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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孳息拉丁語fructus),是民法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產生的額外收益。根據民法,孳息分為天然孳息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編輯]

天然孳息(Fructus naturales)指因物體的自然屬性而使物主獲得的收益。

例如:母雞生的牲畜下的幼崽,果樹長出的果子(英文等拉丁文中孳息的字面意思就是果實,日文的孳息就是漢字「果実」),土地自然生長的糧食、草、樹木等植物。

法定孳息[編輯]

法定孳息(Fructus civiles)是指由法律規定產生了從屬關係,物主因出讓所屬物一定期限內的使用權而得到的收益。

例如:存款得到的利息、出租房屋或物品得到的租金。

孳息率[編輯]

孳息率也稱票息(Coupon rate),指在一定時期內,由資本或本金所產生的收益占本金的百分比,通常時間以為單位。

經濟意義[編輯]

產生孳息物的原物物主,可通過投資原物而獲得孳息物。當獲得的孳息物超過物主的日常開支,物主即達到財務自由的狀態。這種獲得孳息物的投資方法,可被視為物主的一種被動收入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