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雄 (東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吳雄(?—?),字季高河南郡(今河南省洛阳市)人,东汉时期的大臣。

吳雄历任汉顺帝汉冲帝汉质帝、汉桓帝四朝,擔任廷尉期間,精通律令,办案公平。他的儿子吳訢、孙子吴恭都先後出任廷尉一職,时称三世廷尉[1]汉桓帝元嘉元年(151年)夏,司徒张歆免。光祿勳吳雄被任命为司徒永兴元年(153年)十月,吳雄和太尉袁汤司空赵戒卸任,以太常胡广继任为太尉太仆黄琼继任为司徒、光祿勳房植继任为司空


参考文献[编辑]

  1. ^ 《後漢書》卷46:順帝時,廷尉河南吳雄季高,以明法律,斷獄平,起自孤宦,致位司徒。雄少時家貧,喪母,營人所不封土者,擇葬其中。喪事趣辦,不問時日,巫皆言當族滅,而雄不顧。及子訢孫恭,三世廷尉,為法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