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烏魯木齊「6·15」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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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烏魯木齊「6·15」事件,是1988年6月15日起發生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的騷亂事件。[1][2]

簡介[編輯]

此次事件是位於烏魯木齊市的多所高等院校的數百名少數民族學生上街遊行,起因是學校廁所內發現漢文書寫的侮辱少數民族的文字。侮辱少數民族必須查處,校方對此非常重視,很快便查獲肇事者。[2]

發現該標語之後,從1988年6月15日開始,500餘名學生以此事為由上街遊行,鬧事4天,要求平等、民主、自由,矛頭直指漢族,學生們提出的主要口號是「把漢族人趕出去」。在此期間,南疆、北疆許多地方都出現了宣傳獨立的傳單、標語、大字報、小字報等等。最後,當地黨委、政府採用和平手段,通過對學生的疏導、教育,平息了此次事件。[3][2]

後來經查明,新疆大學的「大學生科學文化協會」具體策劃並領導了此次事件。[2]

參考文獻[編輯]

  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事记(1988年) ,新疆兵团先锋网,于2014-05-25查阅. [2014-05-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4-03). 
  2. ^ 2.0 2.1 2.2 2.3 陳超 編著,新疆的分裂與反分裂鬥爭,民族出版社,2009年
  3. ^ 王家吾,恐袭事件:彻底反思,治本才是关键,红歌会网,2014-03-12. [2014-05-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