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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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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兵制魏晋南北朝通行的一种强制部分国民世代当兵的制度,世兵制亦称为军户制或士家制。创立于三国时期,盛于西晋,在东晋南朝时逐渐衰弱,北朝后期,世兵制逐渐为府兵制所取代。

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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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世兵制,意旨将士兵全家从普通百姓身份中抽取出来,且担任士兵的人终身为兵。世兵制的士兵会被强制脱离民籍,改为军籍,其家人也需改为军籍,若士兵死亡,其妻子家产皆会分配至士家

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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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初期可被视为世兵制的萌芽期,齐国管仲要求士农阶级的人,平时务农习武,战争时出兵打仗,而国家会赠与这些人土地做为俸禄。三国时期战争量较大,士兵需求日增,但土地非荒废,便是被地主大量兼并。如此的情况下,需有一个募兵制度,来保持固定的兵源和恢复发展生产,三国曹魏便实施了“世兵制”,男丁终身为兵,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不准更改。

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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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时期延续了三国曹魏的世兵制,并加以完善。西晋武帝伐吴时,除了17岁以上的男丁为士兵,12、13岁或15、16岁的男丁,有时也会被强制入伍,有时甚至发奴为兵,以补世兵之不足。东晋时期由于长时间的内战,导致军役劳役负担庞大,世兵大量逃亡,世兵制便开始走向衰亡。[南朝世兵制度即衰,南朝刘宋开始,在世兵制度之外,间以征、募兵制度,即征民为兵,号为三五。萧梁时期,“梁兴以来,发人征役,号为三五”。东晋以来,江左门第阀阅制度甚严,“士庶之即,实自天隔”。在民间,兵户贱如仆隶,平民亦羞与同列,这也是世兵制衰落的原因。而推行征兵制,也是造成官府控制下的自耕农锐减的原因之一。于是在萧梁时期,“发召兵士,皆须锁檞;不尔,便即逃散”。军队时期的低落,也造成了隋灭陈时,韩擒虎直破建康城,擒陈叔宝及宠妃张丽华。《陈书•张贵妃传》:“后主张贵妃名丽华,兵家女也。”足见终南朝之世,世兵制度依然存而不废。

北魏基本上实施世兵制,原先多以鲜卑部族兵为编入军户的主要来源,但随着鲜卑族日益加深的封建化,归附的士兵,甚至叛逃者、罪人及其家属被强制编入军户,军户的社会地位因此日趋下降,军户要免除军籍为民,必须经皇帝诏书允许。

明朝,则是沿用元朝的军民分籍制(世兵制的另一种称呼,凡列为军籍的家户就是军户,世代服兵役。军户的家人、财产皆注明在军籍中,并加盖官印,没有“还为民户”的命令便不得更改。),军户由卫所分别管理,并随营屯戍。清朝鸦片战争爆发后,八旗、绿营兵制败坏,招寡士兵不再世袭,中国历史上辗转实行的世兵制(军户制)也走到了尽头。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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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兵制是三国时期的一大创造,是在天下残破、户又锐减、征募都难以规模实行的困难条件下诞生的新制度。士家当兵是世袭职业,作战经验丰富,作战技能提高,有较强的战斗力。世兵制通过以众将部曲的家属为人质,加强了对众将的控制,抑制了军中豪强拥兵割据的倾向,保证了军队的集中统一,对于结束群雄割据、形成三国鼎立和全国统一,起了一定作用。但世兵制逐渐全面边缘化,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失去了应该有的合理定位,世兵制在接下来的漫长帝制社会中不但没有随着朝代更替而有过多的改变,还从法规制度层面变得更加系统和规范。因此,世兵制军人地位实现机制,是造成中国传统社会中军人相对地位较低、生活穷困的重要制度渊源。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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