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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信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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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信訪局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廣東省人民政府製發。
主要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黃志堅(省委社會工作部副部長兼)
黨組成員、副局長
3
陳志傑(兼機關黨委書記)
吳明楷
王清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廣東省人民政府
機構類型廣東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行政級別正地廳級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南街道廣和路226號
廣東省人民來訪接待廳
實際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石牌街道天河北路607號華標廣場裙樓
對外官網廣東信訪網

廣東省信訪局,廣東省人民政府主管信訪工作的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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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信訪局的主要職責是:

  1. 負責處理省內群眾和境外人士給省委、省政府的來信,接待群眾來訪,群眾網上信訪;及時、準確地向省委、省政府領導反映來信、來訪及網上信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分析信訪信息,開展調研研究,提出制定有關方針、政策的建議。
  2. 承辦省委、省政府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領導有關批示件的落實情況;向市、縣和部門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3. 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協調處理群眾集體來穗、到京上訪和異常、突發信訪事件;檢查、協調本省黨、政、軍等部門信訪工作和市、縣黨、政機關的信訪工作。
  4. 指導信訪業務工作;研究、起草有關信訪工作的政策、法規草案;總結推廣各地區、各部門信訪工作的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信訪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布。
  5. 了解並掌握信訪工作隊伍建設情況,組織信訪幹部的培訓;指導信訪部門辦公自動化建設。
  6. 承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向省領導直接反映情況的工作。七、承辦省委、省政府和國家信訪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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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辦公室。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檔案、保密、信息和辦公自動化以及後勤、社區聯絡、接待等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承辦省領導有關信訪方面的批辦事項。
  2. 督查處。負責中央、省領導和中央、國家機關交辦的信訪事項督查催辦工作;調查、協調、處理重要信訪案件。
  3. 調研處。綜合分析信訪動態和信息,開展信訪工作調研;組織起草有關文件和法規;組織信訪幹部的培訓和經驗交流;編輯有關信訪資料;負責國家信訪局《人民信訪》聯絡站的有關工作。
  4. 辦信處。辦理省內群眾和境外人士給省委、省政府領導以及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的來信;反映群眾來信的重要信息;向各市、縣和部門通報來信情況;辦理有關信訪事項。來訪接待處。接待國內群眾和境外人士的來訪;反映群眾來訪中的重要情況。
  5. 網上信訪辦理處。向省委、省政府及相關部門反映群眾有關的意見建議和網上信訪的動態信息;受理、辦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省委、省政府以及省信訪局等信訪網站反映的訴求及意見或建議;跟蹤了解各市、縣和部門網上信訪事項的辦理情況,促進問題的解決;管理省信訪信息系統和有關信訪網站等。
  6. 複查覆核處。接收、審查、承辦信訪人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的信訪複查、覆核申請;對全省信訪複查覆核工作進行指導、檢查,提出改進工作、完善工作制度的建議;承擔信訪事項依法終結工作;承擔省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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