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福州市政府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福建省福州市的最高地方行政機構。於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1月1日由林森縣改組,先後直屬福建省管轄。

沿革[編輯]

1929年代的福州市政府,位於省府路

民國十八年(1929年)左右,成立福州市市政局,是福建省負責管理福州市政的專門機構,行政區劃上福州仍歸閩侯縣所轄。中華共和國元年(1933年),成立福州特別市。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4月,福州市政籌備處成立,為之後成立福州市奠定基礎。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1月1日,福州正式設市,從原林森縣劃出。至直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8月1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福州為止。

構成[編輯]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福州市政府成立,下轄警局、民兵隊、防護團、醫院、衛生所共18家。駐福州的中央以及省屬機構共62家。福州個金融機關(含中央、省屬、市屬)共27個;福州市郵務機關8個;新聞機構30家。中國國民黨省、市黨部以及下屬各區黨部、辦事處和中國民社黨總支等機構:12個。

歷任福州市政府市長[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前任:
福州特別市
中華民國 福州市最高行政機構 繼任:
中華民國 林森縣政府
前任:
中華民國 福州市政籌備處
繼任:
中華民國 福州市政府
前任:
福州市政委員會
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 福州市人民政府