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司馬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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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增加2014年4月司馬南訪問朝鮮相關內容,以及其他 來源1:司馬南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4e0e980102e3kv.html 來源2:司馬南:各國都要學習朝鮮 熱愛他們的領袖http://v.ifeng.com/history/renwujingdian/201206/befa3461-011e-4ae8-a825-0c8e5593d711.shtml USALCD留言2014年10月8日 (三) 11:13 (UTC)[回覆]

刪除關於艾未未的一處不當引用[編輯]

原來在那一段中引用媒體的說法,稱「著名內地導演馮小剛,更在他的自傳《我把青春獻給你》寫道:「沒有艾未未紐約,真的很平庸!」」,以此證明艾早已出名。本人查看了《我把青春獻給你》的相應章節,發現內容只是在表達馮的個人感受,意在說明艾很有個性,給自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與艾是否已經出名無關。而且從其餘的內容還可以看出,艾當時並沒有出名。狹葉柴胡 (留言) 2011年11月14日 (一) 15:24 (UTC)[回覆]

對「司馬南」詞條修改的幾點意見[編輯]

1.使用更簡練的語言來記錄;2.作為「意見領袖」性人物,有必要更多地關注其觀點、言論;3.讓頁面更簡潔,有結構性。和好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20:22 (UTC)[回覆]

閣下所謂的「作為「意見領袖」性人物,有必要更多地關注其觀點、言論」,請注意參照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而且,您的這個段落[1]根本沒有必要,因為在外部連接段落已經提供了司馬南的博客以及微博的外部連接地址。無論您處於何種目的,不需要您給司馬南灌上什麼「意見領袖性人物」的帽子。此外,刪除閣下引用的某個來自表明了匿名的報料內容的編輯[2]。請參照所提示的,「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內容」。請閣下去閱讀移除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性內容以及知名的公眾人物的相關內容。--90.128.103.128 (留言) 2012年2月1日 (三) 05:55 (UTC)[回覆]

應刪除「各類反中國政府的政治勢力便藉機添油加醋編制和散布言論」的說法[編輯]

海外活動逸事一節下的「各類反中國政府的政治勢力便藉機添油加醋編制和散布言論,以攻擊他們所認為的中國政府辯護人司馬南」 所引用的參考資料為司馬南個人博客,不屬於可靠來源。Minganci留言2012年3月17日 (六) 09:11 (UTC)[回覆]

很明顯,您所指責這個段落中所引用網址可被確認為的司馬南本人的網址,相關內容來自此網址的內容屬於相關人物信息第一手的最可靠的來源比經過其他任何媒體間接又間接的所謂傳聞報導內容更加可靠。在可查證來源相關規定明確「作者自己出版的材料,不管是印刷品或在網際網路上,只要有明確的作者和出版社,都可以用來作為下列條目中的信息來源。」。您所責難的相關段落的編輯已經符合中立平衡性,因為現有段落內容已經把有利於和不利於司馬南的多方面的相關信息一併列出,而且也相當詳細的列出了正反方的相關可查證來源以及符合評估可靠性生者傳記等相關要求。因為相關編輯並非司馬南本人,屬於經第三方查證過相關事件而實施的編輯行為,完全符合編輯要求和相關條目編輯要求。為何閣下不對其他那些根本無法確定相關信息發布人的"微博報料信息"的相關連接提出類似「可靠性」的疑問,反倒去責難可以確認為司馬南本人的網址為你所謂的「不可靠」?閣下的這個行為根本是為蓄意製造只呈現不利於司馬南本人相關內容而準備所謂理由罷了。閣下的目的只是要給攻擊本條目人物的言論提供單方面的市場,並蓄意製造掩蓋本條目人物自我辯駁的內容,閣下的企圖完全背離中立編輯的立場。--SH9002留言2012年3月18日 (日) 11:51 (UTC)[回覆]
在對我進行攻擊前,請您先讀一讀不要傷害新手。對您的回應的回應:1. 我沒有做ABC,所以必然是有XYZ等等的目的。這其中沒有直接邏輯。對我的指責可不可以不要建立在空想上?2. 對於生者自行出版作品可以用在生者傳記里,的確是事實,是我作為新手功課做得不夠。但在仔細又看了守則後發現,引用自行出版物的時候並不是沒有限制的。比如生者傳記里說明了該出版物需要「不包括針對第三方的主張」。而我所提出需要刪除的句子正是司馬南在個人博客內對他人,即第三方,所提出的假設/主張。他的博客內容里並沒有為他的這個假設/主張提供任何證據,因此是不應該作為事實出現在維基百科上的。Minganci留言2012年3月19日 (一) 08:39 (UTC)[回覆]
如果您真是您所宣稱的新手,那麼我對我的某些可能讓你覺得不適的用詞表示歉意。但我對於您的回覆內容提到相關規則,並非是把您當新手對待,而只是請您注意相關的編撰規則而已。我也未發現我的用詞有符合不要傷害新手所指的「嘲笑」等的範疇。回歸該段落的問題。在這個事件中,司馬南的本人的論述或自己辯護的內容不屬於「主張」的範疇,而是司馬南對其經歷過程的自我陳述。如果事件第一人物的論述不算可靠來源的話,那麼道聽途說的無法找到相關「微博發布人的」信息而做的任何報導,那麼更加無法算可靠了。而且您應當現在也知道相關規則認可來自相關本人的網站的可靠性。還有,你的藉口有點不妥,您把司馬南自我澄清的論述用所謂「假設」來描述,而您卻隻字沒有對那些類似「高級五毛司馬南」或「反美鬥士」等用於攻擊司馬南的言辭提出過類似的所謂「假設」或「缺乏任何證據」的疑問。您不覺得您對司馬南自我辯駁的言辭似乎有點不合比例原則的刁難嗎?還有,您所謂的「針對他人」,這個「他人」到底是[誰?]?還有請注意,生者傳記相關的規定內容是:「不包括針對第三方的主張」,請您不要串改「不包括針對相關事件的『判斷』或『看法』....或(您所謂的)『假設』」。如果您的目的是要和司馬南論戰或討說法,那麼您應當直接去和司馬南本人對話。這個應當不屬於維基條目編撰的範疇。維基不是用於實施攻擊司馬南等任何人的宣傳平台,如果您對司馬南有意見,希望您建立您的自己的博客提出對他的批判。本來您所責難的相關段落的起始編撰就是來自此前從未參與過任何維基編輯的User:Yuebianyun的帳號的,該編撰人用來自微博的信息,給本條目人物扣上什麼「反美鬥士」帽子和做了其他原創性發揮,來利用wikipedia,發起針對司馬南的輿論攻擊的,到現在2012年3月19日為止,該帳號只進行過一次性的唯獨針對司馬南的條目編撰,可見相關編輯的目的性。對於您一直沒有對同樣在本條目中那幾條來自沒法找到具體內容發布人的微博網址、用於攻擊司馬南的言論提出過類似的「假設」和「缺乏任何證據」的質疑,而只是針對司馬南的自我辯駁內容,我認為有違中立。到目前為止的版本[3][4]所做修改針對最原始的不平衡的編輯內容做了平衡性的補充,符合WP:中立的要求。--SH9002留言2012年3月19日 (一) 11:38 (UTC)[回覆]
還有,請閣下Minganci注意,我發現了一條2012年3月17日以來比較廣泛傳播的網絡傳聞[5][6],大致內容是「司馬南因同情薄熙來,而大量發布了攻擊溫家寶和習近平等中國中央政府的領導人的言論,在薄熙來倒台只後試圖逃亡美國而被以涉及國家安全而被中國的安全部門攔截」。如果相關事情在能得到最終的確實證實(關於司馬南發表不滿中國現任政府總理的溫家寶的言論在其微博的確仍然可查證到一二,在3月18日司馬南對媒體表示,有人強行刪除了其部分網絡言論,但否認了「出逃」的傳言[7]),只會充分表明,司馬南最多只是個左派人物,而非所謂的「高級五毛」。就一般所知道的常識是,五毛是專門給中國國家政府說好話的。能夠攻擊中國國家政府官員和相關政策的顯然不屬於所謂的五毛範疇,而是有獨特政治立場的人才會做的。所以,我認為「各類反中國政府的政治勢力便藉機添油加醋編制和散布言論,以攻擊他們所認為的中國政府辯護人司馬南」這個來自司馬南的論述還是有根據的,並非所謂的假設。因為最近在薄熙來於重慶失勢之後,的確網絡上各類的中國的左派勢力發起了對現中國政府走右傾路線的責難,司馬南只是其中的一個而已,他有左派立場,但卻不是中國政府的辯護人,「...攻擊他們所認為的中國政府辯護人...」的論述大致符合事實。而所謂的「高級五毛」大致屬於扣帽子,還有其他散布希麼司馬南妻女移民美國等等到目前位置也只有傳言,而散步相關傳言的各方均未進一步提供可查證的確實證據。所以「添油加醋編制和散布言論」的論述符合到目前為止的事實。--SH9002留言2012年3月19日 (一) 12:47 (UTC)[回覆]
1.我對於這個條目的歷史並不了解,也不知道當時是何種情況有什麼樣的爭議。但不論你我之間有什麼不同見解,我對於您堅持中立原則還是表示支持。但正因為需要有中立原則,您對我提出的建議就不應該帶著「他/她是報有某種目的」的假設來影響您的判斷。2.我不得不再次重申:我沒有做ABC(如質疑對司馬南不利的消息)不代表我必定是為了XYZ等的目的(如企圖攻擊司馬南),這是最基本的充分必要條件邏輯。我覺得這樣的解釋已經很明確了,請不要再繼續對我進行沒有事實根據的指責。3.我沒有篡改「不包括針對第三方的主張」--「各類反中國政府的政治勢力便藉機添油加醋編制和散布言論」這句話里的主語,即「各類反中國政府政治勢力」,就是指對司馬南電梯事故發表評論並在網上傳播的人。司馬南把上述這些人稱為「各類反中國政府的政治勢力」,即是他針對「第三方」的主張。這就是您所問的「誰」。Minganci留言2012年3月19日 (一) 22:02 (UTC)[回覆]
Minganci先生,首先司馬南並未指明「各類反中國政府的政治勢力」是[誰?](也就是所引用的原文中的「藉機表達的是對執政黨和中國政府的憎恨」的那個「他們」是[誰?])。而您在上次對話中所說的[8]「...「各類反中國政府政治勢力」,就是指對司馬南電梯事故發表評論並在網上傳播的人。」恰恰只是您在這裡自己做的推導。在相關段落中引用的司馬南的2段原話是「看多了主題,我終於明白了:他們羞辱司馬南,其實與我個人沒什麼關係。他們要藉機表達的是對執政黨和中國政府的憎恨。」和「為了讓司馬南看上去更可恨,僅僅把他樹為『反美鬥士』是不夠的,因為那樣缺少喜劇元素,不符合傳播規律,於是,有人根據自己的心理需要,或政治需要需要,構建出『司馬南全家移民美國』,又構建出了司馬南接受採訪聲言:『反美是我的工作,去美國是我的生活』這樣讓人恨得牙根痒痒的渾話,成功地撩撥起來又熟練地駕馭了網民的非理性情緒。」從引文相關來源可見,是針對對他製造「反美鬥士」,「妻女移民北美」,「發布『反美是工作,去美國是生活』」的等等不符合本人事實的傳言,而不是您所謂的「就是指對司馬南電梯事故發表評論並在網上傳播的人」[9]。而且,第二個司馬南原文引用中現提到個「有人」再提到「撩撥...駕馭...網民的非理性情緒」,顯然司馬南原文中的被駕馭或被撩撥的「網民」更加符合您所推導的「發表評論並在網上傳播」的人,引文的上下文明顯表明了司馬南在文中的「有人」不是那些要去被駕馭或要去被撩撥的「網民」們,也就是說您在這裡的對話中的判斷是錯誤的。最重要的是,無論如何,所用引文中司馬南沒有點名誰誰是[誰?],也就是不存在您Minganci所能明確認定的第三方(**就如您多次在和我的對話用到的「ABC」和「XYZ」這些都是代數符號,而不是具體特定的事物一樣**)。所以,他是對所製造的相關謠言這件事做論述。而不是對您所謂的某個第三方表達任何「主張」。--SH9002留言2012年3月19日 (一) 23:50 (UTC)[回覆]
補充:Minganci先生,我又細考了一下,「看多了主題,我終於明白了:他們羞辱司馬南,其實與我個人沒什麼關係。他們要藉機表達的是對執政黨和中國政府的憎恨。」的引文來源的原文內容,在本條目沒有摘錄的部分是 其後的段落才是被引到本條目的: 我想閣下看了這個原文內容的上下文應當更加清楚,司馬南說的是什麼事情。這充分顯示了,您所做的相關推導(「...『各類反中國政府政治勢力』,就是指對司馬南電梯事故發表評論並在網上傳播的人。」)是錯誤的。請注意,司馬南同樣沒有指明是[哪個/哪些?]「反華網站」。所以,無論如果如何引用原文,司馬南是針對對他本人所製造和散步相關謠言這件事情來談問題的,而不是針對[哪個/哪些?][誰?]提出什麼「主張」。當然,如果現有的段落中所做的有一定省略的引用如果容易引發歧義,完全可以把更加明晰的部分(「在華盛頓,看反華網站很方便......看多了主題,我終於明白了:...他們要藉機表達的是對執政黨和中國政府的憎恨。」)補充上去。--SH9002留言2012年3月20日 (二) 00:35 (UTC)[回覆]
謝謝您的回覆,我不是先生。首先感謝您提供詳細的分析。既然這裡的「他們」指的是稱他為「反美鬥士」及「在美國生活」的美國反華網站,那就可以在條目內客觀說明。比如使用「一些海外網站大幅報導司馬南的意外事故並對其進行嘲諷,稱其為XXXXX。然而司馬南對這些指控進行反駁XXXXX」或者等的陳述性字句。目前條目中的「各類反中國政府的中國勢力」、 「藉機」和「添油加醋」都是主觀性非常強的詞語,我認為可以修改一下。Minganci留言2012年3月20日 (二) 03:00 (UTC)[回覆]
恩,我考慮下如何修改。主要的問題是,在相關事件中,不光光是嘲諷,稱為XXXX(如「反美鬥士」、「高級五毛」)的範疇。更加有添加了司馬南否認出自於本人的言論如:「號稱『反美是工作,去美國是生活』」[10],以及對司馬南以及家人發出非常強烈且又缺乏直接或可以找到的證據的「...和生活在美國的親人團聚」、「...又把孩子老婆送到美國去...」[11]之類司馬南否認的謠言(我認為已經不屬於「指控」的範疇了,因為實在找不到相關方給出此類「斷言」的證據為何),比如此報導中相關言論的某個發表人攻擊司馬南的言辭相當的主觀和強烈,而且還要求被他攻擊的司馬南交出「無罪證據」,這類做法基本和的當今世界多數認同的「無罪推定」(舉證責任由控訴方承擔)的原則相違背啊。所以,我覺得的確「添油加醋」、「道聽途說」這類詞語對事件經過的準確描述恰恰十分吻合。--SH9002留言2012年3月20日 (二) 05:45 (UTC)[回覆]
(補充,請Minganci閣下原諒我要對您表達的不滿意見,我看過在閣下於2012年3月17日 (六) 提出該段落的異議之前,條目的2012年2月24日版本內容,在那個版本中對於「各類反中國政府的政治勢力便藉機添油加醋編制和散布言論,以攻擊他們所認為的中國政府辯護人司馬南」的論述所提供幾個可靠引用來源中的其中一個來源(No.26)(司馬南過年赴美「上吊」 大陸民眾笑中評議. 希望之聲. 25 January 2012 [29 January 2012].),就是來自反對現中國政府的「希望之聲」的,閣下從未對該來源提出過質疑,也就是認可「希望之聲」為可靠來源。上訴我剛剛提到的那個對司馬南提出相當的主觀和強烈言辭控訴的發言內容就來自這個來源。在「希望之聲」的報導中,此人被叫作『蒲飛』,在該文的最後部分,『蒲飛』就說到: 我想這個出自「希望之聲」的報導中的『蒲飛』的這個言論,已經足夠證實您想質疑的「各類反中國政府的政治勢力便藉機添油加醋編制和散布言論,以攻擊他們所認為的中國政府辯護人司馬南」的內容了。也就是說,閣下您並未認真的查看為條目相關論述所提供的各個來源信息內容。)--SH9002留言2012年3月20日 (二) 07:05 (UTC)[回覆]
司馬南本人,並非是一個中立的網友。普遍認為是支持烏有之鄉言論(在烏有之鄉開有專欄),並對現任總理政策有微詞的極左言論者。他的個人言論和個人看法如何能體現中立原則?他把自己和中國政府捆綁,說攻擊個人就是攻擊中國政府,顯然是強盜邏輯。為什麼網上包括新浪微博網友對司馬南個人的調侃就是攻擊中國政府?你不能因為個別海外法輪功媒體攻擊了司馬南,就把網上所有的針對司馬南的言論都等同於攻擊攻擊中國政府,這顯然是以偏概全。--Ahmao留言2012年3月20日 (二) 08:32 (UTC)[回覆]
Ahmao閣下閱讀WP:中立的篇章,所用到的「中立」概念是針對如何進行維基條目編撰的而提出的。「...在某個主題中,具有可靠來源的可查證觀點並不一定完全一致,它們可能會相互矛盾,而中立的觀點正是解決這種矛盾的手段。中立方針要求,當同一主題存在多個或相互牴觸的觀點時,它們中的每一個都應被平等表達。...」 就如,A可以認為B不符合A認為的中立標準,同樣,B也可以認為A不符合B認為的中立標準。維基本身不對A還是B更「中立」表達意見,而是儘可能平衡的表述A和B的各種不同觀點,也就是給不同觀點方相同的機會表達各自的觀點的意思。同樣,如果您發現有類似您在此所闡述的「僅僅是針對司馬南的言論」而「沒有要對中國政府表達不滿」的觀點,或者發現了司馬南本人發表了也攻擊現中國政府或政府官員的相關觀點(就如您說的」並對現任總理政策有微詞的極左言論者「)的可靠來源,當然都可以將其引用到相關段落內。(我前半天還剛剛找到了些內容提到司馬南目前受到一些言論約束以及部分網路言論被他人強制刪除,編輯入了條目。)--SH9002留言2012年3月20日 (二) 09:26 (UTC)[回覆]
對於到2012年3月20日 (二) 09:26為止的上述討論,對相關段落略先做相應的補充和部分用語調整。--SH9002留言2012年3月20日 (二) 17:13 (UTC)[回覆]
SH9002閣下,如你前面所述"能夠攻擊中國國家政府官員和相關政策的顯然不屬於所謂的五毛範疇",司馬南攻擊中國國家政府官員和相關政策,網友對司馬南進行批評調侃。從哪裡可以看出這種批評調侃是反對中國政府呢?而司馬南的這種言論,是強行把中國政府跟他捆綁在一起,正所謂,反我既是反黨,這本是強盜邏輯嗎?這完全是以偏概全,司馬南個人的邏輯,如何體現中立原則?既然如你引述「當同一主題存在多個或相互牴觸的觀點時,它們中的每一個都應被平等表達」,為什麼只有你可以編輯頁面,別人都不可以編輯頁面,這如何體現中立原則,而不是被少數人操縱?
查閱了中立性原則,其中所述「中立性要求條目應該公平地表達所有以可靠來源發表的重要觀點,並應與每個觀點的顯著性成比例。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條件:通常來說,條目不應給予少數觀點與更受歡迎的觀點同樣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應包含極少數的觀點。例如,地球的條目不應提及當代人對地平說觀點的支持,因為顯然當代只有極少數人才支持這一觀點。」 "各類反中國政府的政治勢力便藉機添油加醋編制和散布言論"只是司馬南個人陳述,如何能代表廣泛觀點。就好像「司馬南認為司馬南是個優秀共產黨員」,這樣的陳述如何能夠說服別人?
正確的表述可以是,意外事件發生後,網上出現了很多對司馬南個人的調侃或者攻擊,司馬南認為:這是各類反中國政府的政治勢力便藉機添油加醋編制和散布言論針對他個人。
關於司馬南攻擊總理的言論,微博上刪除的很多,從留下的看, 「陸天明大哥,請閉嘴!有您這麼比的嗎?劉志軍與王立軍能比嗎?您以為您是中國作家書記處書記就可以隨便講話嗎?溫總理在答記者問的時候斬釘截鐵地講過:「我沒有因為不負責任而造成任何一件事情上的失誤」,難道您沒有聽到? 難道您聽到了就不往心裡去? 您就沒想一想為什麼?@陸天明 : 如果重慶市委市政府轄下出了個王立軍,重慶市委市政府要「深刻吸取教訓」,那麼國務院轄下的鐵道部出了劉志軍,誰該「深刻吸取教訓」呢?" --Ahmao留言2012年3月20日 (二) 21:55 (UTC)[回覆]
Ahmao閣下,請別那麼激動,您不要不看過往的對話內容按照您自己臆想說事。我在您這個帳號於2012年3月20日 (二) 08:32 (UTC)開始參與這個段落的討論前面,剛剛(2012年3月20日 (二) 07:05 (UTC))對Minganci的編輯說了,他犯了的錯誤是根本沒有認真查看相關的文字和相關的引用原文內容,就開始發難。剛說完他的問題,您這裡就再次來發難。[回覆]
在本條目的2012年2月24日那個版本中對於「各類反中國政府的政治勢力便藉機添油加醋編制和散布言論,以攻擊他們所認為的中國政府辯護人司馬南」的論述,引用了幾方面的可查證來源,而根本不是您在此再次不顧事實所說的「單憑司馬南的觀點」而做的論述的。請您去看看,相關論述的第一個引用來源恰恰就不是來自司馬南的,而是來自於 希望之聲1月25日的報導:【司馬南過年赴美「上吊」 大陸民眾笑中評議】,而後又引用參照新唐人電視1月22日的報導,然後是才是參照引用司馬南自己的觀點2篇網文[12][13]何來的以偏概全?您難道不查參考來源的內容就靠自己想像的發難嗎?在此不說來自司馬南的的參考來源內容,就看其他的來源。比如1月22日的新唐人的報導中的內容網友紛紛表示,司馬南欠揍……共產黨反對甚麼他就反對甚麼,典型的鐵桿五毛」 這個難道不符合「他們所認為的中國政府辯護人」的論述?為何報導中所謂的網友要攻擊司馬南?報導中說的很清晰,因為是他們認為司馬南和中共站在一起,而希望之聲的報導中同樣如此,攻擊司馬南的人表明的理由就是「像這種人物他就是中共的一個喉舌,所以說,大家對他進行打擊,也是對中共喉舌進行有力回應。」無論是這兩個來自反中國政府媒體的報導中,具名的、還是不具名的,均有表示出攻擊司馬南是由於在他們眼裡,司馬南就是幫中國政府的說話的原因,所以有人給他扣上「高級五毛」的帽子,如果不是不滿中國政府的人會用五毛這個特有概念攻擊某個特定人群嗎?難道這些引用來源的內容不恰恰就是您要發難的那個論述所總結的意思嗎?
昨天本人補充上來3月19日新聞報導內容裡面,清楚的講到,司馬南的「反美鬥士」的帽子是今年才給他按上的,「這頂『反美鬥士』的高帽我剛被戴上不到兩個月[14],司馬南一直否認所謂的「司馬南反美」說[15][16][17]。這難道不恰恰正好反應了,給他扣上這個「反美鬥士」莫名其妙的新帽子是由於相關在相關人士眼裡,中共的敵人就是美國,而中共的跟屁蟲居然往美國跑。「這位最痛恨美國口口聲聲要打倒『美帝』『假洋鬼子們』的鬥士,怎麼放著中國新年不過跑到『美帝』那兒去了?[18],這引用來源明都寫出來的。難道連這麼清晰的意思您都看不懂?您在此的責難根本沒有道理。還有拜託,去查一下,本人前幾個小時剛剛根據相關的討論做了點用詞上的修改和相關補充,其中把「中國政府」該成了「不滿中國政府」的用詞,不至於連這個措辭也要掩飾吧?--SH9002留言2012年3月21日 (三) 00:01 (UTC)[回覆]
SH9002閣下,你所引用的兩個反面例子,一個希望之聲,一個新唐人電視台,全是法輪功媒體。你拿同是法輪功媒體對司馬南的攻擊,等同於所有網友對司馬南的批評和調侃,當然是以偏概全。法輪功媒體不能算是嚴肅媒體,也不能算作可信消息來源--關於這一點你需要否認嗎?你僅僅因為法輪功媒體一句「網友紛紛表示」,就下結論所有的反對司馬南的網友都是跟法輪功媒體站在一起反對中國政府麼?另外請問,反對司馬南的人就是反對或者不滿中國政府嗎,請問你是如何把這兩者畫上等號的,司馬南代表中國政府嗎?很多反對司馬南的人,恰恰是肯定改革開放,支持黨中央方針政策路線的人。請問你是如何下結論,新浪微博成千上萬轉貼司馬南夾頭微博的人都是「各類反中國政府的政治勢力」的?這不是以偏概全又是什麼?有反對中國政府的罵司馬南不假,也有支持中國政府的對司馬南表達不同看法,你把兩種人都當成反對中國政府的人,所以是以偏概全
五毛是網絡評論員的俗稱,首先,網絡評論員這個特定職稱確實存在。其次,五毛,美分黨這些在論壇辯論中,常常因跟對方意見相左,就給對方扣上相應的帽子,就跟說別人左或者右一樣。比方說今天油價漲了,大家都說油價怎麼又漲了,還讓不讓人活了。這時有一兩個人蹦出來說,油價漲了好,上路的車少了,路沒那麼堵了,天也更藍了。這種人,有人就會說,真是個五毛。請問,說這個人五毛的就是反對中國政府麼? 你的"不是不滿中國政府的人會用五毛這個特有概念攻擊某個特定人群嗎",完全不能成立。其一,司馬南不是特定人群,只是他個人。其二,說他五毛的人,不見得就是反對中國政府,也許只是不同意他某些觀點和判斷。你把批評司馬南的人一概等同於批評中國政府,司馬南根本代表不了中國政府,他反對政府的言論一樣遭到政府封殺,所以你確實是以偏概全
司馬南的邏輯基本上是綁架了中國政府,反對司馬南就是反對中國政府。而你的邏輯錯誤就是,因為有反對中國政府的人也反對司馬南,所以反對司馬南就是反對中國政府。
"給他扣上這個「反美鬥士」莫名其妙的新帽子是由於相關在相關人士眼裡,中共的敵人就是美國,而中共的跟屁蟲居然往美國跑。"請問相關人士是誰,請給出來源。你老拿法輪功造謠媒體說事,以此來否定廣大愛國青年真心希望祖國強大,積極推進改革開放的努力,確實是以偏概全。中國高級領導人多次重申過,中美關係是當今世界最重要的雙邊關係。3月14日,溫家寶記者會明確表示,會幫助美國增加就業。溫家寶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他的表態能代表政府態度。請問中國政府都沒有說中共的敵人是美國,還要幫美國增加就業。你是如何得出這個結論的「中共的敵人就是美國」,估計你也是反對中國政府的人,要不為什麼會得出跟反對中國政府的人一樣的結論。--Ahmao留言2012年3月21日 (三) 02:02 (UTC)[回覆]
看來閣下的確需要搞清楚WP:可供查證等編撰規則,維基只能依據可靠來源的內容進行引述,其餘的網友如何如何不屬於維基介入的地方。而且「網友」是個根本無法界定的泛稱,何來您要求的「所有」?更加不可能存在「所有網友」針對誰的問題。就此事,也只有特定的一群有政治偏好的其中把司馬南當作專注目標的那一部分(會上網和不上網的)人才會對司馬南的相關事情感興趣。請閣下記住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讓您來代表您所謂的「所有網友」對司馬南來提出批評或為其頌揚公德,維基百科不是用來發表見解的地方。現在在此的討論的就是依據相關可查證實的各個引用來源做為編撰本條目的內容。相關版本的論述是「各類不滿中國政府的政治勢力便藉機添油加醋編制和散布言論,以攻擊他們所認為的中國政府辯護人司馬南」,該論述依照可查證實的各個引用來源[19][20][21][22]進行平衡編撰,這個就符合中立原則。您在2012年3月20日 (二) 21:55 (UTC) 用所謂的「單憑司馬南個人觀點」的以偏概全,而後有在(2012年3月21日 (三) 02:02 (UTC) )「法輪功媒體等同於所有網友」的以偏概全,我認為,很可能都完全是出於您某種沒有說出來的目的的藉口而已。
請閣下注意,本條目是關於司馬南的,不是關於您原創的「法輪功和或所謂的『所有網友』之間的代表權力關係」的問題的。相關段落論述的是司馬南受到一定的言論攻擊事情,所以相關的編撰只需要以及可查證實的各個引用來源闡述攻擊方的言論和司馬南的言論就已經做到了平衡中立。您要是對「反對司馬南的相關派別的代表性」問題表達意見,請閣下到您的網站表達或去別的媒體投稿。
而您的另外一個藉口「很多反對司馬南的人,恰恰是肯定改革開放,支持黨中央方針政策路線的人。」也完全是您的原創性發揮,缺乏和本段落所涉及的司馬南相關事件能聯繫起來的可查證實的各個引用來源,除非您找到相關可查證實的各個引用來源來支持您的編撰。請閣下注意維基不是論壇,這裡不是對與條目編撰無關議題展開擴展討論的地方,「反對司馬南的派別組成」問題不適於放到維基的本條目進行探討。
恩,您對五毛黨見解很獨特,請您自己去您的個人網路發揮去。或者,放到Talk:五毛黨去討論如何擴展相關條目
最後再提醒閣下一遍,維基編撰只能依據可靠來源的內容進行編撰。--SH9002留言2012年3月21日 (三) 03:48 (UTC)[回覆]
"我認為,很可能都完全是出於您某種沒有說出來的目的的藉口而已。"凡事要講求證據,不然就是惡意揣測和無理構陷。你倒說說是什麼目的?--Ahmao留言2012年3月21日 (三) 04:18 (UTC)[回覆]
Ahmao閣下注意!! 維基不是論壇,這裡不是對「與條目編撰無關議題」展開擴展討論的地方。並請依據可靠來源的內容進行編撰和相關探討。--SH9002留言2012年3月21日 (三) 04:27 (UTC)[回覆]

SH9002恐怕曲解了可供查證。可供查證的東西到了維基百科,自己動手寫的時候不是原封不動的寫,而是要自己再選擇中立的語氣敘述。微博我之前說了,當事人的微博不是不能引,但是還是要少引,何況你要證實的東西在兩個微博都有證明,一個足矣。最後,我看你在上面對別人都是一口一個「藉口」,這態度可不怎麼樣。來這裡是編輯還是損人?如果禮節都講不通,那就達不到維基協作最終達到信達雅的目的了。--Zhxy 519留言2012年5月3日 (四) 14:38 (UTC)[回覆]

Zhxy 519閣下,請您自己注意,您本人參與條目內容更改[23][24][25][26],卻為了加強您自己要更改的文字版本[27]的權威性,自己掛一個{{subst:COI}}的告示牌,製造責難別人有所謂「WP:利益衝突」的假象,您覺得您Zhxy 519閣下自己在此條目的這類行為恰當嗎?
在本段討論中,本人在和其他人的之前討論中[28],已經詳述了,相關文字完全基於相關事件中攻擊司馬南方面的資訊以及司馬南本人自我辯護雙方面可查證來源的論述的,沒有偏袒任何一方的不平衡的比重[29]
如,既有來自反對現中國政府的「希望之聲」信息的[30]以及來自司馬南的[31]
而且更重要的,相關的整段文字只是事件回溯,根本不存在為某種理念組織宣傳的所謂WP:利益衝突問題。請Zhxy 519閣下,您自己去查查本人在維基的所有編撰歷史記錄,本人和本條目人物根本就沒有什麼關係,更加不是為了推廣本條目人物或其相關的什麼理念或組織而加入維基編撰的,何來的所謂「WP:利益衝突????? 您自己的掛告示牌的這個舉動難道不是張冠李戴嗎?您是憑藉什麼證據來指責本人和條目有您所謂的利益關係[32][33]Zhxy 519閣下您自己的行為[34][35][36]實在說不過去吧?您自己的這類行為何以要責難所謂的「別人損人」呢?請閣下在利用管理員職權掛{{subst:COI}}的告示牌之前,先仔細研讀下相關的「WP:利益衝突」的內容。謝謝
關於你要刪除的東西引用來源,本人也在編輯摘錄說明了[37],不同引用有目的不同,其中一個引用是關於司馬南出行大致目和內容的,這個問題恰恰是您的所要用的「網上」一詞所挑刺的[38]。而且「網上」這類詞指代不清[39],網上言論多種多樣,有利用網路反對司馬南的,也有支持司馬南的,請您參見WP:不要模稜兩可,您用「網上」這種模稜兩可的詞語來單方面突出攻擊司馬南的言論,難道合適嗎?。
還有,關於您挑刺[40]的「添油加醋」一詞,請參考類似的加油添醋解釋:「為誇張或渲染的需要,在敘事或說話時增添原來沒有的內容」,這就與本事件中攻擊司馬南的相關言論的實質相符。因為在司馬南自辯前、自辯後,那些相關言論攻擊方,始終就沒有提出任何證據證實那些言論所稱的「司馬南妻小移民美國」、「潛逃出國」、「接受媒體參訪號稱『反美是工作,去美國是生活』」等東西。中文用語中把為「在敘事或說話時增添原來沒有的內容」就是用「添油加醋」這個成語來精煉的,根本和您主觀認為的「好」與「壞」沒有任何關係。您這種[41]用「網上」一類模稜兩可的詞語來單方面突出攻擊司馬南的言論地位、並刪除基於正反方可查證來源而用符合事件過程的中文成語精煉表述之相關內容的行為恰恰很不適當。
--SH9002留言2012年5月4日 (五) 02:55 (UTC)[回覆]

「網上」一類詞語違反WP:不要模稜兩可,據此來替換原本基於正反兩方可查證來源的用句,以突出攻擊條目人物相關言論的做法,違反WP:生者傳記[編輯]

(關於,原句:「各類反中國政府的政治勢力便藉機添油加醋編制和散布言論」,被替換為「網上多有嘲諷言論」)

在此特別提醒,請要做和Zhxy 519類似編輯,用了違反「WP:不要模稜兩可」規定的版本的編輯們注意了。「網上」、「有人」等一類詞語是模稜兩可的。 「網上」這類詞指代不清,網絡是個公用平台,其中的言論多種多樣,對於任何方面都有,正方和反方的共存。就本條目人物而言,有利用網路反對司馬南的,也有支持司馬南的。
註:WP:不要模稜兩可[42]

故此,用「網上」這麼一個模稜兩可的通稱,來突出攻擊司馬南的言論顯然是違反實質的中立,從而有損WP:生者傳記
還有,Zhxy 519閣下非常粗糙的編輯做法就是,為了突出攻擊司馬南的言論,僅僅簡單地用模稜兩可的 網上[哪個/哪些?]多有嘲諷言論」 替換了原本的 「各類不滿中國政府的政治勢力便藉機添油加醋編制和散布言論,以攻擊他們所認為的中國政府辯護人司馬南」,但卻仍然留下了原句所用的來自雙方的可查證引用來源,也就是包括了司馬南自我辯護內容的來源,即[43][44][45][46][47]。司馬南的自我辯護是嘲諷言論嗎?而且相關那些發布言論方自己無法進一步提供證據的言語,如「司馬南妻小移民美國」、「潛逃出國」……,的內容,完全屬於誹謗的範疇,用所謂「嘲諷」來一筆帶過,顯然不適當,有損WP:生者傳記。這樣的編輯內容是很不恰當的。
在此再次重申一遍原本的相關文字中的,「各類不滿中國政府的政治勢力便藉機添油加醋編制和散布言論,以攻擊他們所認為的中國政府辯護人司馬南」的論述,完全是基於該相關事件中攻擊司馬南方面的資訊以及司馬南本人自我辯護雙方面可查證來源的綜合,既非Zhxy 519閣下所謂的「原封不動的寫」,也沒有偏袒任何一方的不平衡的比重[48]。也就是說,既依據了來自攻擊司馬南一方的,如「希望之聲」媒體(也是反現中國政府)的信息[49]以及來自司馬南的[50]根本就不存在某些編輯所要指稱的「不中立」。請相關方,不要僅僅套用個口號為己服務,而務必自己去仔細地閱讀WP:NPOV的內容[51]
還有,關於如Zhxy 519閣下等人要挑刺[52]的「添油加醋」一詞,請參考類似的加油添醋的詞義解釋:「為誇張或渲染的需要,在敘事或說話時增添原來沒有的內容,這就與本事件中攻擊司馬南的相關言論的情況是相符。因為無論是在司馬南自辯前、自辯後,那些相關言論攻擊方,始終就沒有提出任何證據證實那些言論所稱的「司馬南妻小移民美國」、「潛逃出國」、「接受媒體參訪號稱『反美是工作,去美國是生活』」等東西。而司馬南本人的信息來源只是證實了相關言論中所提到出行出了人身以外,其餘的內容,「司馬南妻小移民美國」、「潛逃出國」、「接受媒體參訪號稱『反美是工作,去美國是生活』」什麼的都一直屬於「增添原來沒有的內容」的範疇。中文用語習慣中,把「在敘事或說話時增添原來沒有的內容」就是用「添油加醋」這個成語來精煉的。就如,某人經過法律審判判定犯罪了,那麼相關人就會被叫成服刑人、罪犯(服刑中的)或更生人(服完刑期的),根本和某些主觀認為的「好」與「壞」沒有任何關係。再重複一遍,如果還有其餘的表達同樣(在敘事或說話時增添原來沒有的內容)的意思之其他用語仍然可以找出來探討嘛。
最後,關於Zhxy 519上掛{{subst:COI}}的告示牌的做法,根本屬於濫用行為。依據其本人的維基編輯歷史記錄,他在2012年5月3日 (四) 14:30 添加了{{subst:COI}}標籤,在2012年5月3日 (四) 14:38 來此討論頁,對本人(SH9002)發言,顯然是相關行為是為了針對本人,而掛此{{subst:COI}}的告示牌的。問題是他根本沒有再在本對話頁中或其他對話中,進一步提供任何能證實{{subst:COI}}所要求的,探討WP:利益衝突的實質問題的任何證據,去針對本人作證他想要認為的在WP:利益衝突所限定的涉及「利益衝突範圍包括為自己或其他個人作宣傳,或是為某種理念、某組織作宣傳。」的內容。請Zhxy 519閣下查查本人在維基的所有編撰歷史記錄。本人和本條目人物根本就沒有什麼關係,更談不上是為了推廣本條目人物或其相關的什麼理念或組織而加入維基進行編撰的,何來的您所要指稱的「WP:利益衝突(請別無視事實,即相關的整段文字只是事件回溯,根本不存在WP:利益衝突所針對的為某種理念組織宣傳)?  您是憑藉什麼證據來指責本人和條目有您所謂的利益關係[53][54]?請閣下,先仔細研讀下相關的「WP:利益衝突」的內容,不要濫用維基的編輯工具。謝謝!!
依據上訴陳述,將取消被濫用的{{subst:COI}}標籤,取消「網上」一類違反WP:不要模稜兩可的用詞、以及從而導致的違反WP:生者傳記的編輯行為,恢復原本基於正反兩方可查證來源的用句。
(據此的恢復編輯:2012年5月5日 (六) 04:57‎ SH9002)
--SH9002留言2012年5月5日 (六) 04:47 (UTC)[回覆]
不能模稜兩可不是讓你用不中立觀點描述。何況了,你要那麼具體幹什麼,想罵誰?--Zhxy 519留言2012年5月5日 (六) 07:19 (UTC)[回覆]
閣下你的做法根本不符合WP:BLP,你用行為也不符合WP:AWW,那裡說的明白,不支持你的行為。任何回退你這類違反WP:BLP的行為不受WP:3RR的限制。--SH9002留言2012年5月5日 (六) 07:33 (UTC)[回覆]
胡亂引用方針有意思嗎?就為了維護司馬南?--Zhxy 519留言2012年5月5日 (六) 07:35 (UTC)[回覆]
閣下,你必須清楚,你只是個審查豁免者,不可以濫用超出你權力的、違反WP:BLP的破壞行為,你根本沒有證據證實本人同條目人物有任何瓜葛,就用所謂的「維護司馬南」一詞,可見你本身來此的行為有問題。請閣下收斂你濫用{{subst:COI}}模板,以及試圖通過管理工具來實施的恐嚇的手段[55][56][57][58][59]。--SH9002留言2012年5月5日 (六) 07:57 (UTC)[回覆]
你拒絕中立性,還胡亂引用規則對待別人,你的行為的正當性又在哪裡?BLP?我罵司馬南了?我看到的是你在選詞罵反對司馬南的人。審查豁免者又怎麼著,除了封你、保護條目我該阻止你的權力一樣都不少。你還別人處罵我叫囂,以為我看不見嗎?--Zhxy 519留言2012年5月5日 (六) 09:20 (UTC)[回覆]
哈哈,閣下您自己不中立([60],您自己叫囂「…就為了維護司馬南?…」),何來指責別人?您根本是把對司馬南的負面情緒帶到了條目編撰中,本人之間說的您的很多行為根本是找藉口,那裡是不符合事實呢?回歸WP:AWW規則本身,那裡說的清清楚[61]模稜兩可就是在條目中加入不明確或含混的語言,讓它看起來像是中立的敘述。這種看似中立的敘述 …… 只有傳聞或主觀意見如果維基百科值得記載這種主觀意見,最好是講明是誰發表的 ……,您的做法就是假冒所謂「中立」從事違背WP:BLP的破壞行為。居然還不斷的對要糾正您錯誤行為的,編造不符合事實的理由進行恐嚇[62][63][64][65][66]。您那裡談的上公正啊。您看看您在和其他管理的對話中[67],居然叫囂到「……你是管理員,你可以封人……」「……明白我的意思嗎?別光留言啊……」,還好那個管理(User:Lakokat)知道不能濫用權力,回覆你「我認為自己是卷進了這件事,從早上發現到今天一直追蹤他,要封有點兒說不過去吧,只會讓他有機會嚷著濫權什麼的,望見諒。」[68]。你根本就是個為了目的根本不擇手段不講規則的人,還好意思口口聲聲個「中立」。你根本就無視WP:NPOV等編撰規則的實質內容,只是漂亮的喊口號為自己私慾服務而已。--SH9002留言2012年5月5日 (六) 10:27 (UTC)[回覆]

尊敬的SH9002閣下, 我對您編輯該頁面的嚴謹態度表示由衷的敬意. 我是個新手, 您在上述討論中的言論讓我對維基百科的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很大程度地加深了我對維基百科的信任. (如果您對以上我對您的恭維感到不適, 請刪除上面的話) 在該問題上, 我贊同您的表述, 但有有幾個修改建議:

  1. 由於您對該句表述提供的引用比較有限, 並且有多處來源於與法輪功組織有關的媒體, 似乎並未覆蓋 "各類反中國政府的政治勢力", 因此建議將"各類"改為"一些"更為穩妥和嚴謹. 否則, 會使一些自認為屬於"反中國政府的政治勢力"而又未對該事件"藉機添油加醋編制和散布言論"的人認為受到了誣衊.
  2. 我不太了解維基百科的政策, 如果其要求儘量不使用帶有感情色彩的語言, 在該句中, "藉機", "添油加醋", "散步" 三詞感覺上似乎均帶有一定的貶義, 我想這正是引起有些人不滿的原因, 建議改為"以此為契機編制和發布言論". --Tfcolin留言2012年5月25日 (五) 05:35 (UTC)[回覆]
(:)回應Tfcolin閣下,本人就是原來的SH9002。多謝恭維,在此要告知閣下的是,本人是在看到您的所謂「很大程度地加深了我對維基百科的信任」,才在此留言以告知您,由於本人對維基百科管理層天然的固有腐敗結構的不堪容忍,已經在2012年5月6日決定徹底退出維基百科。相關情況您可大致參見,2012年5月7日的那個被管理層通過濫用管理權力的手法塗改掉的,本人最後的一次在本人對話頁的言論內容之歷史記錄裡面大致可以得到一些了解。本人在維基百科的大致2年時間內的感受是,無論任何語種的wikipedia都是浪費人生的地方,維基百科是圖謀不軌濫用權力以操控言論洗腦者的天堂,沒有幾個人會真到去按照定立出來的規則去進行編撰。這裡靠的是森林法則的強權,所謂的規則只有強權者們的濫用權力封殺異己者時的遮人耳目的牌坊而已。由於本人不好去泡管理層,所以經過2年布衣編輯的體驗後,決定還是永遠退出維基百科這個爛泥塘,才不至於繼續浪費有限寶貴的人生。告辭 --189.16.249.55留言2012年6月27日 (三) 03:34 (UTC)[回覆]

關於司馬南的中國大陸社交平台被封禁的事[編輯]

如題,昨天他發實名舉報聯想的視頻之後,今天早上他的B站和微博都已經被封禁,不過之前發的內容都還在;其微信公眾號目前無法被搜索,不確定狀態。不知如何在條目中介紹好?--忒有錢🌊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2年8月20日 (六) 13:29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