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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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卡,是一種移民局官員使用的、提供給旅客用於確認和記錄出發國家的文件。[1]它也是一種非本國公民進入特定國家的符合健康與特徵要求的聲明。[2] 出境卡可以與入境後獲得的相對應的入境卡關聯,在出境時向邊檢機構出示。
卡上的信息
[編輯]卡上通常的信息的包括:
- 全名
- 國籍
- 護照號碼
- 航班數字或飛機、船隻、車輛的名稱
- 旅行目的:休假、教育/研究、探親、商業、外交
- 停留時間
- 目的地(下一站)
- 所在國地址
旅行者也被要求籤下姓名及日期並聲明信息的真實、正確和完整。
乘坐國際航班的旅客要求填寫離境卡需要一個有效的登機牌和護照,以便通過移民檢查站。
停用、豁免和與入境卡的整合
[編輯]東協
[編輯]若符合相應的區域,移民將使用一張包含到達和離開部分的並共享共同的序列/控制編號的卡,以便於識別。該旅客通常需要保留該卡在他的護照中,並使用相同的卡離境。一些區域支持這一系統,包括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度尼西亞、美國、巴西和泰國。 香港和澳門有入境卡中離境部分的副本,但航班號、下一個目的地和簽名留空。而後六個國家有出境卡較短的部分,其需要的信息較少,它們達成一致,在與大多數東協國家公民的出入境事務中,允許移民官員撕下一個部分。
在2009年和2010年之間,菲律賓還有一張部分關於出入境的卡片。所有的乘客,不論其國籍,都必須填寫的入境部分和移民需要保留的出境部分。另一方面,菲律賓公民將在他們的下一個離開菲律賓的航班上填寫一份單獨的出境卡。在2011年,移民局恢復使用舊的卡片。
從2017年9月16日起,泰國人通過移民檢查點離開/進入泰國不再需要出境卡或入境卡。[3][4]
澳大利亞
[編輯]2015年3月,布里斯班機場提供其乘客一個應用程式,用於在國際航站樓列印出境卡。[5] 出境卡在澳大利亞在的完全停用是在2017年1月。多年來,該卡進行了精簡化,並使用了不同的設計。直到2000年出境卡也隨旅客護照加蓋了移民離境日期和港口戳。[6]
印度
[編輯]從2017年7月起,印度人飛出印度豁免填寫出境卡。豁免僅適用於通過機場的航空旅行。[7]
美國
[編輯]在美國,最常見的例子是I-94表格。並在2013年對其數位化,I-94表格的出境部分必須由旅客在逗留期間全程保留(護照管控官員通常會把這部分釘在護照上)。美國作為世界上少有的幾個沒有對出境旅客有正式的護照管控的國家,訪客需要通過離境機場辦理值機手續的櫃檯返還表格的這部分(如果通過航空離境)或向邊境官員返還(如果從陸路離境)。在其2013年的數位化後,I-94表格分階段從空運和海運入境方式中淘汰,而陸路方式,邊境官員繼續通過相連的資料庫檢查I-94表格。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Passenger Cards - Travelling to Australia - Border Security. [2018-01-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2-13).
- ^ New Zealand Passenger Departure Card - Questionnaires and Forms - Statistics New Zealand. [2018-01-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0-15).
- ^ 存档副本 (PDF). [2018-01-31].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7-09-16).
- ^ 存档副本 (PDF). [2018-01-31].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7-10-13).
- ^ 存档副本. [2015年3月2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年3月26日).
- ^ Retirement of the outgoing passenger card. [2018-01-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5).
- ^ 存档副本. [2018-01-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