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慈惠院
台南慈惠院是台湾日治时期位于台南市的财团法人慈善团体,成立于1899年,为台湾继台北仁济院后的第二所慈惠院组织,从事老弱病残者之救济事业,属半官方性质的组织,其理事由台南州知事担任。台南慈惠院的事务所设立于台南州厅内,并在台南市宝町(仁爱之家附设成功诊所现址)设有诊疗所。
台南慈惠院在战后改制为财团法人台湾省私立台南仁爱之家,因其资产包含自清代以来的各社会公益设施,故至今仍在台南拥有多处土地。
介绍
[编辑]成立与发展
[编辑]台南县于明治32年(1899年)10月发布县令第二十一号《台南县台南慈惠院章程》,并于同年11月17日在关帝庙街的奎楼书院成立“县立台南慈惠院”,清领时期即设立的养济院(清康熙23年,1684年)、义冢(清康熙59年,1720年)、普济堂(清乾隆11年,1746年)、育婴堂(清咸丰4年,1854年)、恤嫠局(清同治13年,1874年)等五个机构的财产整并。其成立经费是来自于1897年明治天皇以英照皇太后之丧而赐颁台湾的救济金15,000日圆,其中之5,284圆,以及其他捐款787圆。1900年1月,台南慈惠院搬到圣公庙街,并将服务范围扩大至阿缑厅、台东厅和花莲港厅有社会救助需求的废疾、病伤、老衰、幼弱、贞节寡妇和穷苦族群。台南慈惠院于1900年12月5日在庙岳帝街设立了教育部,以教授盲人相关技能使其能独立生活。1904年7月,更名为“台南慈惠院”。[1][2]
在1915年大正天皇的加冕御大典之际,台南慈惠院利用“恩赐财团明治救济会”的捐款 25,000 圆,选定在寿町一丁目35番地设立盲哑学校,并在1915年9月开始兴建,于同年11月竣工。1921年4月,台湾各地慈惠院救济负责区域修正,台南慈惠院的救济区域改为台南州台南市、新丰郡、新化郡、曾文郡、北门郡,台南州北侧区域则由嘉义慈惠院负责。同年5月,盲哑学校改由台南州厅管辖,改为“台南州立盲哑学校”。1923年1月,台湾实施民法,台南慈惠院于是于同年12月登记改组为“财团法人台南慈惠院”。[1][2]
1923年10月,台南慈惠院在末广町一丁目47番地开设了诊疗所;但由于台南慈惠院的诊疗所、院内救济者收容所和行旅病人收容所等设施分散在台南市内各处,为了将之统合,于1928年3月26日在台南市宝町一丁目103番地兴建了诊疗所,总工程费约43,704圆。根据1930年的记载,当时台南慈惠院拥有约221甲的土地。[1]
事业
[编辑]台南慈惠院的事业包含穷民救济事业、盲哑生救济、诊疗券发放、低费诊疗、巡回诊疗和行旅病人收容。
战后发展
[编辑]战后1945年,为确保台湾慈惠院的财产,地方人士以“台湾中正医院”之名义暂行管理,并在同年恢复原名“台南慈惠院”。民国35年(1946年),台南慈惠院与位于东区之“台南爱护寮”合并,并改称“台南市救济院”,公推林淑桓为院长。台南爱护寮系于1928年在施干指导协助下,由地方仕绅王汝祯(王育德父)、张江攀和王开运等人以台南商工协会之名义在东门附近成立的乞丐及游民收容所。
林氏为确保地方慈善事业,于民国37年(1948年)依法改组为“私立台南救济院”,并办理财团法人登记;民国44年(1955年)奉省令改称“台湾省私立台南救济院”;民国65年(1976年)奉省令改称“台湾省私立台南仁爱之家”;民国66年(1977年)迄今名称为“财团法人台湾省私立台南仁爱之家”。
1986年,台南仁爱之家位于光华路的残障疗养所因城市规划道路开辟所需,搬迁至台南市南区新都路。[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