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國器
黎國器 | ||
---|---|---|
大明山西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河南睢州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慶明 | |
出生 | 生年未詳 | |
逝世 | 卒年未詳 | |
親屬 | 兄黎國俊 | |
出身 | ||
|
生平[編輯]
萬曆四十年壬子科舉人,四十四年(1616)丙辰科進士[1]。初授歷城縣知縣,擢刑部主事,歷員外、郎中,出任湖廣襄陽府知府。崇禎元年二月,陞為山西按察司副使。
參考文獻[編輯]
-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
- 《河南通志》
- 《明實錄》
官銜 | ||
---|---|---|
前任: 張翼明 |
明朝歷城縣知縣 萬曆年間-天啟年間 |
繼任: 吳阿衡 |
前任: 儲顯祚 |
明朝襄陽府知府 天啓六年-崇禎元年 |
繼任: 於發藻 |
|
|
這是一篇關於明朝人物的小作品。你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