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The Law Society of Hong Kong),是香港一間有限公司形式經營的專業團體,會員都是香港律師,人稱香港事務律師,該社團在1907年前已經存在。其成立目的是為了爭取會員的社會地位和利益。依香港法例指定,所有香港事務律師必須是此會的成員。現任會長為林李黎律師事務所主管合伙人林新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