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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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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伟
大明江西湖东道副使
籍贯浙江湖州府长兴县
字号字俊卿,号鲁宗
出生隆庆己巳十月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钟氏
亲属(孙)冯美玉
出身
  •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同进士出身

冯伟(16世纪—17世纪),俊卿鲁宗浙江湖州府长兴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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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顺天乡试第二名举人[2][3],次年(1595年)联捷乙未科会试第二十七名,廷试三甲第一百六十一名进士,刑部观政,二十四年四月获授南京大理寺评事,二十七年升右寺正,执法公正不避权贵,二十八年转为南京刑部贵州司郎中,多次平反冤狱。二十九年外任河间知府,任内曾捐出俸禄赈灾和开垦荒地,府内居民为其建立专祠,又拒绝阉党暗中支持。三十三年十月升广东副使、岭表道,三十五年正月考察不及。改莱州府知府,四十年八月升江西湖东道副使,在各地都有善政,不久致仕回乡,卒祀乡贤祠[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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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冯章。祖冯禄。父冯时隆。母敖氏。具庆下。娶钟氏,子冯应明。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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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长兴县志·卷二十三上·人物》:冯伟,字晋卿,号宗鲁,万厯二十三年进士。授大理寺评事,执法不避权贵,转刑部主事,多所平反。出为河间知府,捐俸赈饥垦荒成熟,一郡赖之,立专祠;时阉寺有欲为之奥援,峻拒之。调岭表,改东莱,擢江右湖东道副使,所至黜墨吏、抗权奸、除耗羡,皆有善政,寻致仕归,敦宗睦族,增广义田,祀乡贤。 胡、府志
  2. ^ 《万历二十三年乙未科进士同年序齿录》
  3. ^ 同治《长兴县志·卷二十·选举》:万厯…… 二十二年甲午科。 …… 冯伟 〔谭志〕云顺天中式,进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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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长兴县志》·卷二十·选举
  • 同治《长兴县志》·卷二十三上·人物
官衔
前任:
叶炜
明朝直隶河间府知府
1601年-1605年
继任:
李维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