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文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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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抗戰舊址群
福建省國民政府辦公舊址—永安文廟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
所在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坐標25°58′29.885″N 117°21′33.844″E / 25.97496806°N 117.35940111°E / 25.97496806; 117.35940111座標25°58′29.885″N 117°21′33.844″E / 25.97496806°N 117.35940111°E / 25.97496806; 117.35940111
分類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時代1938~1945年
編號7-1755-5-148
登錄2013年3月5日

永安文廟大成殿,位於中國福建省永安市大同路123號。 2005年5月11日公布為第六批福建省文物保護單位,年代為明、清[1]。2013年3月5日作為永安抗戰舊址群的子項公布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3]

參考文獻[編輯]

  1. ^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的通知》(闽政文〔2005〕164号). 2005-05-11 [2012-11-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06). 
  2. ^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中國政府網. 2014-07-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04). 
  3. ^ 永安市文物保护单位名称、地点. 永安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 2020-12-30 [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