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汽車工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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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汽車工業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3次成立的具有行業管理性質的央企,撤銷前總部位於北京市復興門外大街16號(原一機部汽車局,現為首都博物館所在地)[1]。
歷史
[編輯]第一次成立
[編輯]1964年,中國也效仿蘇聯在一些行業實行托拉斯經營的辦法,成立12家托拉斯,其中第一機械工業部汽車工業管理局改組為中國汽車工業公司,經理郭力兼一機部副部長,總工程師孟少農。對汽車生產企業實行集中管理。下設長春、北京、南京、重慶等分公司及濟南、武漢汽車製造總廠。下屬企業75家。中國汽車工業公司從全國169個地方專營汽車配件廠中吸收42個,占全國配件產量的39%。籌建的第二汽車製造廠擬組建成長江汽車分公司。
在文革中劉記托拉斯全部解體,企業下放給地方。
第二次成立
[編輯]根據中央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用經濟的手段管經濟」,汽車工業、造船工業等試點。1981年12月31日,國務院決定成立中國汽車工業公司,在國家計劃中單列戶頭、財政單列、人事任免權、外事審批權。1982年5月6日正式成立,董事長饒斌,副董事長劉守華,總經理李剛,副總經理馮克、張興業、胡信民,總工程師陳祖濤。公司級別為準部級。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濟負責制。公司成立後,積極推動企業聯合,先後組建了7個汽車工業聯營公司,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加速產品升級換代。中國汽車公司對下屬企業有「人、財、物、產、供、銷」的全面權力。[2]
- 解放汽車聯營公司:1982年成立。總經理謝雲,總經濟師葛寶璇,總工程師劉經傳。遼寧省、黑龍江省、山東省等都有解放聯營公司汽車廠。
- 東風汽車聯營公司
- 南京汽車聯營公司
- 上海汽車拖拉機公司
- 中國重型汽車工業聯營公司:1983年3月29日正式成立。打破地區和部門界限,是按照專業協作和經濟合理的原則,組建起來的經濟實體。直屬的「八廠一所」,分別是濟南汽車製造總廠、四川汽車製造廠、綦江齒輪廠、重慶汽車發動機廠、重慶汽車配件製造廠,重慶紅岩汽車彈簧廠、重慶油泵油嘴廠、杭州汽車發動機廠和重慶重型汽車研究所。後陝西汽車製造廠、陝西汽車齒輪廠、合肥淝河汽車製造廠、青島汽車制配長、株洲汽車齒輪廠、濰坊發動機廠成為第一批參加聯營公司的成員。後期河北長征汽車製造廠、南陽汽車製造廠、湖南重型汽車製造廠也陸續參與進來。1983年,中國重型汽車工業聯營公司與奧地利斯太爾-戴姆勒-普赫股份公司簽訂了《重型汽車製造技術轉讓協議》,引進了斯太爾91系列14噸~40噸級重型卡車,還引進了配套的ZF變速箱、轉向器和富勒變速器,總投資11.58億元。
- 京津冀聯營公司:經過三年的籌備,1983年5月14日在北京成立。主要發展2.5噸及以下的輕型車、微型車和專用車。北京以發展輕型車為主,天津以發展微型車為主,河北以發展專用車為主。第一批加入京津冀汽車工業聯營的共有103個單位,其中有北京汽車製造廠、北京第二汽車製造廠、北京摩托車製造廠、北京內燃機總廠等北京39個單位;天津市汽車製造廠、天津市第二汽車製造廠、天津市客車廠等天津52個單位;河北省邢臺市紅星汽車廠、唐山市汽車製造總廠、石家莊市汽車廠、保定市汽車廠、秦皇島市汽車配件廠等河北省12個單位。產品規劃上要發展輕型車、微型車5個系列和6大類專用車,產品設計0.5噸、1噸、1.5噸、2噸和2.5噸各類車型。
- 中國汽車附配件公司(後經國家經委批准改為中國零部件聯營公司)
1984年7月趙紫陽、薄一波都表示中汽公司應該「虛」,給下屬企業以自主權。1984年8月11日國務院在北戴河舉行專題會議,國務院領導嚴厲批評了中汽公司對企業管得過死,造成企業缺乏活力,缺少自主權的作法。會後,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國家體改委、機械工業部發布《關於汽車工業發展規劃和管理體制若干問題的通知》。饒斌退出一線,李剛接任董事長,陳祖濤接任總經理。決定改制為中國汽車工業聯合會,過渡期保留中汽公司名義與計劃單列、財政單列等權責。1986年10月,國家計委下達《關於解放、東風、重型汽車工業聯營公司實行計劃單列的通知》,這3家企業正式脫離了中汽公司。
由於中汽公司是作為經濟實體組建的,在工作中存在管得過多、過實等問題。1985年經濟體制改革,國務院總理趙紫陽指示中汽公司要搞得虛一些,要搞好聯合、服務和行業管理。1987年遵照國務院總理趙紫陽關於撤銷中國汽車工業公司、組建汽車行業組織的指示精神,1987年3月組建了中國汽車工業聯合會籌備會,1987年5月29日經國務院批覆撤銷中國汽車工業公司,組建中國汽車工業聯合會[3],地址仍為復興門外大街16號[4]。中汽協理事長陳祖濤。1987年7月國務院成立姚依林副總理掛帥的「振興汽車工業協調小組」。
第三次成立
[編輯]1990年1月,國務院批覆機械電子工業部報告,同意成立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是領導直屬企事業單位的經濟實體,同時授權對全國汽車工業行使行業管理職能。實際上僅直管南京汽車製造廠。1994年1月汽車行業行政管理職能劃給了機械工業部汽車工業司。2002年2月撤銷國家機械工業局,行業管理職能劃給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因為貸款擔保問題和投資經營不善,虧損總額達十幾億。2002年國務院辦公會議決定撤銷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2004年清算了全部債權債務後,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正式摘牌。
參考文獻
[編輯]- ^ 附录三 机械工业管理机构及领导人员. 中國機械工業年鑑 (機械工業出版社). 1994: 附–21. ISBN 7-111-04383-9.
- ^ 陳祖濤 歐陽敏:《我的汽車生涯》之八--中國汽車工業管理體制的變遷,《時代汽車(行業版)》,2006年第2期,第104-109頁。
- ^ 1987年5月29日 國務院《關於批轉組建中國汽車工業聯合會報告的通知》國發〔1987〕50號
- ^ 附录一 机械工业管理机构及领导人员. 中國機械電子工業年鑑 (機械工業出版社). 1990, 機械卷: 附錄5. ISBN 7-111-024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