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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香港政府 (消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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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维基的习惯,政府和政治制度应归入香港政治一条。202.64.84.251 05:54 2005年5月19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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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部门的总称政府,可以指:

已修订为:

香港政府香港行政部门的总称,可以指:

雁過留聲 2007年12月12日 (三) 11:57 (UTC)[回复]

香港政府香港特区政府一脉相承,沿用绝大部分制度,而且香港立法会香港立法局香港行政会议香港行政局也可以使用同一条目,这里没理由不可以。—水水 (留言) 2008年1月28日 (一) 04:0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