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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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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维持(?—?),字尔调南直隶镇江府金坛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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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应天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联捷己未科进士。泰昌元年(1620年)授香山县知县,乐易亲民喜造士,设仁山书院,课诸生,有《仁山会课稿》。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举乡荐五人,一解额、一连榜进士,皆仁山首擢士。五年(1625年)四月考选,升贵州道监察御史,条陈二款:其一在晣品格以清仕路,言最可恨情面门户四字,其一在昭罪案以明国是,言奸邪植党煽惑,乞将党人旧日凡有倡建书院,不论省直州县立时改毁。又言兵部尚书赵彦纵子赵昌胤公开贿门,乞夺赵昌胤袭以谢天下。又言张问达招引王之采以结党煽惑,周嘉谟护庇王安以蔑旨罔上,刘惟忠白所知依附权奸俱宜立赐摈斥。疏纠文选司官刘行义与其同官王任杰大开贿门,赃私狼籍,俱各革职、削夺、闲住。以兄周应秋在位,引嫌归。崇祯初,起陕西道御史[1],巡按浙江,被劾罢。兄弟并立逆案[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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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应秋周廷侍周泰峙、周召诗、周当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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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祯长编卷之八》:崇祯元年四月,起补原任御史周维持为陕西道御史,池州兵备副使王公弼、苏松兵备按察使张孝各加左布政使,仍管道事。
  2. ^ 《金坛县志》
  • 《明史》列传 卷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