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摩拉比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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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摩拉比法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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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碑頂端浮雕 | |
創建日期 | 約公元前1750年 |
作者 | 漢摩拉比 |
目的 | 法典 |
維基文庫原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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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摩拉比法典》(法語:Code de Hammurabi,阿拉伯語:شريعة حمورابي,天主教譯為哈慕辣彼法典),是古巴比倫第六代國王漢摩拉比頒布的一部法律,約公元前1754年(中年表)頒布。
即使後來考古發現至少3塊更早公布的成文法典(如《烏爾納姆法典》),漢摩拉比法典仍被認為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較具有系統的法典。
歷史[編輯]
1901年底到1902年1月,由法國考古隊在埃蘭古城蘇薩(今屬於伊朗)發現,為一高2.25公尺的黑色的玄武岩圓柱,現存法國巴黎羅浮宮博物館。推測為前12世紀時伊蘭自巴比倫掠奪回去[來源請求]。
圓柱上端有漢摩拉比從太陽神沙瑪什(Shamash,一名Utu)的手中接過權杖的浮雕,下面用阿卡德語的楔形文字銘刻法典全文,除序言與結語外全文共收錄282條條文,範疇包括訴訟手續、損害賠償、租佃關係、債權債務、財產繼承、處罰奴隸等。[1][2]
漢摩拉比法典將人分為三種等級[來源請求]:
《漢摩拉比法典》的基本原則就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3]。
畫廊[編輯]
羅浮宮內的漢摩拉比法典
另見[編輯]
參考來源[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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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與本條目相關的原始文獻: 漢摩拉比法典(拉丁字母轉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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