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
外观
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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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国家信访局 |
机构类型 | 国家信访局内设机构 |
行政级别 | 正司局级 |
授权法源 | 信访条例 |
组织法规 | 国家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9年)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 |
通信地址 | 在信封上注明“国家信访局收”即可[1] |
邮政编码 | 100017 |
对外官网 | ts.gjxfj.gov.cn |
机构沿革 | |
成立时间 | 2009年1月1日(试运行) |
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是一个在国家信访局设立的办公室,依据《信访条例》负责受理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提出的投诉事项,2009年1月1日起试运行。
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目前专题受理“三农”方面的内容,信访人可通过国家信访局网站“网上投诉”栏目或致信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提出投诉事项。
职责权限
[编辑]- 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外籍人士署真实姓名以电子邮件、信函形式提出的投诉事项;
- 向有关省(区、市)信访部门和有权处理投诉事项的行政机关交办、督办投诉事项;
- 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投诉事项;
- 直接或责成承办投诉事项的地方、部门向投诉人告知、回复投诉事项的办理情况;
- 对在处理投诉事项中因失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向有关地方和部门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 综合分析投诉事项及办理情况,向中央领导同志报告,并向有关地方和部门通报;
- 对全国信访系统投诉受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内设机构
[编辑]- 投诉一处
- 投诉二处
- 投诉三处
- 投诉四处
- 投诉五处
- 投诉六处
不受理的投诉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外部链接
[编辑]- 国家信访局*(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目前只支持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