会,会址沿用至今。

联谊[编辑]

棋会内亦有应加强与本地各区象棋组织加深联系之建议,而元朗、荃湾、沙田各区均有象棋会之组织,其领导者均为热心人士,于是共同协商每年举办一届“四角金杯赛”,由元朗、荃湾、沙田各棋会及象总轮流主办,每队派出6至10位比赛员作循环赛,在酒楼举行并联欢宴会,由1986年至1997年已举行12届,爱好棋艺者共聚一堂,切磋棋艺及联络感情。香港业余体育协会于1994年年10月通知棋会,在湾仔新伊利沙白体育馆内,分配一房间作为香港象棋总会办事处,房号为1002室。

香港象棋总会举办比赛[编辑]

  • 全港中国象棋个人赛
  • 全港中国象棋团体赛
  • 全港中国象棋名手邀请赛
  • 全港中学生中国象棋个人赛
  • 全港小学生中国象棋赛

香港组别比赛[编辑]

自1999年起,全港个人赛分甲、乙组进行,每届甲组卅三名及以下将丧失甲组资格,乙组前八名则获得甲组资格。自2002年起,制度更改如下,凡香港甲组棋手,如连续两届缺席甲组赛事,将丧失甲组资格。即上届缺席者,今届若再度缺席将丧失其甲组资格,香港象棋特级大师及香港象棋大师不受此限。自2003年起,制度更改如下,全港个人赛甲组名次最后百分之二十的棋手将丧失甲组资格,降至乙组,乙组前八名则获得甲组资格。香港甲组棋手及并未参加过全港中国象棋个人赛(甲组)的香港象棋特级大师、香港象棋大师将可参加来届全港中国象棋个人赛(甲组)。

参考文献[编辑]

  • 香港象棋总会史略,李志海著,1997年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