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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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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昕(1386年—1453年),西平侯沐英第四子,河南定遠(今安徽)人,明朝駙馬都尉。永樂元年(1403年)尚朱棣之女常寧公主。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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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元年(1403年)六月初二,沐昕為駙馬都尉,尚常寧公主。七月,歲給祿米二千石。

永樂二年(1404年)十月,明成祖派沐昕以羊百牽、酒千瓶及外國所貢珍異之物馳賜給周王朱橚

永樂三年(1405年)七月,周王朱橚生日,明成祖派沐昕賜彩幣、羊酒、良馬。十一月,明成祖派沐昕賜周王朱橚羊百牽、酒三瓶。

永樂四年(1406年)十二月,明成祖派沐昕迎接烏思藏尚師哈立麻

永樂十年(1412年)七月,明成祖敕命隆平侯張信和沐昕主持營建武當山宮觀,沐昕奉命題寫匾額。

永樂十八年(1420年)十二月,明成祖令沐昕享南京太廟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八月,明仁宗命沐昕掌管南京後軍都督府事,外事同駙馬都尉西寧侯宋琥、沐昕計議而行。十一月,太子賓客都察院左都御史劉觀等劾奏沐昕擅取官木,竊造私第,脅人女子為。明仁宗寬宥了沐昕的罪責,只是加強告誡。

洪熙元年(1425年)二月,明仁宗命太監鄭和領下番官軍守南京,沐昕被解除兵權。

宣德十年(1435年)二月,明英宗即位,賜沐昕白金八十兩,彩幣四表里。

正統五年(1440年)十一月己未,明英宗賜封駙馬都尉沐昕母顏氏為誥命夫人

正統九年(1444年)九月,沐昕署掌宗人府。十二月,駙馬沐昕杖死家奴,被明英宗訓斥。

正統十年(1445年)七月,沐昕以其父沐英留下的莊田財物都在雲南,請求明英宗分一批遺產給他,以祭祀常寧公主墳塋、贍養老母顏氏。明英宗不同意沐昕分爭財產。

正統十二年(1447年)九月,沐昕掌南京後軍都督府事。

正統十三年(1448年)九月,沐昕母顏氏卒,明英宗命有司營葬。

景泰四年(1453年)夏四月甲午,沐昕卒,明代宗輟視朝一日,遣官賜祭,命有司營葬。沐昕墓在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泰北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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