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評事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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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编辑]漢朝設置廷尉平、廷尉正﹑廷尉监共同决断疑狱,魏晉時被稱為廷尉三官。[1]漢景帝時,廷尉一度稱大理,漢建元四年(前137年),漢武帝改回廷尉。魏晋改称评。南朝梁一度改名「大理」,北魏仍稱廷尉。隋朝又改为「评事」,属大理寺,唐、宋二朝仍沿用之,[2]通常是進士、及第的初授官職,品級各朝稍不同。在清朝,此官職品等為正七品。該官職配置於主管刑獄平反的大理寺,為校注審核各式相關章奏的低階官員,通常被稱為大理評事。1910年代,清朝滅亡後,該官職廢除。
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来源
[编辑]- 孫文良:《中國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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