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一人
外观
予一人,或作余一人,是商周天子常用的自称,其中予也写作余,意为我,一人是君主自谦、谦让的意思。如孔传:“天子自称曰‘予一人’。”《礼记·曲礼下》:“君天下,曰‘天子’;朝诸侯、分职、授政、任功,曰‘予一人’。《尚書·湯誥》:「其爾萬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無以爾萬方。」。《國語·周語上》:「在《湯誓》曰:『余一人有罪,無以萬夫;萬夫有罪,在余一人。』[注释 1]在《盤庚》曰:『國之臧,則惟女眾。國之不臧,則惟余一人,是有逸罰[注释 2]。』」[注释 3]
「予」最早为舜的自称,如帝舜曰:“予欲左右有民,女[注释 4]辅之”;夏启也说道:“予誓告女[注释 5],有扈氏威侮五行”。 「予一人」一词最早则由商汤作为自称,《尚書·湯誓》:「爾尚輔予一人,致天之罰,予其大賚汝!」,以及《尚书·汤诰》:“王曰:‘嗟!尔万方有众,明听予一人诰。’” 商王盘庚也常以此自称,如《尚书·盘庚上》中说:“听予一人之作猷。”[注释 6]《国语·周语上》内史过对周襄王引用《盘庚》曰:“国之臧,则惟女众,国之不臧,则惟余一人,是有逸罚。”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皇帝一般以朕为自称,但予一人仍运用在某些场合,如《汉书·文帝纪》:“朕获保宗庙,以微眇之身讬于士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乱,在予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