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致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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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致癌物(英语:Co-carcinogen),亦称作助长物(英语:Promoter),为有助于癌细胞行成之作用者,有些致癌物不直接与DNA发生作用,而是透过不同的途径而引发恶性肿瘤,这些原发性的致癌含助长癌症形成作用。

  • 癌细胞发生主因是DNA改变
  • 多数致癌物质能使DNA产生突变
  • 约5%的癌症是家族遗传
  • 人类肿瘤细胞DNA含有癌化细胞基因
  • 在生活上时常会碰到能引发致癌性的致癌物,而这些致癌物在联合国辖下的国际癌症研究所(IARC)分为四级:
  1. 第一类致癌物(Group 1):常见的有苯、黄曲毒素、放射性物质、对二氨基联苯、煤灰、镉、镍、戴奥辛、槟榔等。
  2. 第二类分(Group 2A) 、(Group 2B)两类
    1. 2A类致癌物(Group 2A):常见的有甲醛、多氯联苯、丁二烯、硫酸二甲酯、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柴油引擎废气等。
    2. 2B类致癌物(Group 2B):常见的有、四氯化碳、乙醛、铅、抗艾滋病药物、DDT 等。
  3. 第三类致癌物(Group 3):常见的有咖啡因、食用色素、异丙醇等。
  4. 第四级致癌物(Group 4):己内酰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