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如憶
| 姓名 = 顏如憶 | 圖片 = | 類型 = 性工作者 | 原名 = 顏如憶 | 綽號 = 芭比娃娃 | 國籍 =
中華民國 | 出生日期 = 1991年6月29日 (21歲) | 出生地=
中華民國 | 職業 = 藝人、檳榔西施、檳榔西施、性工作者 | 身高 = 162公分 | 體重 = 46公斤 | 血型 = O型 | 星座 = 巨蟹座 | 三圍 = 34D.24.33 | 出道日期 = 2010年 | 出道作品 = 寫真書《馬路天使》 | 活躍年代 = 2010年─至今 | 教育程度 = 能仁家商肄業 | 經紀公司 = 映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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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编辑]
母親與父親在她7歲時離婚,15歲時父親因為鼻咽癌過世,小弟弟送到寄養家庭,自己和大弟住到姑媽家。這段期間,她從高職休學,在中和當起檳榔西施賺錢。
據平面媒體採訪,她已與黃裕昇所任職的映畫製作公司簽約,正式宣告進入演藝圈。並且獲得電玩遊戲「巨人online」的代言機會,將在遊戲廣告中飾演女主角。
爭議事件 [编辑]
2010年4月6日上班期間,因與北縣中和市員警發生爭執後,被員警過肩摔而上了隔天蘋果頭版。巧合的是,就在前一天4月5日,她登上男性雜誌《尤物》4月號的封面。[1]
4月7日應邀上TVBS電視節目2100全民開講為事件做出說明。[2]
4月24日顏如憶替雜誌《尤物》拍的性感寫真書《馬路天使》上市。由於在她與員警鬧糾紛的同時推出,顏如憶因而受到媒體矚目,一時成為社會新聞與娛樂新聞的焦點。
5月12日自爆曾險遭姑丈性侵,[3]並登上壹週刊468期封面。
7月9日中天新聞報導她在個人網誌上,與一名聲援摔人員警的南部警察槓上,兩人在留言板上演一場唇槍舌戰。[4][5]
7月20日下午在板橋地檢署首次開庭,顏如憶向平面媒體表示願意接受和解。[6]
9月7日板橋地檢署偵結全案,顏如憶因妨害公務罪緩起訴2年,並應接受12小時法治教育講習;員警欒丞獲不起訴處分。[7][1]
2011年6月18日 施顏如憶因穿著暴露,被員警過肩摔的過程全都錄而爆紅,當時還多次拍攝雜誌封面,甚至一度要進入演藝圈,不過《壹周刊》5月直擊,她現在不當檳榔妹、不走演藝圈,反而在新竹科學園區做賣淫工作,有新竹工程師為了想嫖到她,一年花40萬元後才如願以償,據了解她的價碼是1次1萬元,算是「高等價位」。顏如憶原本在應召站賣淫,當時曾喊到1次2萬多,但因酬勞分配太少,所以離開應召站,改在新竹附近以個體戶接客,而且顏不避諱自家住處曝光,先約住處後再前往汽車旅館交易,行徑大膽,與她交易過的男客阿丹表示,她不像其他應召女先幫男客口交至有反應後直接辦事,辦完事就拿錢走人,顏如憶反而會先與男客培養情緒、製造前戲氣氛,像極男女朋友,完事後也不會急著要錢,相當不錯。阿丹說她的皮膚好、身材佳,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體味太重,讓人受不了」。不過顏如憶沒潔身自愛,賣檳榔、走演藝圈並不可恥,現在改當應召女賣皮肉錢,誤入歧途,有些可惜。
參考資料 [编辑]
- ^ 本署990906~990910偵查終結公告-案號10898,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終結公告,[2010-12-11]
2.http://www.8news.com.tw/archives/23011 畫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