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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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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南金
大明赣州府知府
籍貫浙江杭州府钱塘县匠籍
字號字子輕
出生成化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逝世嘉靖三十一年六月十四日
配偶娶陳氏,继娶陳氏
出身
  • 正德五年庚午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沈南金(1474年—1552年),字子輕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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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易經》,正德五年(1510年)浙江鄉試第十七名舉人,曾任江西萬載縣教谕,年四十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百八十九名,第三甲第二百四十三名進士[1][2]。嘉靖十一年任广东廉州府知府,十二年调任江西赣州府。卒年七十九。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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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沈景阳。祖父沈宗寿。父沈晙。前母朱氏,母魏氏。永感下。弟重金、鳴金、應金[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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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相卿《明故中顺大夫江西赣州府知府沈公墓誌銘》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官衔
前任:
俞應辰
明朝廉州府知府
1532年-1533年
繼任:
詹瑩
前任:
黄瓒
明朝赣州府知府
1533年-1534年
繼任:
顾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