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應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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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應鰲

大明
籍貫 江西吉安府泰和縣
字號 字如春
出生 己未年六月十三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王氏
親屬 (子)士道、士逵、士遜、士選
出身
  • 萬曆十三年乙酉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

周應鰲(1559年—?),字如春,號章南,江西吉安府泰和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鄉試三十九名,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二百十九名,登三甲第一百二十名進士[1][2]。工部觀政,任直隸丹陽縣知縣,萬曆十六年(1588年)改吳縣知縣。萬曆十八年(1590年)陞吏部主事[3]

家族[編輯]

曾祖周明哲,曾任庠生;祖父周承鼎;父周克超,曾任庠生。母謝氏。慈侍下。兄應玉。弟應東、應楚、應亮、應炳、應鯉[4]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吳縣志》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