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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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筆法,又稱春秋書法微言大義,指行文中雖然不直接闡述對人物和事件的看法,但是卻透過細節描寫,修辭手法(例如詞彙的選取)和材料的篩選,委婉而微妙地表達作者主觀看法。原意是指由後世人嚴格查定前人,看誰是極惡之人、誰尊敬當朝,即所謂「善惡自有歷史證明」[1]:13。當下,春秋筆法則指文章用筆曲折而意含褒貶的寫作手法。[2]

孔子於西元前480年左右編纂《春秋》(也有人認為並非孔子著作)[1]:13。孔子在記述歷史時,暗含褒貶。到後世別人寫「春秋三傳」(《左氏傳》、《公羊傳》、《穀梁傳》)三種註釋書,將本來僅是年表之《春秋》所傳達之各種事件,加上「此人行為正確」、「此人結果不當,是不好的」等嚴格批判,決定善惡[1]:13-14。作者為了闡述孔子的思想,撰寫了專門的著作以解釋《春秋》的內在涵義,特別是其中涉及的一些細節。然後,由於孟子曰「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春秋筆法」一語便開始有「誰是極惡之人,或是尊敬朝廷,由後世人們嚴格查定」之意思[1]:14。這種做法稱為微言大義[3]或者春秋筆法,受到中國古代的傳統所褒揚。歐陽修組織編修的《新唐書》、《新五代史》大量運用春秋筆法。錢大昕云:「《春秋》,褒貶善惡之書也。」朱熹認為《春秋》並無表示褒貶之義的所謂書法[4]。例如春秋時期鄭國內亂之一的共叔段之亂,孔子等人便譏刺鄭莊公共叔段兄弟之間的行為(即「鄭伯克段於鄢」),但對於潁考叔卻是讚譽有加。

實例[編輯]

春秋筆法運用中較知名的有一字寓褒貶。如三個表示殺的動詞:殺、弒、誅,其實各有深層含義。殺指無罪而殺,弒指以下犯上,誅則指有罪、有理而殺。

《孟子·梁惠王章句下·第八》中齊宣王問關於周武王討伐商紂之事:「臣其君,可乎?」指武王是以臣子身分起兵推翻殺死了紂王。孟子回答:"殘賊之人為謂之『一夫』。聞一夫紂矣,未聞君也」。(損害仁義之人,只不過是個無道寡助的匹夫、獨夫。我只知道誅除了一個叫紂的有罪之人,卻沒有聽說過這是以下犯上的弒君。)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宮脇淳子. 前言 我們為什麼學習歷史?. 《這才是真實的滿洲史——中日滿糾纏不已的「東北」如何左右近代中國》 初版. 新北市: 八旗文化. 2016 [2013]. ISBN 978-986-5842-71-0 (中文(繁體)). 
  2. ^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3. ^ 漢書·藝文志》:「昔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
  4. ^ 《朱子五經語類·統論經義》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