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Wxw pr
2016年10月
[编辑]请勿添加未附有可查证及可靠来源之内容。另外,在作出带潜在争议性编辑前,请务必先至条目讨论页提案讨论。如阁下已熟知如何寻找来源,请也借此机会为条目补回参考资料。敬希合作。--Mys_721tx(留言) 2016年10月24日 (一) 10:35 (UTC)
维基百科:可靠来源明确表明,“观点是某人持有的看法,这个看法的内容可能是可供查证的,也可能不是。然而,特定的一个人或者一群人表达过的特定观点却是一个事实(也就是说,这个人真的表达过这个观点)。于是如果一个观点可供查证,或者说如果你能引证一个好的来源说明一个人或者一群人表达过这个观点,那么这个观点就可以被包含在维基百科之中。” Wxw pr(留言) 2016年10月24日 (一) 10:45 (UTC)
- 自费出版作品不是可靠来源。-Mys_721tx(留言) 2016年10月24日 (一) 10:4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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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组织的义务?
[编辑]“换而言之,这些宗教组织和其信徒在从事上述活动的过程中,确实有义务为同性婚姻提供与异性婚姻平等的服务。例如,在宗教团体主办的中小学中教授婚姻议题时,必须平等地教授同性婚姻议题。”
会有这种设想,反映出设想者偏狭的世界观。
1. 宗教组织及其信徒是否有义务为“同性婚礼”提供服务,并不取决于“同性婚”是否有“立法”,而取决于此服务是否是对“公众”提供。而若是对公众提供,在没有违反“反歧视法”的情况下,这些人自可以不提供服务。至于是否有违反“反歧视法”,具体而言,要看该国的反歧视法如何制定,哪些情况适用,哪些情况并不适用,自然无法一概论定。
2. 宗教团体一旦向教育部立案,成立学校招收学生,就有受到教育法规规范的义务。学校是否要教婚姻议题,乃至于在谈婚姻时是否会谈论同性婚,和其选用的教材有关,以及规范教材编写原则和内容的法规有关。规范这些的是教育法规,既不是反歧视法,也不是婚姻法。
宗教团体主办的中小学,又不是宗教团体“培植自己信徒势力”的场所,自然要受到国家教育法的规范;若宗教组织可以随意决定其教材和内容,这些小学生从小就要以为地球和人类,是耶和华还是阿拉创造出来了啦。
一直都有基督徒生物老师,生物课不教学生进化论,跑去对学生念创世纪,可笑至极,这些人早就该被告怠职。--千山(留言) 2017年3月17日 (五) 16: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