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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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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電椅

電椅(Electric Chair)是美國於20世紀常用的一項死刑執行工具。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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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椅由托馬斯·愛迪生發明,愛迪生發明電椅是為了打擊對手尼古拉·特斯拉交流電公司——亦即西屋公司,為了塑造交流電的危險性,最早他以猴子大象當成測試品,試圖誇大交流電的危險性,他宣布:「交流電只適於處死待領場的狗或屠宰場的動物,還有處決死囚。」但他原反對死刑。而最後,他的直流電公司還是倒閉了,因為交流電在使用上適合遠距離傳輸,比直流電更具競爭優勢。

美國最高法院經過討論,認定這種新的行刑方式沒有違背美國憲法八項修正案關於禁止「殘酷和非人道處罰」的原則。1889年6月4日美國紐約州政府於正式採用電椅作為處決工具,1890年8月6日美國奧本監獄執行了第一例電椅死刑,威廉·凱姆勒因殺死自己的女友,成為第一位電椅受刑人。

威廉·凱姆勒在行刑前曾對監獄長說:「別著急,好好幹!」凱姆勒被通上第一次電流,電壓為1000伏,凱姆勒渾身顫抖,十七秒後仍然活著;很快地,凱姆勒第二次被通上電流,電壓這次為2000伏,身上的肌肉開始燒焦,但仍然活著。第三次通過電流時,凱姆勒終於一命嗚呼,他全身幾乎被燒成了血管破裂,發出惡臭。一名目睹這次行刑的記者表示:「這是個可怕嚇人的場面,遠遠比起絞死糟糕。」西屋公司其後表示:「相信斬首應該會比這好一點。」一家報紙聲稱:「交流電無疑將使絞刑劊子手在紐約州失業。」有趣的是,電燈是1879年在紐約被發明的,兩者僅相差10年。

處決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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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名思義,電椅是以電流使犯人因觸電而死亡的工具。

在使用電椅時,犯人會坐在椅上,頭和腿上各拴著一個電極。當行刑者為電椅通電後,約8安培的電流會通過犯人,使其內臟受損而死。

在理論上,犯人在電流通過後的極短時間內失去知覺,但有時電椅本身或用以提供電流的變壓器會被強大電流所破壞,而犯人則痛苦地在地上呻吟。曾有犯人因此向法院上訴,指自己已受刑而要求獲釋。但上訴遭到駁回,犯人在一年後終再被電椅處死。

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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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椅在美國的歷史和法律(2007年)
  只作為次要的死刑方法
  採用電椅,但現已不採用
  未曾採用電椅

由於以電椅處決犯人常遺下燒焦的屍體及一陣惡臭,容易令主事者不安,美國於1980年代改用毒針注射等方式取代電椅。

截至2004年,美國僅有6個州容許以電椅作為執行死刑的方式。

截至2014年,僅餘阿拉巴馬州佛羅里達州南卡羅來納州維珍尼亞州以電椅為執行死刑的形式。

2018年11月1日晚上7點26分(CST)死刑犯埃德蒙·扎戈爾斯基英語Edmund Zagorski田納西州納什維爾一所監獄內被獄方以電椅處決。這是距上次羅伯特·葛里森英語Robert Gleason在2013年1月16日被電椅處決後再度使用電椅處決死囚。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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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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