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重工業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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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重工業開發株式會社(簡稱滿業)是一家受滿洲國政府和日本關東軍監督的公司。該公司根據1937年12月20日(康德4年)公布的《滿洲重工業開發株式會社管理法》設立[1],1945年日本投降後結業。滿業對滿洲國的鋼鐵、輕金屬、煤炭、其他重工業和軍工生產進行「支配性投資和經營指導」。總部位於新京東拓大樓,是一家國策會社

歷史[編輯]

1936年秋,日本債券市場蕭條。滿鐵作為滿洲工業建設投資主渠道,從日本市場募集公司債已發生困難。關東軍決定該部滿洲國成立之初「不許財閥進入」,從「一業一公司」轉向允許日本各財閥直接投資的「一業多公司」,另找合作夥伴。滿洲產業開發五年計劃以滿鐵日滿財政研究會的方案為基礎,經過關東軍、滿洲國政府、滿鐵相關者在1936年10月的協商而具體化。應邀訪問滿洲的新興財閥日本產業株式會社(簡稱「日產」)總裁鮎川義介對「開發滿洲」十分積極,對滿洲產業開發五年計劃提出了一系列意見,在《滿洲現地視察報告》中主張改變「一業一公司」體制,實行從鋼鐵、煤炭等基礎工業到汽車、飛機等其他製造工業、軍需工業一套龍綜合經營的設想,受到關東軍的讚賞。鮎川義介乘機提出整個日本產業株式會社移駐東北,接管滿洲重工業的綜合經營並對其資產和分紅予以保證,得到陸軍省的贊同。1937年1月,以關東軍《滿洲產業開發五年計劃綱要》的形式確定下來,並自1937年4月起開始實施。

1937年10月22日日本內閣開會批准了關東軍擬定的《滿洲重工業會社確立綱要》。1937年11月20日日本產業株式會社召開股東大會通過了將總部遷到滿洲的決定。總部的地點設在新京滿鐵附屬地滿蒙旅館。11月27日日本產業株式會社正式改稱「滿洲重工業開發株式會社」,鮎川義介任總裁,馮涵清為副總裁。

1937年12月20日滿洲國政府公布了《滿洲重工業開發株式會社管理法》,明確「滿業」對鋼鐵、輕金屬、飛機、汽車、煤炭、金、鉛、銅及其他礦業進行投資並指導經營;創辦資金為四億五千萬日元,由鮎川的日產康采恩日語日産コンツェルン及滿洲國政府各出資一半而成;滿洲國政府保證日產財閥的資本每年至少六分紅利兜底。原由滿鐵和滿洲國政府管轄的重工業強行收歸該社管理。滿鐵的龐大產業除保留鐵路運輸、撫順採煤煉油之外及昭和制鋼所保留45%股份外,其餘全部由滿洲國政府收購作為對「滿業」的投資。

由於受中日戰爭和對美關係的影響,1940年左右關東軍對滿炭所屬煤礦分離獨立經營,把昭和制鋼所本溪湖煤鐵公司東邊道開發株式會社合併為滿洲製鐵公司企圖一元化解決鋼鐵原料問題。

1941年關係會社56個,其中直接投資的會社18個,投資額達13.6億日元。資產為17.42億元,收齊了4.5億元的額定資本。

1943年12月鮎川義介辭任總裁。末任總裁為高崎達之助。至1944年總資產為28.63億日元,是日本經營海外殖民地最大、最重要的會社。

下屬企業的後續[來源請求][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1. ^ 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管理法. 特殊会社準特殊会社法令及定款集。康徳5年. 満州中央銀行調査課. 1938 [2019-01-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26) (日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