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燈新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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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燈新話》,明朝小說,共4卷21段,明人瞿佑撰。

歷史[编辑]

《剪燈新話》继承了六朝志怪唐人传奇的传统,於洪武十一年已有抄本永乐十五年,瞿佑在保安重校《剪燈新話》,在當時甚受歡迎,甚至成為禁書失佚。李時勉上書要求禁燬《剪燈新話》,以免“邪說異端日新月盛,惑亂人心”。[1]然而朝廷禁而不絕,《剪燈新話》以不同的方式在民間流傳。[2]1917年董康日本藏本翻刻。

影響[编辑]

永樂十七年,李昌祺仿擬《剪燈新話》創作了《剪燈餘話》。邵景詹写《觅灯因话》,此三書合稱“三话”。周禮亦撰《剪燈餘話》,與李昌祺所撰小說同名。《剪燈新話》中的〈金鳳釵記〉被凌濛初改作《初刻拍案驚奇》卷23的《大姊遊魂完宿願,小妹病起續前緣》,又如《李將軍錯認舅,劉氏女詭從夫》則改自〈翠翠傳〉。

《剪燈新話》亦對漢字文化圈大有影響,如日本上田秋成的《雨月物語》,朝鮮國金時習的《金鰲新話》,安南國阮嶼的《傳奇漫錄》等。

注釋[编辑]

  1. ^ 顾炎武日知錄之餘》卷四“禁小说”记载:“《实录》:正统七年二月辛未,国子监祭酒李时勉言:近有俗儒假托怪异之事,饰以无根之言,如《剪灯新话》之类。不惟市井轻浮之徒争相诵习,至于经生儒士,多舍正学不讲,日夜记忆,以资谈论;若不严禁,恐邪说异端,日新月盛,惑乱人心。乞敕礼部行文内外衙门,及调提为校佥事御史,并按察司官,巡历去处,凡遇此等书籍,即令焚毁,有印卖及藏习者,问罪如律,庶俾人知正道,不为邪妄所惑。从之。”
  2. ^ 曹安在《讕言長語》中寫道:“景泰中,予家食,偶得啟蒙故事玩之。多取《剪燈新話》事,其中事皆托言非實,史亦多妄”,又云:“今《剪燈新話》、《餘話》等一切鬼話,啟蒙故事收之。”

參考書目[编辑]

參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