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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引力常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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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弗里德里希·高斯于1809年在〈天体运动论〉一书里引介“高斯引力常数”给世人.

高斯引力常数卡尔·弗里德里希·高斯引入的以太阳系为单位的引力常数,其好处是不需要准确地知道在常用单位(如公制单位)下的太阳系的尺度或是太阳行星的质量,就可以精确地描述行星的运动。

高斯使用下列的单位:

  • 长度(A):天文单位(地球绕太阳公转的平均轨道半径)。
  • 时间(D):平太阳日(相对于太阳,地球绕轴自转的平均周期)。
  • 质量(S):太阳质量

开普勒第三定律使用于地球的运动,他推导出他的引力常数:

k = 0.01720209895 A3/2 S−1/2 D−1.

在1939年,国际天文联合会采纳他上述的数值作为天文学上的常数,由此推导出天文单位,并不再实际定义地球到太阳的轨道。在近代的天体历,地球的平均轨道轴比1天文单位略长一些,而且恒星年比1高斯年略短一些。

高斯并未完全了解实际的平太阳日会逐渐增长,和未察觉时钟速率在相对论上的区别。以这个常数定义的稍后被作为历书时的依据,以这个常数定义的一日的1/86,400做为历书时秒的单位;并且在现代的用法是作为质心力学时(TDB)的单位,并且历表时秒的长度如同地球表面上的计时器测量的秒,被做为公制中秒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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