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國旗
外觀
用途 | 國旗 |
---|---|
比例 | 1:2 |
啟用日期 | 1998年2月10日 |
形式 | 藍底,中央黃色三角形的旗幟,其中三角形的一邊帶一排白星。 |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國旗,啟用於1998年2月10日。
1992年波赫獨立後,所用的是一面白色為底,中央有百合花盾形圖案的國旗,但波赫塞爾維亞族和克羅埃西亞族均不認同這面國旗,認為此旗是「大波士尼亞主義」的體現。故1996年波赫戰爭結束後,越來越多的波赫民眾希望通過更換國旗,以表明該國正式走出戰爭陰影,實現民族和解。經國內各方將近兩年的激烈爭辯,最終於1998年才制定了現行國旗的圖案。
波赫國旗的深藍底色與9顆白星參考了歐盟旗幟的設計,代表其為歐洲的一員。最上與最下的星星只有一半出現,代表星星的數量無窮無盡。三角形代表波赫國土的大致形狀及國內三大主要民族:塞爾維亞族、克羅埃西亞族與波士尼亞族穆斯林。黃色則代表三族互相合作,共創美好未來與希望。
國旗格式
[編輯]國旗設計
[編輯]國旗配色
[編輯]國旗接近歐盟旗幟配色,官方顏色如下:
顏色標準 | 藍 | 白 | 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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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tone | 294 | 116 | |
網頁顏色標準 | #001489 | #FFFFFF | #FFCD00 |
RGB | 0-20-137 | 255-255-255 | 255-205-0 |
CMYK | 100, 87, 0, 20 | 0, 0, 0, 0 | 0, 10, 98, 0 |
歷代國旗
[編輯]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歷代國旗
[編輯]-
波士尼亞和赫塞哥維納社會主義共和國
1946年–1992年 -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共和國
1992年-1998年 -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
1998年-至今 -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聯邦
1996年-2007年 -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聯邦
2007年-至今
其他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歷史旗幟
[編輯]波士尼亞
赫塞哥維納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其他歷史政權旗幟
-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人民共和國的建議草案旗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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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塞哥-波士尼亞克羅埃西亞共和國
1993年-1994年 -
波士尼亞和赫塞哥維納人民共和國
1944–1946
比例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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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用日期 | 1992年2月28日(首次使用) 2005年國會批准使用 |
形式 | 一面三色旗,由紅、藍、白 (即泛斯拉夫顏色)三橫條組成。政府旗中間偏左方有國徽。 |
塞族共和國國旗是一面三色旗,由紅、藍、白 (即泛斯拉夫顏色)三橫條組成。政府旗中間偏左方有國徽。 紅、藍、白的形式形成於1835年。[1]
1996年至2007年使用的前國旗 | |
用途 | 國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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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3:5 |
啟用日期 | 1996年11月5日 |
形式 | 矩形三色矩形,具有垂直排列的紅色,白色和綠色(從左到右)的欄位,並且徽章位於白色欄位的中間。 旗幟的比例為3:5,垂直場的比例為1:3:1。紋章為盾形。 它由三部分組成。 在白色區域的左上四分之一處是一個盾牌,上面有一個金黃色的鳶尾花,綠色的田野上勾勒出一條金黃色的條紋。 在白色區域的右上四分之一處是歷史悠久的克羅埃西亞徽章,由25個方形的紅色和白色正方形區域組成,輪廓上帶有紅色條紋。 在藍色區域的下半部分,有10個白色的六角形星狀排列成一個圓圈。 徽章以及上半部和下半部均以金黃色條紋表示輪廓。 |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聯邦現在沒有正式國旗。1996年至2007年期間,波赫聯邦曾擁有自己的國旗。 舊國旗為白底,左側有紅色豎條,右側有綠色豎條。中央為盾形圖案。盾的下部是波赫國徽。左上是代表波士尼亞克人的盾徽,為綠色中有一朵黃色百合花。右上是代表克羅埃西亞人的盾徽,為紅白格子圖案[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