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師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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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師看守所

京師看守所中華民國北京政府時期北京看守所,位於今北京市西城區西交民巷東段路北。[1]

歷史[編輯]

明朝及清朝時,此處乃刑部大牢明朝嘉靖年間,大臣楊椒山曾被關押於此,留下「鐵肩擔道義,辣手著文章」的名句。清朝末年,維新派人士譚嗣同被關押於此。[1]

中華民國成立後,此處改為京師看守所。1927年4月28日,李大釗范鴻劼路友於20名中國國民黨及中國共產黨北方地區領導機關負責人張作霖安國軍政府判處死刑。當日下午1時許,李大釗等20人被押至京師看守所執行死刑。1949年,北平和平解放後,絞死李大釗的絞刑架被作為0001號文物由文物部門接收,現存中國國家博物館[1]

1999年11月,因修建國家大劇院,京師看守所舊址被拆除。[1]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