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维基维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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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送者已撤回(删除)请求?[编辑]

提送者已撤回请求,同时考量都数员支持删除意见者亦已修改意见,故关闭讨论;如仍有用户认为应该删除,可另行提出理由提送。--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7日 (一) 07:52 (UTC)

提送者已撤回(删除)请求? 还是创建者撤回创建请求? 是否有误会, 可否澄清? 若定位为幽默/历史页面,而非组织页面(创始人已退出),那么我合并内容后取消删除模版Hanteng留言2012年12月19日 (三) 02:03 (UTC)[回复]

(※)注意: 这里有的[提删意见]是提送者已撤回(删除)请求? 另外, 此页面创始者已移往他处, 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2年12月#Wikipedia:开头页面的维基百科人自组织 模版 建议的讨论及建议.....Hanteng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01:25 (UTC)[回复]

请问:谁授权给你们以维基的名义打广告[编辑]

亲爱的诸位朋友:看到这个维新会,我想起日本侵略者占领我国期间对中国人民的谎言洗脑统治,其中一个就是维新会,谐音违心会。请问,以你们的级别是不是就可以代表维基,以维基的名义向全世界网友发布此信息?中国那个傻子R成钢代表中国人民还不够,还代表亚洲问话,自己全然不知自己没那资格,丢尽国人脸。好像维基编辑们没开会通过这个维新会吧?盗用维基名义破坏维基信誉,这足以打掉某人的帐号吧?提示朋友们,辛苦积累的声誉,要珍惜。我再做几年也追不上啊!

另外,请教一下,我有没有资格在维基上也建立一个页面,成立什么维基组织,招募几个维基民兵维持一下秩序?我国的经验就是这样,凡事不遵法制、不讲人权,就是全民动员。我就知道这个。

这个条目更像是违反维基原则的广告,我的原则考核还不是很好,请教是不是?这里有位朋友曾经指点我编辑,我觉得说的很在理,对于公子的超化学天才,我不敢想象,但是逻辑思维一定很强,不然化学是不会那么好的。我想,如果其他人无法说清楚,我想请教您解答一下。--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诗琳童公主留言2012年12月16日 (日) 13:30 (UTC)[回复]

笑。--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2月16日 (日) 14:56 (UTC)[回复]
不是我创建的……还有我的化学没有这么好……--CHEM.is.TRY 2012年12月16日 (日) 15:19 (UTC)[回复]
您可以先冷静一下看看WP:-),如果之后您还是觉得这个页面不应该留在维基百科,或者至少不应该留在维基计划页面,您可以提请删除或是请求移动到某位用户的子页面。--Kinou留言2012年12月19日 (三) 13:53 (UTC)[回复]

搜索结果 内容页面 多媒体 帮助和项目页面 全部 高级 关于维新会的第1条至第3条结果,共3条结果 您可以新建這個頁面「维新会」,但應檢查下面的搜索結果,看看是否有相同內容的頁面已被創建。 *保皇会 ...7月20日]]),康有为在[[加拿大]]创设保皇会,又名'''中国维新会'''。保皇会计划在[[北美]]、[[东南亚]]、[[香港]]、[[日本]] 1 KB(11个字) - 2012年9月8日 (六) 20:33 *日本維新會 | party_name = {{lang|ja|日本維新の会}}<br />日本維新會<br /> Japan Restoration Party ...一個[[政黨]]。日本維新會計劃與其母體地域政黨「[[大阪維新會]]」正式結成從屬關係。 8 KB(317个字) - 2012年12月16日 (日) 14:05 *日本政府购买钓鱼岛事件 2012年9月18日,日本新党“日本维新会”代表、大阪市长[[桥下彻]]发表讲话,称“冲绳县警察必 127 KB(5,400个字) - 2012年12月15日 (六) 04:18


不解释,某人记错,日本侵略者占领中国期间倒是有个黑龙会。--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山新萝莉塔 2012年12月16日 (日) 17:36 (UTC)[回复]

此条目已变幽默页面[编辑]

原‘创作者’已退出转往Wikipedia:编研会与维基人群, 此条目有关原参与维基人删除, 以配合其他内容的全幽默化。Hanteng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00:35 (UTC)[回复]

(※)注意: 此页面创始者已移往他处原僭(潜)幽默页面Wikipedia_talk:维基维新会移转变成Wikipedia_talk:编研会与维基人群, 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2年12月#Wikipedia:开头页面的维基百科人自组织 模版 建议的讨论及建议.....Hanteng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01:27 (UTC)[回复]


还在被提删讨论的条目怎么会被删除模板?[编辑]

我提删的Wikipedia:维基维新会‎条目,今天发现,删不模板竟然被拿掉了。但是提删讨论还没结束,管理员还没最后裁决。这是不是贻误删除的投票?

虽然内容有修改,删掉一些被质疑部分,但是这不能说明删除模板可因此删除。我提删的理由以及别人补充的提删理由有几点,目前的修改也没有针对提删理由完全改正,比如,还照用“维基”开头标识,包括会徽标志。这正是设立者最不愿意删掉的部分。内容虽修改,我看也非跟维基有关的幽默。里面有胡言乱语成分。

是谁拿掉了还在删除讨论中的删除模板?请问这符合维基规定吗?我重新加上模板后,点进删除讨论,发现提示删除理由不存在,结束了。但是进入17号讨论却发现,讨论仍然存在。谁能解释一下怎么回事--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诗琳童公主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10:28 (UTC)[回复]

自己看编辑历史,然后跟删除的人沟通。--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0日 (四) 11:11 (UTC)[回复]
(:)回应诶多哗铎说的有点小误, 您可以马上提删, 见Wikipedia_talk:维基维新会讨论页, 删除的提交最早是由另外一个使用者提出 (见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12/16#Wikipedia:维基维新会), 他后来撤删(所以管理员也按其要求撤删), 因此您也可以马上再次提删, 不受共识不提删的规则,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 就现在的内容, 您要不要提删(如我在他页, 提删的理据为何? 以下是管理员对其撤删的处理摘要:
提送者已撤回請求,同時考量都數員支持刪除意見者亦已修改意見,故關閉討論;如仍有用戶認為應該刪除,可另行提出理由提送。--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7日 (一) 07:52 (UTC)

您下次可以多用进阶搜寻功能, 点Wikipedia及Wikipedia:talk 页面搜寻相关讨论。 Hanteng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11:17 (UTC)[回复]

(:)回应:那么这次属于不当删除模板,请删除者重新恢复一下。我没办法直接恢复,因为后来编辑内容了,我怕恢复时,把心内容去掉了。但是我自己加模板,点进删除讨论投票页,却显示的是以前结束的,不是现在进行时讨论页。请hanteng或是其他人帮忙及时解决。另外,你们讨论说本页内容已经移到他处,那么本页怎么还存在呢?请赐教!--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诗琳童公主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12:16 (UTC)[回复]
(:)回应:您的删除理据是否可以先说明一下呢? 注意维基百科以Wikipedia:开头的页面有许多非百科条目内容的用法, 包括维基人组织及维基人幽默页面, 您可以先弄清楚后思考删除的理据为何, 我对删除此页面的看法是, 若这确定是幽默页面而没有伤害到别人的话, 可以留, 若有其他疑虑则应该删除或移到个人页面。(研究维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0日 (四) 12:50 (UTC)[回复]
(&)建议:若您思考后还是决定要申请删除, 请详看Template:Afd页面, 并提供用户、日期、理据等等资讯, 先用显示预览后无误后再试保存编辑后送出。(研究维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0日 (四) 12:55 (UTC)[回复]
(:)回应:谢谢回复!我提删后从没有撤回提删请求。现在仍然在删除讨论中,只是删除模板被错误移除了,因此不需要重新提出删除申请,只需重加模板。我试试按照您提供的模式看看。--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诗琳童公主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14:44 (UTC)[回复]

关于“维基”与幽默的尺度[编辑]

页面名称中挂有“Wikipedia”字样会给人一种这是整个维基社群事务的印象,不适合放具有私人团体性质的恶搞内容(维基百科内受到认可的恶搞,还是只局限在维基志异这页),而维新会是用来宣扬无关维基百科的个人意念,不应该挂有“Wikipedia”字样。--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诗琳童公主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18:42 (UTC)[回复]

(!)意见,建议(►)移动维基百科:坏笑话和删除的胡话/wikipedia:维基维新会Stewart~恶龙 2012年12月22日 (六) 04:57 (UTC)[回复]
Template:回意:Stewart的建议不错, 但要将所有的幽默条目一视同仁移动才公平。--(研究维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3日 (日) 13:54 (UTC)[回复]

关于ip 用户以copy vio[编辑]

(当前 | 先前) 2012年12月23日 (日) 13:52‎ Hanteng(讨论 | 贡献)‎ . . (6,067字节) (+5,808)‎ . . (取消由125.34.140.169 (对话)所作出的修订 24212070) (撤销) (当前 | 先前) 2012年12月23日 (日) 13:27‎ 125.34.140.169(讨论)‎ . . (259字节) (-5,808)‎ . . (←页面内容被替换为:'{{Copyvio| url=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bkGU3gHtkC4J:app.shanghang.gov.cn:82/gate/big5/www.shanghang.gov.cn/ycjy/zzgz/gbdwjs...') (撤销) 请注意, 谢谢。 --(研究维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3日 (日) 13:54 (UTC)[回复]

(~)补充: 宣称违反“坚持党性定期分析 牢固树立正确“三观”来源:人民网 ”的版权...但内容实在是差很大, --(研究维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3日 (日) 13:56 (UTC)[回复]

以下为IP用户的改写成[编辑]

文章中“胡锦涛总书记这次提出领导干部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新三观),与先前的世界观、人生观、世界观(老三观)的关系表现在“新三观”在实质上其实就是“老三观”的具体衍化。总书记在坚持继承“老三观”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了“新三观”,....总之,领导干部通过党性定期分析,实现党性修养的良性循环,这就可以及时搜寻自己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方面的不足之处,并进行相应的整改,通过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实践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最终达到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的目的。”的引用是侵版权。--125.34.140.169留言2012年12月23日 (日) 15:24 (UTC)[回复]

(:)回应此为合理引用, 先回退。--(研究维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3日 (日) 17:38 (UTC)[回复]

还在被提删讨论的条目怎么会被删除模板?[编辑]

我提删的Wikipedia:维基维新会‎条目,今天发现,删不模板竟然被拿掉了。但是提删讨论还没结束,管理员还没最后裁决。这是不是贻误删除的投票?

虽然内容有修改,删掉一些被质疑部分,但是这不能说明删除模板可因此删除。我提删的理由以及别人补充的提删理由有几点,目前的修改也没有针对提删理由完全改正,比如,还照用“维基”开头标识,包括会徽标志。这正是设立者最不愿意删掉的部分。内容虽修改,我看也非跟维基有关的幽默。里面有胡言乱语成分。

是谁拿掉了还在删除讨论中的删除模板?请问这符合维基规定吗?我重新加上模板后,点进删除讨论,发现提示删除理由不存在,结束了。但是进入17号讨论却发现,讨论仍然存在。谁能解释一下怎么回事--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诗琳童公主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10:28 (UTC)[回复]

自己看编辑历史,然后跟删除的人沟通。--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0日 (四) 11:11 (UTC)[回复]
(:)回应诶多哗铎说的有点小误, 您可以马上提删, 见Wikipedia_talk:维基维新会讨论页, 删除的提交最早是由另外一个使用者提出 (见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12/16#Wikipedia:维基维新会), 他后来撤删(所以管理员也按其要求撤删), 因此您也可以马上再次提删, 不受共识不提删的规则,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 就现在的内容, 您要不要提删(如我在他页, 提删的理据为何? 以下是管理员对其撤删的处理摘要:
提送者已撤回請求,同時考量都數員支持刪除意見者亦已修改意見,故關閉討論;如仍有用戶認為應該刪除,可另行提出理由提送。--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7日 (一) 07:52 (UTC)

您下次可以多用进阶搜寻功能, 点Wikipedia及Wikipedia:talk 页面搜寻相关讨论。 Hanteng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11:17 (UTC)[回复]

(:)回应:抱歉,我不太会看。按照各位提供信息,似乎是第一次提删的人撤销删除模板。但是我清楚记得,在那次之后提删模板已经被删除。是我再次提删后,把删除模板加进去的。不怕见笑啊,第一次提删,我可是费了很多时间去找那个模板,还进出了多次修改。所以这次我就糊涂了。我再次挂提删模板,发现不能用了,那也就是说只能是恢复了。对不起,术语也用不好。维基语言掌握不够。谢谢hanteng的提示--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诗琳童公主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11:56 (UTC)[回复]
请恕在下愚钝,实在看不出是谁撤销模板。好像看见hanteng再问撤回删除请求?是不是因为我时间太衔接,导致你们谁把第一次的撤删请求当成我这次了?那么是哪一位因此撤出了模板,能帮忙恢复吗?--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诗琳童公主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12:01 (UTC)[回复]
补充说明一下,对于我的一些称谓用语,或许有人感到不适。因为我长期跟几位研究古代文化的朋友相处,我们通常是这样比较古代一些称谓,因此一到了探讨技术什么的时候,我就习惯性如此。请见谅!--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诗琳童公主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12:06 (UTC)[回复]
(:)回应请不用过多解释和道歉,多试多学成为维基人即可, 没有人生下就回,我稍早有试提删一条目见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12/20请试参考学习, 或许有用。(研究维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1日 (五) 03:0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