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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賓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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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賓尹
大明南京國子監祭酒
籍貫直隸宣城縣
字號字嘉賓,號睡庵,又號霍林
出生隆慶二年(1568年)
逝世崇禎元年(1628年)
親屬(侄)湯斯祐
出身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及第

湯賓尹(1568年—1628年),嘉賓睡庵,又號霍林直隸宣城(今安徽)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乙未會元榜眼。官至南京國子監祭酒,因科場案落職。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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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二年(1568年)生,[1]出身貧賤,世代以耕讀為業。[2]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舉應天府鄉試。次年,會試聯捷第一名(會元);登進士第一甲第二名(榜眼),[3][4]翰林院編修。內外制書、詔令多出其手,號稱得體,受到神宗的重用。此後升爲中允,署國子監司業,升南京國子監祭酒,三次出任鄉試、會試主考官。湯賓尹好獎掖人才,以伯樂自詡,為宣黨首領。湯賓尹將生員施天德之妻徐氏納為妾,徐氏不從,投繯身死。此事引起當地公憤,賓尹名聲大壞,跑到浙江避風頭。生員馮應祥、芮永縉等告上官府,並為徐貞女建祠,以羞辱賓尹。芮永縉又揭發梅振祚淫亂的罪狀,巡按御史王國禎把梅振祚等人逮捕問訊。歸安人韓敬慕賓尹之名,以太學生身份具五十金為贄,請業受教,二人遂成為好友。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會試,由考試官吏部侍郎蕭雲舉王圖主持,湯賓尹為會試同考官,因搜卷薦舉其門生韓敬狀元,一時輿論嘩然,事情最終影響為東林黨與宣黨、昆黨之爭,為東林黨爭的導火索。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被罷免。[5]在野期間,宣黨猶力庇之,「雖家居,遙執朝柄」。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御史熊廷弼黨庇湯賓尹,杖責生員芮永縉,二十日後傷殘致死。御史荊養喬彈劾熊廷弼「殺人媚人」。[6]崇禎元年(1628年),由朝臣薦起,未及而卒。[7]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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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睡庵集》二十八卷。[8]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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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鍾惺《湯祭酒五十序》說:「庚戌、辛亥之際,諸公躁而失圖,私計湯先生一日不去,則吾不能一日為所欲為。諸凡摧抑人才,破壞元氣,滋議論而傷國體之事,即不以先生一人終,實以一人始。至今年丁巳,先生才五十耳,使國家無故失一救時宰相,有識者為先生惜!」
  2. ^ 湯賓尹在《曾叔祖母吳太孺人壽序》中道:「我湯氏非讀則耕,讀者或不達,寧里塾支口,不解從公府酒館之游。耕者十九無田,佃他姓之半,雜為人傭保以活,婦女丐錦為工。」
  3.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4.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5. ^ 明史》卷二三六《孫振基傳》載:「韓敬者,歸安人也,受業宣城湯賓尹。賓尹分校會試,敬卷為他考官所棄,賓尹搜得之,強總裁侍郎蕭雲舉、王圖錄為第一。榜發,士論大嘩。知貢舉侍郎吳道南欲奏之,以雲舉、圖資深,嫌擠排前輩,隱不發。及廷對,賓尹為敬夤緣得第一人。後賓尹以考察褫官,敬亦稱病去事三年矣。」文秉《定陵注略》卷八「荊熊分袒」云:「宣城湯賓尹,先年奪生員施大德之妻徐氏為妾,徐氏不從自盡,合縣不平,致激有民變。」
  6. ^ 《明史》卷二三六《孫振基傳》載:「初,賓尹家居,嘗奪生員施天德妻為妾,不從,投繯死。諸生馮應祥、芮永縉輩訟於官,為建祠,賓尹恥之。後永縉又發諸生梅振祚、宣祚朋淫狀。督學御史熊廷弼素交歡賓尹,判牒言此施、湯故智,欲藉雪賓尹前恥。又以所司報永縉及應祥行劣,杖殺永縉。巡按御史荊養喬劾廷弼殺人媚人,疏上,逕自引歸。」
  7. ^ 日本尊經閣文庫藏湯賓尹《湯睡菴太史論定一見能文》,卷首湯賓尹為序,撰於崇禎元年(1628)。萬時華在〈黃鳴僊稿序〉一文說:「己巳(1629)余游宣城,宣城諸君子聞余至,人人造余。是時南社初起,睡菴先生已歿。」(萬時華,《溉園二集》卷2)
  8. ^ 汤宾尹. 北京東城區圖書館. [September 15, 2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3).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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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嘉慧:《湯賓尹及其〈睡庵稿〉研究》,湖南大學,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