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憲 (萬曆進士)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司憲

大明
籍貫 河南歸德府睢州
出生 庚申年二月二十六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余氏,繼娶皇甫氏
親屬 (子)司念助
出身
  • 萬曆十年壬午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

司憲(1560年—?),字憲國,號晉臺,河南歸德府睢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河南鄉試二十四名舉人,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一百四十二名,登三甲第十三名。大理寺觀政,任行人司行人[1][2]。二十二年六月因出使朝鮮,貪縱辱命,被削職追贓。

家族[編輯]

曾祖司裕;祖父司景蟠;父司伯儒,曾任恩例儒官。母朱氏。具慶下。弟司賓、司宇、司完、司寰[3]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