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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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欒

大明柳州府知府
籍貫 江西饒州府德興縣
出生 十二月初九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汪氏
出身
  • 弘治八年乙卯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

張欒(1461年—?年),字叔喬江西饒州府德興縣人,民籍。

生平[編輯]

治《詩經》,行十九,由國子生中式弘治八年(1495年)江西鄉試第二十六名舉人,年四十八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八十七名,第二甲第四十五名進士[1]。授刑部主事,刑部尚書劉璟為迎合權閹劉瑾,劾奏本部員外郎王尚賓年老、主事張欒、郁采俱才力不及,張欒被貶為鳳陽府教授[2]。劉瑾死後,起升歸德府同知,署開封府事,修築城池,抵禦流寇有功,被舉薦為柳州府知府,升南京刑部員外。所著有《太極圖解》[3]

家族[編輯]

曾祖張貴熊。祖張崇器。父張尚先。母董氏,繼母吳氏。慈侍下,兄棨、槩、楘、椉、弟蘽、〔昭木〕、集、桇、㮤。

參考資料[編輯]

  1.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
  2.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六十》:正德五年二月,刑部尚書劉璟等劾奏本部員外郎王尚賓年老、主事張欒、郁采俱才力不及,乞調黜。吏部議覆:尚賓令致仕、欒采俱降教授,欒鳳陽府、采大名府。璟素暗劣,既為尚書,劉瑾每面詬其無能,璟懼甚,求以自解,遂有此奏。瑾喜謂璟能督其屬,璟由是安於位。而三人者皆得罪。後采以御流賊城陷死之,朝廷嘉其節,贈光祿寺少卿,仍錄其子為太學生。
  3. ^ 《江西通志》:張欒字叔喬,德興人。正德進士,授刑部主事。㑹瑾用事,左遷鳳陽教授。瑾敗,起歸德同知,署開封府事,築城御宼有功,以薦知柳州府,升南京刑部員外。所著有《太極圖解》。費文憲摘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