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吳雄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吳雄
大明應天府尹
籍貫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府仁和縣
字號字文英
出生正統十四年(1449年)
逝世弘治十七年(1504年)
出身
  • 成化十四年戊戌科二甲第二名進士出身

吳雄(1449年—1504年),字文英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府仁和縣(今浙江杭州市)人,順天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早年出身順天府學生,成化十三年(1477年)丁酉科順天鄉試第一百二名舉人。成化十四年(1478年)聯捷戊戌科第二甲第二名進士,授刑部主事,歷河南副使,升任應天府尹。為官肅明,弘治十七年(1504年)入覲,卒於途中,享年五十六歲[1]

家族

[編輯]

曾祖吳寅。父吳春[2]

參考

[編輯]
  1.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2637:吳雄 ,字文英,仁和人。成化十四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歷河南副使,屢陞應天府尹。風局嚴整,以肅明為任。時大璫任留臺者,恃勢侵擾,縣官不敢違,雄皆裁之以法,其勢少沮。嘗曰任怨吾不辭,但不至瘠吾百姓耳。弘治十七年入覲,卒於道,年五十六。
  2. ^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成化十四年戊戌科殿試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