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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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裡乘客在辦理乘機手續時對行李稱重

行李限額是在商業運輸中,大多數航空公司都會對每位乘客的行李進行限制,即對免費行李件數、重量有嚴格的限制,超過時需額外支付費用。

根據倉位、會員等級、機票種類、飛行出發地和目的地以及航空公司的不同,行李限額也有所不同。 即使一個航班是和另一個航班一起預訂的聯程航班,也可能有不同的限額(例如,另一個航班是長途飛行)。 行李限額的確切情況可在網上的機票信息中查到。

行李類型[編輯]

在飛機上,有兩種類型的行李並被區別對待:託運行李和隨身行李。對於這兩種類型的行李,航空公司會對其重量和大小作出規定。

託運行李會被儲存在飛機的貨艙,通常限制的是其重量。所有檢查項目一般由航空公司在辦票時完成,如果超過限制,乘客會被航空公司通知。為了避免任何額外費用,乘客通常將一個箱子裡的東西放一些到另一個箱子中以平衡重量,或者乾脆直接隨身攜帶。

隨身行李主要是判斷大小,以能放入客艙上方的行李櫃裡面。袋子主要是衡量其尺寸大小(長+寬+高)。航空公司也有可能限制隨身行李重量或其他類型的可帶上機的物品。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規定[編輯]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發布了關於限制託運行李和隨身行李的建議。一些公司採納了這些建議,一些採納了一部分或者沒有採納。

IATA提出的關於行李的建議是:計件制下,行李最大重量為23公斤,計重製下為32公斤,建議最大尺寸,計件制下為長寬高之和158厘米,計重製下為203厘米。有23公斤的限制是因為在現行的健康和安全規定中也有類似的限制,降低工作人員職業傷害的風險。

因為隨身行李的多樣性,2015年IATA發布了一個關於隨身行李尺寸限制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隨身行李的尺寸最大應不超過55公分長、35公分寬、20公分高。如果符合這些要求,則該行李可印上 "IATA cabin OK"的標誌。[1] 這個限制比現行大多數航空公司的限制都更緊,因此帶有這個標誌的行李在無論哪兒都能帶上飛機。

標準概念[編輯]

現行使用的行李重量限制的概念有兩種。

計件概念[編輯]

計件概念下,乘客允許攜帶一定數量的行李,每個行李的重量不超過經濟艙23公斤,商務艙或頭等艙不超過32公斤。允許重量每箱子和箱子的數量根據倉位、會員等級、機票種類、飛行出發地和目的地以及航空公司的不同會有所不同。

計重概念[編輯]

計重概念下,允許每位乘客在總重量限制下攜帶行李,與行李數量無關。在一起旅行的乘客經常結合他們各自的重量限額。總重量限制與航空公司的規定、倉位、會員等級、機票種類、飛行出發地和目的地有關。

參考文獻[編輯]

  1. ^ Airlines to Address Carry-On Bag Dilemma.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 (新聞稿). 2015-06-09 [2018-01-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05) (英語).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