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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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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
格言口號
為人民服務
第十二屆
2022年6月—2027年

主要領導
書記黃強
副書記
2
胡玉亭
吳海英
常委
13
黃強
胡玉亭(省委副書記、省長)
吳海英(省委副書記)
胡家福延邊州委書記)
蔡東(常務副省長)
張恩惠長春市委書記)
韓福春(副省長、統戰部部長)
李偉(秘書長)
史文斌(省紀委書記)
曹路寶(省委宣傳部部長)
李明偉(政法委書記)
王秋實(組織部部長)
席栓柱(省軍區司令員)
秘書長李偉
機構概況
機構類型省級行政區委員會
行政級別正省級
授權法源中國共產黨章程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常設機構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新發路577號
影像資料
機關所在地,為原關東軍司令部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簡稱中共吉林省委,是中國共產黨吉林省的領導機關。

中共吉林省委由中國共產黨吉林省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指示和中國共產黨吉林省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吉林省的工作,定期向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1]。中共吉林省委成立於1952年5月,現任中共吉林省委書記黃強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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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11月,成立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工作委員會。1946年1月,改為中國共產黨遼吉省委員會。1946年7月,組建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

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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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主要實行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承擔下列職能[2]

  1. 對本地區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2. 通過法定程序使黨組織的主張成為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或者其他政令。
  3. 加強對本地區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領導,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話語權。
  4.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任免和管理幹部,向地方國家機關、政協組織、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等推薦重要幹部。
  5. 支持和保證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等依法依章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發揮這些組織中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
  6. 加強對本地區群團工作和統一戰線工作的領導。
  7. 動員、組織所屬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團結帶領群眾實現黨的目標任務。

機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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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吉林省機構改革方案》,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設置工作機關13個,工作機關管理的機關3個。中共吉林省委設置下列機構[3][4]

職能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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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組織部掛省公務員局牌子。省委宣傳部掛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省新聞出版局(省版權局)、省電影局牌子。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掛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牌子。)

辦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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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司法廳。省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省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依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設置,掛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牌子。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審計廳。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省教育廳。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農業農村廳。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掛省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牌子。)

派出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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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與省教育廳合署辦公,不計入機構限額。)

直屬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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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黨校掛吉林省行政學院、吉林省社會主義學院牌子。省檔案館掛吉林省檔案局牌子。)

工作機關管理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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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機要局掛省國家密碼管理局牌子。省委保密委員會辦公室掛省國家保密局牌子。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掛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牌子。)

歷屆組成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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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屆以前歷屆省委書記(或主要負責人)
第十屆省委(2012年5月-2017年5月)
第十一屆省委(2017年5月-2022年6月)
第十二屆省委(2022年6月至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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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地方组织. [2016-01-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16). 
  2. ^ 中共中央.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20-1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09). 
  3. ^ 質量雲. 总汇:31个省份机构改革方案全部获批(图表). 搜狐網新聞. 北京. [2019-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7) (中文(中國大陸)). 
  4. ^ 新文化報. 《吉林省机构改革方案》印发我省共设置党政机构60个. 新文化網數字報. 長春. [2019-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19) (中文(中國大陸)).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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