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方舟子/存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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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021年2月
方舟子、支持者、反對者的觀點的修改
「另外方舟子的反對者認為,支持方舟子的人群中,有一定比例的人對方舟子的任何言論是幾乎無條件的接受,他們所在乎的,更多是這個言論是不是方舟子說的,而不在乎他說了什麼。」一段已刪掉,因為沒有列明來源,並且言論並不中立。飄絮映雪 (留言) 2011年7月19日 (二) 05:56 (UTC)
擴充了反對者的聲音,並加了一個質疑中立性的模板
「在支持者與反對者」中這個段落中,本來的反對方的聲音很少。 幾乎全是支持者的聲音,讓不明事由的人一看似乎反對方舟子的人都是被他「揭露」的人一樣。 然而事實上,反對方舟子的人又何止是被他「揭露」的人呢? 所以我加入了一些反對者的聲音,這樣符合「支持者與反對者」這個段落的標題。 但我也承認我所擴充的內容會損傷條目的中立性,故此加上這個模版。 事實上,方舟子這個人也的確是在爭議的旋渦中,加上反對者的聲音才能讓閱讀者感覺到他是個爭議人物。如果覺得我改的有問題,原意和我探討的請給我發Email:wty446@gmail.com , 另外如果不滿我的修改,在修改前請不要把我寫的全刪除,你至少應該尊重一下中立的原則。 --wtywty2006 16:53 2008年11月13日 (UTC)
名字錯了?
好像是「方舟子」,不是「方周子」。參見[1]--冷玉 07:45 2004年11月21日 (UTC)
他加入美國國籍了?
方舟子給我來信聲明,以下為原文:
- 我沒有加入美國國籍,不是美籍華人,請幫忙改過來。謝謝!
- 其實對有關我的信息如果不能肯定,發email問我即可。
方舟子科學精神的沒落
從2004年底開始,方舟子的寫作風格有了重大轉變:專門挑起似是而非的話題,冒用「科學」旗號誇誇其談。在這期間的文章中,方舟子在邏輯和論據上都稱不上科學、嚴謹,且東拉西扯決不引導討論以達成共識。有觀點認為方舟子已經淪為「眼球經濟」的俘虜。
在方舟子的狂攪之下,網絡上數度出現了混亂而熱鬧的爭吵場面。然而這些爭吵都以無結論而告終,絲毫沒有起到科學普及、分辨是非的作用。下面是方舟子近期挑起的話題:
- 2005年1月:《「敬畏大自然」就是反科學》
- 2005年3月:《我們應該怎樣看待中藥》、《評中藥:就這樣被你毒死 切斷了所有退路》
- 2005年4月:《直擊偽環保反壩人士》
上述內容來自文章中,文字明顯不中立--百無一用是書生 (☎) 07:50 2005年4月11日 (UTC)
- 上述內容為本人撰寫,從歷史版本中可以查到變遷記錄。以下是我給時釗的回覆。
- 請冷玉思考一下自己的以下用詞是否夠中性:「逐步淪落為」、「為吸引眼球而寫下大量不合科學原理的爭議性文章」、「專門挑起」、「誇誇其談」、「東拉西扯」、「淪為」、「狂攪」。另外,我並沒有看到網上有多少持相同觀點的人,這些看法是否冷玉的一家之言呢?如果只是一兩個人的想法,請參考Wikipedia: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中之:不是「表達您個人意見的個人論文」、不是「論壇、或像是私人夜間話題的討論條目」。--Xyb 11:12 2005年4月11日 (UTC)
對一件事做判斷要慎重
對一件事做判斷要慎重,象這樣白紙黑字寫到維基百科讓大家看的東西,更應如此。Mountain的中立化修改不錯,但我還是對現在保留的、冷玉添加的這些話有異議:「方舟子的寫作風格有了重大轉變」、「方舟子早期學術打假特點……」。只根據一個人自己在空閒時間看到的三四個月之前的幾篇文章,就來斷言方舟子的寫作風格有沒有發生變化,那恐怕是還為時過早。任何人都會逐漸轉變,方舟子也不是大智大賢,變總是會變的;但也要歷史性的、研究性的來看呀!?這麼草率的給一個人下定論、分「階段」,我個人持否定態度。--Xyb 12:14 2005年4月11日 (UTC)
在新語絲封鎖之前,我曾經經常訪問這個網站;封鎖後一段時間,我還經常訪問它的鏡像。我覺得「階段」還是可以分的,早期辦文庫、雜誌,和後來的更多介入社會事務,還是明顯不同的。2001年以後我很少去這個網站了,所以它最新的情況我並不知曉。還請大家一起修改。--Mountain(Talk) 12:29 2005年4月11日 (UTC)
- 我所反對的分階段是指「早期學術打假特點」這種說法,包括說方寫作風格有了轉變,這實質上都是把方網上的活動進行劃分階段。如果說去年底這麼近的一個時間都能跟現在劃分成兩個階段,那麼三四年前方的活動和一些發表文章的方式和現在也不一樣,是不是還應劃分更早期甚至更更早期呢?而且對發生幾個月的事件就拿來做劃分階段的標誌,我感覺有失研究的嚴謹性,很難讓我信服。--Xyb 12:40 2005年4月11日 (UTC)
這些文章偏頗麼?
《「敬畏大自然」就是反科學》、《我們應該怎樣看待中藥》、《評中藥:就這樣被你毒死》和《直擊偽環保反壩人士》這些文章我都讀過了。非但這些文章,方舟子半年內的文章我都讀過了。這些文章裡面的論點哪一點不正確?哪一點偏頗?可以拿出證據來嘛!反對方舟子的人的最大特點就是他們根本沒有能力反駁方的論點,只能指責方「揮舞大棒」或者「不厚道」等等。如果方「揮舞大棒」打錯了人,拿出證據來說服我們啊!被方批評的人大多數拿不出證據!不厚道,是啊!厚道能解決中國科學界乃至全中國面臨的種種問題嗎?布爾費墨 06:38 2005年7月12日 (UTC)
- 別這麼氣沖沖的,搞得好像這裡的人都和你過不去似的。正不正確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這個人在社會上爭議很大,評價明顯兩極化——而且我想您對他的評價可能就是其中的一極。--學習第一|有事找我:P 07:49 2005年7月12日 (UTC)
- 這些文章不偏頗嗎?敬畏大自然就是反科學?那是不是說,等機器人技術達到高度發達之後,我們人類就應該被機器人取代呢? 因為比起機器人,我們就是自然的,機器人就是科學的。所以依照方舟子的理論,你站在人類一方就是反科學,站在機器人一方就是支持科學。可是機器人還不稀罕要你呢。附上一文供你參考:[2] --wtywty2006 16:58 2008年11月13日 (UTC)
pourfemme,請別忘記wiki不是用來解決什麼什麼問題的地方。不是讓用戶義憤填膺的場所。想宣傳自己的偉大理想抱負,自己的blog、論壇等等是更適宜的地方。--wooddoo 羊踏菜園 07:52 2005年7月12日 (UTC)
- 正確不正確現在的條目里似乎沒有提到吧。這樣的爭論在這裡沒有多大意義。不過我個人對pourfemme您的看法持保留意見。--Acepatrick 07:58 2005年7月12日 (UTC)
對不起啊!我隨便說說,你們隨便看看就算了。看見這種無端猜疑的言論我是有些發火,但我在條目里是不會發火的。你們放心。布爾費墨 08:08 2005年7月12日 (UTC)
- 無端猜疑? 我到是覺得方舟子對中醫氣功和大自然才是無端猜疑呢。 --wtywty2006 16:58 2008年11月13日 (UTC)
參看[3]--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14 2006年3月6日 (UTC)
方舟子關於維基中文以及偽基的一篇時文
標題:警惕盜版「維基(wiki)」 2006.3.5.(XYS20060305) 印和闐 03:04 2006年3月6日 (UTC)
- 根據他的文章做了一些修正--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20 2006年3月6日 (UTC)
- 我就在想梁文道在介紹中文維基時為什麼不說:「這個百科全書連寫我的條目都沒有,一點兒也不好。」當時梁介紹卡西尼-惠更斯號時,還沒梁文道這個條目呢,人家怎麼沒把著眼點放在這裡?--Smartneddy(Talk) 07:18 2006年3月6日 (UTC)
- 如果沒有他的條目,當然無所謂。但如果有了他的條目,介紹不中立他本人一定不滿意,我覺得方舟子的說法是正確的,他並沒有要求把他寫得多好,只是要求寫得應該客觀中立,澄清不正確的地方,這對維基的發展是有益處的。實際英文維基也並不都是非常中立的,尤其在政治條目上,但確實比中文豐滿。--方洪漸 09:01 2006年3月6日 (UTC)
- 剛看了方舟子的文章,一肚子氣,可是看了大家的討論,好多了。不過我還是想反擊兩句:第一,方舟子很陰呀,從題目來看,《警惕盜版「維基(wiki)》,就是錯的。什麼「用維基的資料賺錢是否侵權,這且不去說它」,這不也是春秋筆法?暗示這些是侵權,是「盜版」(見題目)。可實際上,維基是允許別人摘錄使用,甚至是商業目的(賺錢)。方舟子怎麼不寫:「警惕中文維基」呢?第二,好像是在攻擊「盜版」維基,實際上則是在攻擊中文維基,說英文維基好(暗示是正版),而中文維基則差(暗示是盜版)。我承認中文維基和英文維基的差距,但方向是一個,更不存在盜版問題。本來想寫一篇文章反擊他,後來罷了,畢竟他的新語絲不是維基,不用中立,他想怎麼說就怎麼說吧。-無名無形 06:41:51 2006年3月10日 (UTC)
- "幸而我平時只用維基百科的英文版,並無使用其中文版的必要和打算。維基百科的聲譽是靠其英文版打出來的。兩種版本的撰寫者、編者的素質差異擺在那裡。英文版的內容都顯得相當專業,而中文版的內容僅從「方舟子」這個條目就可以看出其草率和偏頗了。"
- 方是民的這番話直接惡意侮辱我們中文維基人,又哪裡有什麼客觀可言,而且還說僅從「方舟子」這個條目就看出其草率和偏頗,他這裡暗含英文版比中文版客觀,並用方舟子一詞條說明問題,殊不知犯了兩個錯誤,第一,用自己做參照本身就是裁判和運動員統一的問題,第二,英文版里根本就沒有「Fang Shimin」或者「Fang Zhouzi」之類的條目,換句話講,國際上根本沒有人關注這號人物,你用一個沒有英文的條目進行比較,這是什麼邏輯?如果說是不中立,比如比較「毛澤東」與「Mao Zedong"還能稍微說明問題。這等邏輯還到處亂說話,真是讓人佩服。-五尺墨丁
英文版比中文版客觀應該是事實
移動結束-無名無形 21:32:03 2006年3月11日 (UTC)
關於方舟子的論文
某位IP用戶對於方舟子有異議的話,請:
- 給出來源,參見Wikipedia:可供查證
- 將評論放在合適的位置。
否則閣下的編輯將被囘退,謝謝合作。 --地球發動機(〠✆ - ✉✍) 16:36 2006年5月23日 (UTC)
新語絲偽打假真造假罪證集
新版【新語絲偽打假真造假罪證大全】: http://blog.boxun. com/hero/xys/ (牆外)
【新語絲偽打假真造假罪證集】請訪問
- 已經沒了。Dreamer in Utopia 10:35 2006年10月4日 (UTC)
這些評論有根據嗎?
「很多海外華人在肯定方舟子打擊學術腐敗的同時,也質疑其行為和語言過於極端,把自己擺在法官的位置上,某些取證也不夠嚴謹,錯傷無辜而從不道歉。 由於學術腐敗涉及到許多不同學科,加之國內信息透明程度的有限,所以方舟子也有過於草率下結論的情況,有些時候也無法做到公正中立[1]。對反對意見和批評聲音,偶爾也會有過激的反應。」
方舟子哪一篇文章是「過於草率下結論」?哪些「取證也不夠嚴謹」?哪一次「錯傷無辜而不道歉」?為什麼不在這裡列舉出來? 沒有一點客觀事實的情況下能這樣胡寫嗎?維基不是發洩個人情緒的地方!--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Ultrafastfan(討論|貢獻)於2007年1月21日 (日) 17:37加入。
關於「網絡辯論」一節
- 對於 「2006年4月 《 警惕盜版「維基(wiki)》」一條,少個引號就不說了。請問這篇文章在哪裡引起了「網絡辯論」還「產生了比較大的社會影響」?如果沒有是否應該考慮刪除?有誰就這篇文章認為方舟子「欺世盜名」? --eng 23:51 2007年2月15日 (UTC)
- 以上所質疑的兩處皆由67.15.183.3所加,明顯不顧事實,沒有中立的態度。如無回應,將在下次編輯時刪除。另:整個「網絡辯論」一節似無必要,可將「學術打假」一節改為「打假」然後把這節內容併入。因目前「學術打假」一節也並非全是「學術」問題,標題本身不妥。--eng 17:46 2007年2月16日 (UTC)
該條目所述人物對這個條目的批評
見方舟子本人在其blog上的文章:給中文維基的「中性」牌坊存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2日 (四) 11:17 (UTC)
關於這段內容
對於許多借科學或者玄學名義推銷的商品,他也不留情面地予以揭露。2001年,核酸營養品「珍奧核酸」首次被新語絲揭露[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essays/cuixiuyun.txt],引起較大反響。其實更早被揭露的還有以褪黑激素為主要成分的「腦白金」[4]。而近期被揭露的則有聲稱添加了名為「OMP(造骨牛奶蛋白)」的蒙牛乳業產品「特倫蘇」牛奶[5]。在最後這個事件中,聲援方舟子的廣東奶業協會在其主辦的南方奶業網上刊登了有關信息,而被批評者蒙牛乳業則動用各種手段,包括請中宣部出面要求撤下有關報道(參見廣東奶協秘書處《蒙牛特倫蘇牛奶事件備忘錄》一文。許多論壇和個人博客均有轉載,但其中不少均受到壓力被撤下。)。
最後括號內的信息可以通過google搜索文章標題「蒙牛特倫蘇牛奶事件備忘錄」得以證實。另外可參見RFA:南方奶業網撤掉牛奶添加激素的報道 這個事件是中宣部參與商業競爭活動的首次明顯證據,值得重視。--地球發動機(〠✆ - ✉✍) 2007年8月2日 (四) 12:16 (UTC)
方舟子是思想界的一個英雄
方舟子反學術腐敗,貢獻很大,這方面還有誰可比?他還批判基督邪教....。方舟子是思想界的一個英雄。這裡為什麼有人攻擊他?即使他對中醫的觀點有點偏激,也不能完全否定他吧?保健品,很多都是忽悠人賺錢的,但是出來揭露的人很少。 -特殊戶 (留言) 2008年11月15日 (六) 09:56 (UTC)
- (+)支持 JohnBull (留言) 2009年1月2日 (五) 04:06 (UTC)
- (!)意見他是人才但不適當之行為也不少,還有用詞請文明,不要任意說人邪教— ↑金☆肅↓ =Δ= →對我喊話←=w=↓走過的路↑§紀念那位†§ 2009年2月18日 (三) 14:55 (UTC)
- (+)支持--Sa8 (留言) 2010年7月4日 (日) 12:53 (UTC)
- (-)反對--2012年7月結束的一項有23142人參加的投票表明,90%的人認為方舟子是「新浪微博上造謠、誹謗、構陷他人最多的」人(連結)。另一項稍早一些結束、有50027人參加的投票表明,82%的人認為方舟子是「真正的騙子」(連結)。--林木森森(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05:33 (UTC)
支持者與反對者的中立性
讀後感:很同情這一段的編輯,詳細敘述方所經歷的這些事件需要很高超的編輯技巧才能做到中立性,不若將每一事件簡單的用兩三句話概述各方觀點即可,將對立的觀點放在一起上下排列。我想即使方本人看到也不會在說什麼了。Sa8 (留言) 2010年7月5日 (一) 05:51 (UTC)
我自己勉為其難動手修改了,主要是重新排版,將各方的對立觀點分開,減少讀者的閱讀困難,並修改了其中較為個人化的用詞。但各方觀點都保留下來,未作刪減。
- 一位名為吳國盛的網友(並非北京大學同名教授)向《自然》發讀者信,認為網上論壇在進行學術打假時不應該成為打擊報復的場所,認為新語絲的打假很多沒有根據,並舉例說對中國科學院上海藥物蔣華良的揭露就屬於此類。在網友將這篇文章轉載到新語絲讀書論壇之後,方舟子在論壇上做了簡短回應,認為這篇文章不值一駁,因為吳國盛網友本人就曾在網上對方舟子作出不實指控(吳國盛對方舟子的指控及方舟子的回應見)。事後, 吳國盛曾在自己的博客上對方舟子的辯解提出反駁, 並分析了方舟子和另一篇先前發表在新語絲上的文章的很多文字表達非常相似.
這一段我認為只是「傅新元120公開信事件」延續。在該事件已經介紹得很詳細的情況下,作為佐證的信息對讀者分析「傅事件」並無太大的幫助,反而增加閱讀困難。所以自作主張刪掉了。另外經此修改pov模板是否可以去掉?我還注意到有「違反生者傳記模板」但是不知道具體是什麼地方違反了,希望大家可研究一下。Sa8 (留言) 2010年7月30日 (五) 04:16 (UTC)
經過我的修改,中立模板已經去掉了,另外添加了住所附近遇襲的目錄.Sa8 (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01:24 (UTC)
關於「爭議」部分
對用戶Frensel 的駁斥:
- 「方轉發了別人故意AT他的微博, 這是"消費兒童"?」 ——韓寒只是呼籲為汽車加裝安全座椅,這在方舟子那就成了「消費兒童」?這不是典型的雙重標準嗎?你正好證明了我的觀點:)
- "某某人有沒有基金不是你自己本人可以定義的.」——也不是你可以定義的。
- "你把何祚庥等人名義發起的資金募集說成是方舟子的基金「——請自己去基金網站 http://dajiajijin.org/index.asp 看看, 這個基金是不是為方舟子設的?是還是不是?何祚庥只是監督的人,怎麼成了"以他名義發起" 的?
- "方舟子在甚麼時候攻擊過別人的碩士論文? 他又何時鼓吹過要親人之間揭發學術不端問題? 如果都沒有, 何來雙重標準? 孔的問題方也作出合理解釋, 他是不是雙重標準不由你來判" ——方舟子對"抄襲" 的定義適用於所有論文,他有在那篇文章裡說必須是碩士論文嗎?劉菊花的論文也是論文,所以也應採用這個標準,方舟子卻不承認其論文抄襲,這不是雙重標準? 誰要他揭發?只是讓他承認一下,他承認了嗎?哪怕他不承認,保持沉默,都不算雙重標準。問題是他極力抵賴,還說什麼「國內的學生幾乎沒人可倖免,很多教師也存在這個問題」,這就是雙重標準了。
- " 方舟子從來沒質疑過魯本人是否真實存在或是否有病,方是質疑其新浪帳號是否魯本人擁有" ——你這個說法也是錯的。請參看http://www.weibo.com/1195403385/ykod0cXoc 點開裡面的大圖,「我也查了,沒找到這人」是什麼意思?請解釋。還有http://www.weibo.com/1195403385/yknrN4J1i : 「「要查真偽,五分鐘搞定」, 一個半小時過去了,搞定了沒有?」方舟子的這句話是什麼意思?請解釋。最後看看http://www.weibo.com/1195403385/ykoWighzy 「就不許人邊治絕症邊徵婚?」是什麼意思?請解釋。請不要侮辱維基百科人的智商,謝謝。
最後有些話想問問Frensel:您是不是認為凡是負面評價就是"不中立"的?按您這個邏輯,希特勒的頁面裡是不是也不能出現有關他的負面評價?請指教。
另:請不要第6次回退我的編輯,你有什麼不同意見請在這個評論頁面裡闡述,由社區來評判。--50.98.252.220(留言) 2012年6月28日 (四) 22:15 (UTC)
- 50.98.252.220:
- 1. 請先給出方舟子說韓寒消費兒童的引用。注意,別把別人說的話當成是方舟子說的話。
- 回應:「大家都猜測韓家父子會出來消費兒童,果然都是預言帝啊。」——方舟子 6月1日 18:03分 網址:http://www.weibo.com/1195403385/ylTbIkwoG 你還有什麼話說?--50.98.252.220(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09:00 (UTC)
- 回應:我沒話說。但韓突然在61說兒童問題,被指消費兒童,是建立在他本人對兒童的惡劣過錯上,而方舟子是轉發別人購書後的感謝微博,性質根本不同。 Frensel(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16:24 (UTC)
- 回應:他本人對兒童有什麼「惡劣過錯」了?呼籲給汽車加裝兒童安全座椅怎麼惡劣了?--50.98.252.220(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08:35 (UTC)
- 回應:我沒話說。但韓突然在61說兒童問題,被指消費兒童,是建立在他本人對兒童的惡劣過錯上,而方舟子是轉發別人購書後的感謝微博,性質根本不同。 Frensel(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16:24 (UTC)
- 2. 當然
- 3. 「我們——何祚庥、郭正誼、袁鍾、司馬南四人現在組成科技打假資金募集小組,並僅以個人的名義發起募捐」。你既然給出引用卻又不讀,何苦?
- 回應:行,那是他們以個人的名義發起的,但方舟子自己也承認這是「網友最初為支持我而設的基金」http://www.weibo.com/1195403385/y8QrW1YMb 如果不是用「方舟子」的名義,會受到這些捐款嗎?請回答。--50.98.252.220(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09:00 (UTC)
- 退一步說,即使這不是方舟子的基金,他的話仍構成雙重標準。因為他既然說「只要你是在公開透明地運作,把你的資金去向都公布出來,能夠讓大家公眾共同來監督的,就不可能摻假。」這是針對公益基金的,不管是誰的,都是這個標準。然而他提到「安保基金」、「打假基金」卻又不願按這個標準公布。--50.98.252.220(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09:00 (UTC)
- 回應:方舟子既不是資金發起人,亦不是管理者,所以很明顯這不是方舟子的資金。他說資金去向要公佈,他亦支持彭劍去公佈相關結果,彭劍是否公佈都不構成方「雙重標準」,因為方從來沒說過不支持資金公佈。而安保資金不公佈的理由他已經作了解釋,安保資金的募捐章程也已經作了相關規定。 Frensel(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16:24 (UTC)
- 4. 你先把方舟子說他妻子「不是抄襲」的話拿出來吧。方從始至今的意思都是「不去追究這種沒發表的學位論文的文字抄襲問題」,即這些論文多半都有抄襲的問題,包括他妻子在內,但他不會攻擊他們。
- 5. 你不要把別人說的話安在方舟子嘴裏
- 回應:我何時將別人的話安在他嘴裡?「我也查了,沒找到這人」是方舟子轉載別人的,我有說是他說的嗎?「就不許人邊治絕症邊徵婚?」——方舟子 5月22日 23:12分 http://www.weibo.com/1195403385/ykoWighzy 這是誰說的話? 「「要查真偽,五分鐘搞定」, 一個半小時過去了,搞定了沒有?」——方舟子,5月22日 19:24分 http://www.weibo.com/1195403385/yknrN4J1i 這又是誰說的話?請為你為「方舟子從來沒質疑過魯本人是否真實存在或是否有病」的說法道歉。--50.98.252.220(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09:00 (UTC)
- 回應:方舟子說的都是質疑新浪借魯的事件進行炒作,其新浪帳號並不屬於她。 Frensel(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16:24 (UTC)
- 回應:你錯了,方舟子顯然是質疑她病情的真實性。請仔細閱讀http://www.weibo.com/1195403385/yknrN4J1i--50.98.252.220(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08:35 (UTC)
- 回應:方舟子說的都是質疑新浪借魯的事件進行炒作,其新浪帳號並不屬於她。 Frensel(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16:24 (UTC)
- 最後想問問你這「維基人」,你是不是連甚麼是「中立」都不知道?你隨意引用對別人極具攻擊性、偏向性的文章,但又不給出當事人的回應或斷章取義拿了句話,就給人下了個結論。我已幫你修改了許多處,改不勝改,這是我回退你文章的理由。你在把自己寫的內容改得中立之前,應該立即移除所有內容,這是維基編輯的規則,我已一再提醒你。 Frensel(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03:52 (UTC)
- 回應:「中立」意味著只能說好話,不能說壞話?這個條目的題目就叫「爭議」,你如果覺得不夠公平,可以在後面加上正面信息,但不能把負面的信息刪除,這樣才公平。--50.98.252.220(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09:00 (UTC)
- 回應:這些所謂「爭議」根本無可靠來源,都是一小部份人在自說自話,並不是社會廣泛存在的,這絕不能放進生者傳記條目中。 Frensel(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16:24 (UTC)
- 回應:您不妨看看方舟子微博下的評論,以及關於方舟子的網絡投票,您就會明白,社會上對方舟子的不滿是廣泛存在的,決不是「一小部份人在自說自話」。--50.98.252.220(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08:35 (UTC)
- 提醒閣下,維基百科不是宣傳觀點的平台。從網絡評論和投票竟可以得出「社會的廣泛不滿」這樣的結論,我表示很驚訝。對生者傳記的編寫是建立在可靠來源的事實基礎上的,並非每個人的評價都有價值收錄在條目中。像「在後面加上正面信息,但不能把負面的信息刪除」這樣的觀點是完全錯誤的,批評或讚揚要從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中獲取,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性內容會被移除。希望閣下本著提升條目質量的初衷繼續來為維基百科做貢獻。--InstantNull(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23:04 (UTC)
- 我覺得那位維基人可以得出對方舟子的批評"都是一小部份人在自說自話,並不是社會廣泛存在的" 這樣的結論,更令人驚訝。--林木森森(留言) 2012年11月9日 (五) 03:25 (UTC)
- 提供一些「網民對方舟子不滿」的證據:2012年7月結束的一項有23142人參加的投票表明,90%的人認為方舟子是「新浪微博上造謠、誹謗、構陷他人最多的」人(連結)。另一項稍早一些結束、有50027人參加的投票表明,82%的人認為方舟子是「真正的騙子」(連結)。雖然網際網路不能代表整個中國社會,但是網民確已占了中國社會的很大一部分。既然網民對方舟子的印象如此一邊倒,可以想見社會上對方舟子的不滿也是廣泛存在的。事實上,連方舟子的鐵桿支持者太簇(哈工大教授)也承認互動百科聘請方舟子任首席是「冒天下之大不韙」(連結)。--林木森森(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05:48 (UTC)
- 回應:您不妨看看方舟子微博下的評論,以及關於方舟子的網絡投票,您就會明白,社會上對方舟子的不滿是廣泛存在的,決不是「一小部份人在自說自話」。--50.98.252.220(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08:35 (UTC)
- 回應:這些所謂「爭議」根本無可靠來源,都是一小部份人在自說自話,並不是社會廣泛存在的,這絕不能放進生者傳記條目中。 Frensel(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16:24 (UTC)
- 請注意,微薄和博客均非可靠來源,並請不要加入原創研究內容。管理員shizhao已經回退了。--CHEM.is.TRY 2012年6月29日 (五) 09:21 (UTC)
針對林木森森提到的網絡投票的問題,我想提醒的是一個統計問題離不開樣本和統計方法。不同的載體針對不同的人群樣本,網絡本身的局限性就很大,瀏覽的目標人群也就是特定的,取樣並不是隨機分配的。我這裡還找到一些網絡調查[6][7]「網民對方舟子的印象」可不是「一邊倒」啊。甚至在2010年的調查中還有4.5%的人選擇方舟子作為「感動中國」評選人物[8]。可見網絡投票結果可以大相逕庭,這樣的調查根本代表的不是「民意」。另外統計方法的問題我也給一個例子[9],這個投票結尾還寫著「感謝投票 歡迎刻意站隊」,由此我們得出「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對方舟子不滿」的結論(誤)。因此,一個投票的統計方法和樣本不可信的話,那麼這樣的投票結果也就沒什麼意義,拿著這樣得出的結論來說明問題也就只是一葉障目。--InstantNull(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19:12 (UTC)
- 謝謝您的回覆。您提到的兩個鳳凰網的調查都沒有限制同一個IP位址的投票次數,可以刷票,因此其準確性遠低於新浪微博上的調查(微博用戶只能投一次票)。感動中國的調查是2010年的,那時方寒事件等都還沒發生,而方舟子剛遭到錘子襲擊,因此人們對方舟子同情是正常的,但最近人們對方舟子的看法已有很大轉變。最後「感謝投票 歡迎刻意站隊」那個投票並沒有提供對方舟子有利的選項,因此無效。這與我提到的兩個投票有本質的區別。--林木森森(留言) 2012年11月12日 (一) 10:37 (UTC)
- 閣下沒有明白我的意思。網絡投票不是民調,每個網站做出的調查千差萬別,沒有所謂哪個網站的調查更準確這一說。照這麼說要是方舟子又被襲擊了,人們又開始同情他了怎麼辦?以此為依據說明不了任何問題,這些投票也得不出任何明確的結論。拿著這幾個調查試圖證明某些觀點也是很危險的。--InstantNull(留言) 2012年11月12日 (一) 20:54 (UTC)
- 那誰竟然相信新浪微博的投票是可靠的,新浪微博的幾大水軍司令會很感謝你的,新浪官營水軍也會感激你的。--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14日 (一) 09:21 (UTC)
- 請出示「新浪官營水軍」存在以及其反對方舟子的可靠證據,謝謝。--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01:21 (UTC)
- 那誰竟然相信新浪微博的投票是可靠的,新浪微博的幾大水軍司令會很感謝你的,新浪官營水軍也會感激你的。--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14日 (一) 09:21 (UTC)
- 閣下沒有明白我的意思。網絡投票不是民調,每個網站做出的調查千差萬別,沒有所謂哪個網站的調查更準確這一說。照這麼說要是方舟子又被襲擊了,人們又開始同情他了怎麼辦?以此為依據說明不了任何問題,這些投票也得不出任何明確的結論。拿著這幾個調查試圖證明某些觀點也是很危險的。--InstantNull(留言) 2012年11月12日 (一) 20:54 (UTC)
- 「新浪官營水軍」是我微博上道聽途說的,沒有可靠來源,但我也沒有要求將這部分內容加入維基百科正文,所以不需要可靠來源。而你恢復的內容中
- 傅新元的信,屬個人出版物。雖然被新語絲轉發,但新語絲連刊號都沒有,只不過一個網上論壇,根本不是可靠來源。
- 已補充北京大學科學傳播中心的官方網站作為可靠來源。--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20:38 (UTC)
- 「拒絕認錯」一段,沒有明確來源表明」方舟子拒絕道歉常常引起爭議「。來源只能證明方舟子在某些情況下拒絕道歉。
- 請看來源,「方舟子拒絕道歉」已經導致正規媒體上有就該問題的具體討論,這還不是爭議嗎?--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20:38 (UTC)
- 「人身攻擊」一段,引用了一堆方舟子的微博,然後得出這是人身攻擊的結論,屬原創研究,沒有來源表明這些微博是人身攻擊。引用蕭瀚的微博屬不可靠來源+個人出版物。
- 請仔細閱讀引用的方舟子微博,然後摸著良心問一下:「這是不是人身攻擊?」(舉例:方舟子評價韓寒:「據說有一種烏龜能「出頭」3厘米。」)您真的覺得「沒有來源表明這些微博是人身攻擊」?
- 關於「原創研究」,您的定義太寬了,若按你的說法,維基百科上大部分的內容都是「原創研究」,因為維基寫作本身就是根據已有資料進行再創作的過程,像你在後面加的這段話「方舟子在獲得生物化學博士學位後不久即轉行從事科普工作,因而有相對較少的學術著作,大量科普著作,還有一些文史散文、詩歌等」也是「原創研究」,是否應該刪去?--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20:38 (UTC)
- 請注意簡單數學不屬於原創研究(比如4(篇學術論文)<10+(本科普著作))、小於號用文字表達為「較少」參見維基百科方針),科普著作表達為「大量」,而文史散文、詩歌等表達為「一些」用以表明文史散文、詩歌比科普著作少。--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27日 (日) 08:38 (UTC)
- 我不是說你的數學有原創之嫌,而是「方舟子不久即轉行從事科普工作」和「因而有相對較少的學術著作,大量科普著作」之間的因果關係為你的原創。退一步說,你的這段話沒有引用來源,不是原創是什麼?因此你若欲恪守「無原創」原則,則此段應刪除。--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8日 (一) 07:57 (UTC)
- OK,既然你認為因果關係屬原創,那我把因而刪除。--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30日 (三) 16:18 (UTC)
- 很好,但這段文字沒有引用來源,仍屬原創,按你的標準應刪除:)--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2月3日 (日) 12:20 (UTC)
- OK,既然你認為因果關係屬原創,那我把因而刪除。--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30日 (三) 16:18 (UTC)
- 我不是說你的數學有原創之嫌,而是「方舟子不久即轉行從事科普工作」和「因而有相對較少的學術著作,大量科普著作」之間的因果關係為你的原創。退一步說,你的這段話沒有引用來源,不是原創是什麼?因此你若欲恪守「無原創」原則,則此段應刪除。--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8日 (一) 07:57 (UTC)
- 而人身攻擊的界定本身就涉及爭議。比如在中文維基百科存在兩個詞條訴諸人身、人身攻擊,都含有人身攻擊之意,內容卻不盡相同,你指哪個?--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27日 (日) 08:38 (UTC)
- 我說「人身攻擊」,當然是指的人身攻擊:)--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8日 (一) 07:57 (UTC)
- 見該條目的歷史頁面,維基百科上的訴諸人身在2012年5月之前,就是人身攻擊,12年5月剛被人移動,而且人身攻擊按字面意思翻譯成英文是personal attacks,而en:personal attacks對應的中文維基頁面是訴諸人身;現在中文的人身攻擊對應的英文條目則是en:name-calling,根據google翻譯,name-calling 就是罵人的意思,你是否認為「罵人」和人身攻擊「是一個意思?其意義的模糊性可見一斑。--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30日 (三) 16:32 (UTC)
- 沒什麼模糊的,我指的是現在的人身攻擊,即英文的「Name calling」。為使之更明顯,我換了一些來源,如稱木子美去「電線桿找游醫」,攜帶性病病毒;稱章立凡為「沒落貴族子弟」,「流氓」等。--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2月3日 (日) 12:20 (UTC)
- 見該條目的歷史頁面,維基百科上的訴諸人身在2012年5月之前,就是人身攻擊,12年5月剛被人移動,而且人身攻擊按字面意思翻譯成英文是personal attacks,而en:personal attacks對應的中文維基頁面是訴諸人身;現在中文的人身攻擊對應的英文條目則是en:name-calling,根據google翻譯,name-calling 就是罵人的意思,你是否認為「罵人」和人身攻擊「是一個意思?其意義的模糊性可見一斑。--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30日 (三) 16:32 (UTC)
- 我說「人身攻擊」,當然是指的人身攻擊:)--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8日 (一) 07:57 (UTC)
- 請注意簡單數學不屬於原創研究(比如4(篇學術論文)<10+(本科普著作))、小於號用文字表達為「較少」參見維基百科方針),科普著作表達為「大量」,而文史散文、詩歌等表達為「一些」用以表明文史散文、詩歌比科普著作少。--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27日 (日) 08:38 (UTC)
- 「話語霸權」一段,唯一一個來源說明某人狀告方舟子敗訴,跟話語霸權有什麼關係。
- 請參考來源中的「南都:有人說你有話語霸權,你覺得自己有嗎?」等對話。--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20:38 (UTC)
- 首先,如果你說「話語霸權」這個爭議的來源是南都,那麼上面的敗訴的來源及相關內容應該刪去,因為與該爭議沒有關係。如果你硬要說有關係,對不起,這又屬於原創研究,對於生者傳記,其標準就是應該嚴格許多,不要以什麼維基百科的很多條目都存在這樣的「原創研究」為理由,這屬於目前維基百科需要改進的地方。其次,南都的來源中南都方提到「話語霸權」的地方就是一問一答「某記者:有人說你有話語霸權,你覺得自己有嗎?,方舟子:沒有啊,我這個話語的權利和普通人是一樣的。」這種東西能作為爭議的來源?南都在這個問題上根本沒有表明態度,這不像自然雜誌發社論明確說新語絲的方式有問題,而南都發的是專訪--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27日 (日) 09:35 (UTC)
- 我的意思是說對方舟子「話語霸權」的指責已經在社會上引起爭議,以至於南都採訪他時都專門提到這個問題。--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8日 (一) 07:57 (UTC)
- 首先,如果你說「話語霸權」這個爭議的來源是南都,那麼上面的敗訴的來源及相關內容應該刪去,因為與該爭議沒有關係。如果你硬要說有關係,對不起,這又屬於原創研究,對於生者傳記,其標準就是應該嚴格許多,不要以什麼維基百科的很多條目都存在這樣的「原創研究」為理由,這屬於目前維基百科需要改進的地方。其次,南都的來源中南都方提到「話語霸權」的地方就是一問一答「某記者:有人說你有話語霸權,你覺得自己有嗎?,方舟子:沒有啊,我這個話語的權利和普通人是一樣的。」這種東西能作為爭議的來源?南都在這個問題上根本沒有表明態度,這不像自然雜誌發社論明確說新語絲的方式有問題,而南都發的是專訪--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27日 (日) 09:35 (UTC)
- --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26日 (六) 15:26 (UTC)
- 「新浪官營水軍」是我微博上道聽途說的,沒有可靠來源,但我也沒有要求將這部分內容加入維基百科正文,所以不需要可靠來源。而你恢復的內容中
- 退一萬步講,就算新浪微博的投票非常可靠,維基百科也完全有理由不引用為來源。英文維基百科連IMDb的評分都不收錄,別說新浪微博完全不限制條件的投票了,並且還要往生者傳記中加入--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14日 (一) 09:29 (UTC)
關於 方舟子 條目在中國大陸的訪問
我在網上看到過用戶抱怨 方舟子 條目在大陸無法訪問,我自己也遇到了這個情況。不知還有沒有人遇到過類似情況?--林木森森(留言) 2012年9月1日 (六) 09:57 (UTC)
- 因為「宗教批判」一節里有關鍵字啊。--InstantNull(留言) 2012年9月2日 (日) 21:44 (UTC)
- IPv6環境可正常訪問--Li3939108(留言) 2012年10月2日 (二) 19:09 (UTC)
關於「被疑涉薄」一節
首先,儘管來源列出了兩家新聞媒體,但世界新聞網的消息源就是博訊網,而博訊網的消息來源則只是根據微博用戶「大洋彼岸的紳士」個人觀點的單一來源,所以來源並不充分可靠。其次是措辭問題。該編輯多次用到了感情化的表達方式,如「辯稱」「批駁」「急欲」「無視」「造謠的謗文」等不適合在百科全書中使用的措辭。
因此,既然當事者本人已經對此予以否認,且來源並不充分可靠,故違反方針,有關內容應立即移除。--InstantNull(留言) 2012年10月9日 (二) 18:09 (UTC)
「博訊網的消息來源則只是根據微博用戶「大洋彼岸的紳士」個人觀點的單一來源」這是錯誤的。博訊網的消息來源並不單一,詳見n.com/news/gb/china/2012/10/201210020101.shtml 如何處理薄熙來「餘黨」,中央尚未達成統一(第三段「連表面很少涉獵政治的方舟子,也是薄熙來中意的網絡意見領袖。據紀委的消息透露,一位在押的薄熙來的馬仔透露,方舟子拿假學歷開刀後,造成全國對假學歷的質疑,薄熙來的人曾經在北京接觸他,希望他「再接再厲」,「勇敢地」捅一下馬蜂窩。這個馬蜂窩就是指習近平的博士學位。」)和n.com/news/gb/china/2012/10/201210031209.shtml 薄熙來「五一」工程進攻中共高層立體戰網絡曝光(第七段:「2007年到現在,除了孔慶東、司馬南外,還有原趙紫陽陣營的右派知識分子,以「打假」著稱的方某也成為薄立體戰陣營中的200多核心成員之一。」)。 關於措辭問題,可以將感情化的用語改得更中立,不必完全刪除。--林木森森(留言) 2012年10月9日 (二) 18:42 (UTC)
條目中的方舟子打假批評的人的列表是否應該刪去?
- (+)支持,這些內容
- 屬於瑣碎資料,不符合維基百科的語言要求
- 很多沒有可靠的來源,大多數都發表在新語絲或方舟子本人的博客,而WP:SPS明確說明:「個人出版物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作為有關在世人物的第三方來源,即便它的作者是著名的職業調查員或作家;「
- --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12日 (六) 17:07 (UTC)
- 你說的情況指適用於「第三方來源」,比如我寫一個博客說「方舟子是美國人」,這肯定不是可靠來源。但如果方舟子自己寫博客稱自己為美國人,那麼在維基百科中「方舟子自稱美國人」這句話之後若引用了方舟子的這篇博客,則視為可靠來源。依據是WP:SPS中接下來的一段:「自行出版物與可疑來源中的材料可以作為說明它們本身的信息乃至條目的來源,而不需要由該領域的專家發表。」這裡新語絲或方舟子本人的博客都是作為他們本身的信息,因此可靠。謝謝。--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01:27 (UTC)
中立化處理了若干違反維基精神的措辭
「人身攻擊」:有誤導身體攻擊之嫌,已改為 被指「語言暴力」;
「不願認錯」、「雙重標準」、「話語霸權」:等有預先選擇立場和春秋筆法之嫌的地方已作中立化處理
--JohnBull(留言) 2013年3月14日 (四) 03:19 (UTC)
我回退的理由已經很明白了
首先你加入的有微博內容,其次,導言能有來源自《法治周末》的評價,不能有《自然》雜誌的評價?--凡其Fanchy 2013年6月6日 (四) 12:40 (UTC)
- 微博內容當然可以作為來源,參見上文的討論。文中引用方舟子微博的地方比比皆是。導言中並未出現「法治周末」字樣,沒有必要把某報刊雜誌名字寫出來,還要加上「《科學》雜誌緊隨其後予以報道」,這有吹捧之嫌,不符合維基中立原則。你如果要引用《自然》等雜誌評價,可以像我引用《法治周末》一樣在注釋中說明。--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6月7日 (五) 03:04 (UTC)
- 你把自然雜誌和科學雜誌的名字去掉,我沒意見,改成受到國際科學界的表彰,還有那句評價」使一個黑暗的體系透明化「(impose transparency on a opaque system)別刪了。--凡其Fanchy 2013年6月7日 (五) 08:23 (UTC)
- 寫上自然雜誌是代表「使一個黑暗的體系透明化「是《自然》雜誌的觀點,你竟然想去掉,我沒有任何意見,這只會進一步加強這一陳述,使之變得好像科學界的普遍觀點。--凡其Fanchy 2013年6月7日 (五) 08:26 (UTC)
- 被認為」使一個黑暗的體系透明化「。
- 某雜誌認為方舟子「使一個黑暗的體系透明化「
- 《自然》雜誌評價方舟子"使一個黑暗的體系透明化」
- 「使一個黑暗的體系透明化」只是文章裡的一個修辭表達,到底什麼是「透明化」?「opaque」是否等同於「黑暗」(「黑暗」有貶義,而opaque只是個中性詞)?這樣的表達不適宜出現在導語。--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02:42 (UTC)
關於方舟子的語言暴力
方舟子自詡從不罵人,然而以下表達全部摘自方舟子博客和微博:
「你是弱智、文盲、人渣、小丑,謠狗,發情、流氓、水貨、混混、騙子、假貨、猥瑣、幫凶、幫閒、戲子、文傻、無賴、笑話、謬誤、害蟲、剽竊、冒充、顯擺、狗屎、忽悠、垃圾、裝剽、病人、露陷、狗眼、科妄,叛徒、小人,誤導、荒唐、謊稱、奇葩、狡辯、無知、詆毀、蒙人、號稱、謾罵、吹牛、辱罵、潑糞、撈糞、黑心、恐嚇、胡說、吹噓、找碴、亂罵、殘害、害人、敗露、糊弄、煽動、污衊、誘導、露骨、下套、還魂、遮羞、心虛、自宮、招搖、牌坊、縱容、表演、穿幫、暴露、意淫、無知、滑稽、捧臭腳、攪渾水、跳出來、半文盲、大外行、厚臉皮、瞎咋呼、自戀狂、鹹豬手、么蛾子、亂開炮、上了癮、裝大拿、不著調、被招安、賣身體、賺外快、妄想症、沒文化,他也配、罵大街、飄飄然、蹭私交、裝孫子、想當然、被戳穿、裝瘋賣傻、附庸風雅、混淆視聽、炮製謊言、剩餘價值、胡亂指責、信譽喪盡、欺世盜名、自我膨脹、道貌岸然、破口大罵、虛張聲勢、東抄西湊、縮頭烏龜、鐵甲烏龜、見勢不妙、胡攪蠻纏、莫名其妙、反覆無常、肆無忌憚、缺乏常識、揮舞大棒、斷章取義、氣急敗壞、故意歪曲、滿地打滾、無理取鬧、學習障礙、惱羞成怒、不學無術、一竅不通、誇誇其談、顛三倒四、故作姿態、沒有良心、毫無人性、可見有鬼、操縱輿論、一驚一乍、無恥之尤、這種智力、不懂裝懂、似懂非懂、洋洋得意、無稽之談、臨時抱佛腳、典型的老年猥瑣男、求爺爺告奶奶、沒有自知之明、裝比生化博士更懂生化、真把自己當黑社會老大了、被揭露後精神崩潰裸奔、怎麼就跟扒了這個人的祖墳似的、能力和道德實在讓人瞧不起 」
(礙於篇幅我就不一一給出連結了,有心的維基人自可google)--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22:21 (UTC)
方舟子嘲諷韓亞空難的遇難者
方舟子在搜狐微博上說:「飛機失事的江山市城北中學的學生去美國參加「英語文化夏令營」,其實是洛杉磯一所以傳教為目的的基督教學校搞的。上帝也不保佑保佑他們。」--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7月15日 (一) 04:58 (UTC)
- 哪裡嘲諷了?--CHEM.is.TRY 2013年7月17日 (三) 01:53 (UTC)
- 就因為死者是去參加基督教學校夏令營,就說什麼「上帝也不保佑保佑他們」,這不是嘲諷是什麼?其他的維基人都來評評理。--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2月7日 (六) 11:23 (UTC)
- 這不是在嘲諷他們,是在嘲諷上帝。18.111.14.184(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2:19 (UTC)
- 就因為死者是去參加基督教學校夏令營,就說什麼「上帝也不保佑保佑他們」,這不是嘲諷是什麼?其他的維基人都來評評理。--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2月7日 (六) 11:23 (UTC)
這條目編輯的太過了
這個條目,我很遺憾的看到在某些語句中能明顯的看出條目編輯者對條目的態度。雖然語句本身可供查證,但這也是十分不恰當的,因為我們不需要條目本身批評或讚揚方是民,而應該忠實的記錄下他人對其的評價。
摘錄幾條不恰當的語句: 1.「另外,方舟子明明力主廢除中醫,卻曾在電視訪談節目中說沒必要廢除或禁止中醫,並聲稱自己沒說過要廢除中醫的話[166]。」
在這句話中,並沒有寫出他人的評價,而是編輯者自己通過邏輯論證自己加入的評價。我再說一遍,即使邏輯成立,這也是十分不恰當的,因為編輯者對條目的態度顯露出來了。
2.「方舟子在「韓寒代筆」和「轉基因食品問題」上明顯使用了雙重邏輯: 方舟子質疑韓寒代筆時處於指控他人的立場,他指控韓寒,自己只有推理,並沒有絕對的實證,卻讓韓寒交出自己沒代筆的證據,拿不出沒代筆的證據,就是代筆,就應該身敗名裂,這是一種「有罪推定」的邏輯。 而在別人質疑轉基因食品可能有害,不能完全推廣時,方舟子處於辯護立場,他使用的卻是一種「要想證明轉基因食品有害,必須拿出科學依據的切實證據來,拿不出切實證據,轉基因食品就是無害的,就應該推廣」的「無罪推定」的邏輯。」
編輯者始終在自己進行邏輯論證,我覺得這實在是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方針。
3.「總部位於民宅[179]中的盈利性商業機構[180]」
一般來講,有必要加這一句嗎?並不是每一個可供查證的觀點都適宜加入維基百科,本來「克里夫·羅伯森哨兵獎」就是一個沒有知名度的獎,在重要性這麼低的地方我覺得根本沒有必要再加此詳細描述,除非編輯者想通過這一句話說明什麼。
希望寫前面幾段話的人能修改一下,儘量能引用非原創、可供查證的觀點來擴充爭議段落。否則我真想把爭議評價大部分都刪掉,這條目不是給方黑方粉打編輯戰的,也不應該毀在他們手裡。--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6.126.163.241(討論)於2013年10月27日 (日) 23:36加入。
偷偷移除模板?
[10]做人不要太……--CHEM.is.TRY 2013年12月1日 (日) 12:40 (UTC)
- 維基的所有更改都是公開的、有記錄可查的,何來「偷偷」一詞?照你的邏輯,是否你加模板也是「偷偷」的?--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2月7日 (六) 11:26 (UTC)
關於方舟子被封殺的報道
- http://www.latimes.com/world/asia/la-fg-china-blogger-awkward-20141022-story.html
- http://www.foreignpolicy.com/articles/2014/10/21/is_this_the_new_face_of_chinas_silent_majority
- http://thediplomat.com/2014/10/is-china-sending-its-fishermen-to-the-senkakus/
- http://www.bbc.co.uk/news/world-asia-china-29751568
- http://chinadigitaltimes.net/2014/10/minitrue-fang-zhouzi-digs-zhou-xiaoping/
- http://english.peopledaily.com.cn/n/2014/1023/c90882-8798787.html
- http://news.uschinapress.com/2014/1023/996302.shtml
-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meiti/aw-10222014142330.html
- http://news.uschinapress.com/2014/1022/996084.shtml
--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4年10月25日 (六) 04:41 (UTC)
方舟子對新語絲傳票的回應
@Innocentius: User:Lnnocentius刪除了方是民對加州法院傳訊新語絲用戶信息的宣誓回應,理由是無效來源。請問什麼是有效來源?難道方舟子親自宣誓簽名的文件無效?--—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oserKiller(對話|貢獻)加入。
原文連結中的這個網頁 http://www.zzwave.com/blog-2-29970.html 上的這個圖像清楚的顯示了 http://www.zzwave.com/zzw/upload/up/2/27186ab.jpg 方舟子的簽名,而且該網頁的作者為實名人物,內容真實度應無可懷疑。LoserKiller(留言) 2016年10月10日 (一) 02:33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方舟子中的3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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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 http://blog.sina.com.cn/lm/8/2007/0523/35137.html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928093825/http://blog.sina.com.cn/lm/8/2007/0523/35137.html
- 向 http://fangzhouzi.blog.hexun.com/78899156_d.html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424161433/http://fangzhouzi.blog.hexun.com/78899156_d.html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7年7月4日 (二) 14:4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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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 http://t.sohu.com/m/7845406907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archive.is/20130630082516/http://t.sohu.com/m/7845406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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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7年9月29日 (五) 02:35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方舟子中的3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blog.caijing.com.cn/expert_article-151278-2587.shtml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505165801/http://blog.caijing.com.cn/expert_article-151278-2587.shtml
- 向 http://www.dajiajijin.org/index.asp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120004209/http://dajiajijin.org/index.asp
- 向 http://www.dajiajijin.org/definemenu.asp?id=104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1014170104/http://www.dajiajijin.org/definemenu.asp?id=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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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8年8月6日 (一) 18:38 (UTC)
現在方舟子已經喪失公信力,成為逢中必反的人
呵呵。Lab06 N(留言) 2020年2月8日 (六) 09:14 (UTC)
呵呵,編條目就編條目,你嘲諷立場是啥意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48.66.56.58(討論)於2021年1月4日 (一) 10:05加入。
新語絲也屬於不可靠來源
@Fire-and-Ice:注意到閣下回退了根據中國學術評價網上亦明博士的文章,編寫到條目中的相關文字:「在1998年,方舟子開始跟何祚庥合謀批法輪功。四二五上訪事件之後,方舟子於1999年5月發起聲援何祚庥,推動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江澤民到1999年7月才宣布鎮壓法輪功,但方舟子早在1998年4月即開始在新語絲造勢,宣稱法輪功「國內已被宣布為非法」。[1] 閣下稱此來源不可靠,是的,這個來源象是論壇博客一類,確實不大規範,可算成是不可靠。但是,這一方舟子批法輪功子欄目引用的新語絲來源,也同樣是論壇博客一類,也屬於不可靠來源,也應刪除。稀有石頭 2021年2月17日 (三) 05:11 (UTC)
- 新語絲至少是方舟子觀點的可靠來源(值不值得寫另說),而你引用亦明是要當做事實的可靠來源。Fire Ice 2021年2月17日 (三) 11:03 (UTC)
- 在下看來,閣下回退之前,條目這一子欄中方舟子和亦明均引用,其中並無判斷哪一方的觀點是事實;或者如上所述的,因兩者均論壇性質,均不宜當作正式來源引用。目前這樣單方面引用方舟子個人觀點,有違NPOV,可能令讀者誤會他的觀點屬於事實。稀有石頭 2021年2月17日 (三) 13:29 (UTC)
- 「在1998年,方舟子開始跟何祚庥合謀批法輪功。四二五上訪事件之後,方舟子於1999年5月發起聲援何祚庥,推動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江澤民到1999年7月才宣布鎮壓法輪功,但方舟子早在1998年4月即開始在新語絲造勢,宣稱法輪功「國內已被宣布為非法」是將亦明的觀點作為事實寫出,這才是令讀者誤會他的觀點屬於事實。而「方舟子聲稱」等顯然是列明為觀點。Fire Ice 2021年2月17日 (三) 13:40 (UTC)
- 當時措詞看來需要改善,令人誤會成事實陳述,其實是亦明表達的觀點。那好,我修改後加回。稀有石頭 2021年2月17日 (三) 14:37 (UTC)
- 「在1998年,方舟子開始跟何祚庥合謀批法輪功。四二五上訪事件之後,方舟子於1999年5月發起聲援何祚庥,推動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江澤民到1999年7月才宣布鎮壓法輪功,但方舟子早在1998年4月即開始在新語絲造勢,宣稱法輪功「國內已被宣布為非法」是將亦明的觀點作為事實寫出,這才是令讀者誤會他的觀點屬於事實。而「方舟子聲稱」等顯然是列明為觀點。Fire Ice 2021年2月17日 (三) 13:40 (UTC)
- 在下看來,閣下回退之前,條目這一子欄中方舟子和亦明均引用,其中並無判斷哪一方的觀點是事實;或者如上所述的,因兩者均論壇性質,均不宜當作正式來源引用。目前這樣單方面引用方舟子個人觀點,有違NPOV,可能令讀者誤會他的觀點屬於事實。稀有石頭 2021年2月17日 (三) 13:29 (UTC)
參考資料
- ^ 亦明. s.com/read.php?2-22805-22807 溷兮龟来,螃蟹蛤蟆 請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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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幫助). 學苑求真- 中國學術評價網. 2014-1230. (s.com/read.php?2-22805-22807 原始內容 請檢查|url=
值 (幫助)存檔於2017-3-2|accessdate=202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